第12章 不过是一场戏!
吕树给两个族长起名字。
矮人首领名叫金厉。
狼人首领名叫金刚狼。
“金厉族长,你这矮人部落居住地,各方面条件都很好,放弃了也太可惜了。”
“我刚才打出那一拳,在蜥蜴人身上种了追踪标记。我这就去把她杀了,你们就不用搬家了。”
矮人族长连忙拜谢。
“那太好了!我代表矮人部落,感谢少侠。我会把少侠的大恩大德,写进矮人族历史,永远流传下去。”
“人族就应该帮人族。”
吕树骑着红龙,追向陈三嫂离去的方向。
蔡文姬和阿珂在这里,他很放心。
连陈三嫂都能虐了矮人部落,更别说实力更强的蔡文姬和阿珂了。
……
不远处,约定好的地方,看到蜥蜴人陈三嫂在一棵树下乘凉。
“主人,把他们骗到手了?”
“恩,三嫂你演技很出色。该赏你一个鸡腿,加两个煎蛋。”
吕树从系统空间里,拿出两个煎鸡蛋和一个红烧鸡腿,递给三嫂。
“多谢主人的蛋和鸡腿。”
这是蜥蜴人第一次吃人类做的食物。
眼睛一亮。
那种感觉,就是这辈子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美食。
比沼泽地里那些腐肉,好吃一万倍。
等三嫂吃完。
“别动,我在你身上插个眼。”
“啊!主人,我……”
“别动,可能有点痛,你忍一下,很快就完事的。”
陈三嫂紧绷着身体,羞得满脸通红,闭上眼睛。
主人会不会很粗鲁?
她还在胡思乱想时。
“好了。”
“啊?主人你那么快?这才几秒?没感觉啊。”
“算慢了,以前我给鸡插个眼时更快。”
吕树在陈三嫂额头上插入一只监视之眼,很快没入了她额头,消失不见。
这是系统签到来的,类似于上辈子的移动摄像头,可以监视陈三嫂看到的一切东西。
以后这秋日山脉里发生的事情,他都可以知道得一清二楚。
以前,他在鸡身上插过监视之眼,能用一个月,监视之眼才消失。
“你额头上的监视之眼,是用来记录以你视角看到的所有东西。我可以远程查看记录。你帮我守在这秋日山脉,好好经营这里。”
“啊?主人,这?要是我换衣服呢?”
“别多想!人虫有别,我不是你想的那种人。你拿块布捂着额头,就能遮住监视之眼了。”
吕树再交代了一些话,就带着陈三嫂,乘龙飞往矮人部落。
……
“少侠,你这是?”矮人族长忍不住问道。
“我突然想起,前几天信佛了,不能杀生。
你们三族的事,我也了解过。是你们先抢人家地盘,现在蜥蜴人来复仇,很合情合理。
我把她也收为仆人,以后你们仨,都是我仆人了,自己人,过往恩怨全一笔勾销。她比你们俩实力更强大,以后就是这里的话事人了。
这秋日山脉很大,可以容下矮人族和蜥蜴人族。蜥蜴人挖矿,提炼精铁,矮人族锻造武器装备,大家一起合作,取长补短不是更好吗?”
吕树做起了和事佬,要让三族化干戈为玉帛。
两个族长互望一眼,心中某些疑问,一下子得到了答案。
两人已经被蔡文姬奶满血,身体好得很利索。
单膝跪下。
做这少年的仆人,似乎也不错,起码实力暴涨了十倍。
“全听主人安排,全听蜥蜴族陈老大吩咐。”
……
两个族长成为吕树奴仆,成了领地居民后,实力暴涨。
这时候,他们心里就起疑了。
几年前还是手下败将的蜥蜴人首领,怎么突然就变得那么恐怖如斯。
难道也和他们一样,签订了少侠的仆人契约,带来的好处?
当看到吕树和蜥蜴人一起乘龙归来,他们心中的疑问,已经明了。
听了吕树当和事佬的话,他们恍然大悟,这是一场戏。
只是他们想不明白,明明这少年可以打他们一顿,再收为奴仆就达到目的了,何必费那个劲,搞那么多弯弯绕绕,来演他们。
这个问题,他们不敢问。
有些事,问了,知道了答案,又如何?
搞不好,又要被打一顿。
这个世界遵循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弱者听命于强者,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世界很大,却没有一片居住地是属于他们这种弱小部落的。
换个居住地,不过是换个强者的地盘而已。该被欺负的,该被剥削的,一样都少不了。唯一差别是,谁轻点,谁重点。
……
【叮,任务完成。恭喜你,获得《蜥蜴人战斧》图纸,500精铁,2000经验,灵石200,金币3000,(白色普通)防御塔两座。】
【叮,全服第一个完成野外任务,奖励翻倍。】
惊喜!
第一个完成野外任务,奖励居然还能翻倍。
其他的东西,吕树都有用,就那防御塔,他看不上,还一下子给了4座那么多。
吕树把这四座防御塔,放到这矮人部落门口。
很意外,居然能放,而且还不占用领地防御塔名额。
吕树又从系统空间里,拿出一百座各种品级的防御塔(金色传说除外),布置到居住地周围。
这矮人居住地,有那么多防御塔,还有两个实力暴涨的首领,已经固若金汤。
这里是吕树以后要赚钱的第一个工厂,安保问题,必须重视。
天色不早了,吕树带着蔡文姬和阿珂,要飞回领地。
临走前,他留了一些火腿香肠腊肉之类的给陈三嫂。
这里的一切,就交给陈三嫂去管理了。
两个金族长,对吕树的友好度都是50,并不高。
吕树也不在乎。
就像一个公司的大老板,是不会在乎车间主管对他的好感度的,能帮管好团队,赚钱就行。
……
龙背上。
阿珂很遗憾地说。
“矮人族有几个姑娘还是很美的,就是身高太矮了,只有你一半高,上下都对不齐。我就没问你要不要她们了。”
汗!
这执着的阿珂。
吕树是该高兴,还是该无语呢?
“领主大人,我也不懂,收两个仆人而已,把他们打服了不就可以了吗?你为啥简单问题复杂化,搞那么多戏份呢?是狗作者想水字数吗?”
吕树心想,你以为我想演戏吗?我打不过啊,每次都靠你们的武力,我也是要面子的。
“这叫有品有趣。【华夏】的人嘛,喜欢动脑子想计谋,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动手。孔子说过,善动脑者上层,善动手者下层。”
“领主大人,听你一席话,胜似十席话。孔子谢谢你,帮他多造谣了一句话。今天,我要提前下班,做个不动手的上层人。”
吕树翻了翻白眼,懒得理这货,友好度已经降到不足70了。
吕树摸了摸蔡文姬的天灵盖。
“姬姬,你从矮人部落里,带走这黑狗,是想晚上吃火锅,还是红烧?”
“粑粑,这狗是怪姐姐叫我带的,她说这是母狗,要送给粑粑的。”
吕树不解地看着阿珂。
你这葫芦里又卖什么药了?
“领主大人,我有个朋友,他养了五条母狗,星期一到星期五,周末休息两天。”
吕树一听,秒懂。
草!
果然没瘪什么好屁。
大家说,我有个朋友,我有个同学,我有个邻居时,往往说的就是他自己。
历史上,荆轲不结婚,不生子,三十多岁到死,连个女朋友都没有。
这就是原因了?
吕树一脚,把阿珂从龙背上踢下去。
“你今天不再打一千个野怪,晚上就别想回领地,别想吃鼠头鸭。”
阿珂惨叫一声,落在一棵树上,挂着。
“姬姬,这狗,我们放生吧。”
“粑粑,我喜欢这狗狗,你不想要就送给我吧。”
“那你给它起个名字吧。”
“就叫喜财吧。”
“喂,喜财!以后你就跟着她了,好好陪她玩。”
“粑粑,怪姐姐说红烧狼尾巴很好吃,是不是真的?我刚才帮一个狼人治疗时,偷偷地顺走了它的狼尾巴。”
吕树看着蔡文姬手中的狼人尾巴,怒吼一声:
“阿轲,你晚上别回领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