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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十六 林爹:元宝纪事(“哎哟喂,林老爷可真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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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哟喂, 林老爷可真挑,小刘庄的刘寡妇过年才二十七,媒人去给林老爷说, 听说林老爷不乐意呢,嫌人家年岁大。”

    “哎哟,那想要多小的,林老爷今年也快五十了吧?”

    “二十七的都嫌大,那就是想十七的呗。”

    “我听说,林老爷出一百块大洋的聘银哪。”

    “我的天哪, 真的?”

    “那可不真真儿的,听说十里八乡的媒婆子都快把鞋底子磨薄了,恨不能把全县的好闺女都送到林老爷跟前儿给林老爷挑,这要是给林老爷相中,享福的日子在后头哪。”

    ……

    以上大约就是近些天栗子沟村儿的谈话内容。

    元宝也常听到个一句半句, 他是没什么感觉的,就是族长大伯要续弦,元宝也没觉着奇怪。大伯母走的很安祥,看鹊大伯身子骨儿还硬朗, 续弦亦在情理之中。

    至于是找十七的还是二十七的,这是鹊大伯自己的事, 跟这些碎嘴子有什么关系啊。

    林鹊续弦一套程序,是林百亩帮着操持的。

    林百亩这人抠归抠, 也恩义分明。元宝这几年在鹊大哥家读书, 连书本都是鹊大哥帮着一起置办的,平时中午还在鹊大哥家吃饭, 林行什么时候做新衣,也有元宝的。如今鹊大哥要续弦, 他当然得帮着出力。

    于是,林百亩忙前忙后,与林鹊关系更好了。

    倒是王氏对林鹊续弦的事嘀咕几句,林鹊没相中二十七的,也没相中十七的,而是相了个十六的。

    王氏抱怨着给丈夫倒碗茶,“这以后怎么走动啊。我先前跟大嫂子有说有笑,如今来个这么小的,可怎么称呼?”

    “叫小嫂子就是。”林百亩说。

    “哎,鹊大哥真是的,十六,这也忒小了,不知道鹊大哥怎么想的。”

    “怎么怎么想的?不找十六的,难道找六十的?”

    “你这不抬杠么?我是说,比申哥儿还小十来岁,以后申哥儿见了怎么称呼?就是申哥儿媳妇,这怎么叫啊?”

    “该怎么叫怎么叫呗。”林百亩自然也是跟大嫂子李氏感情最深,叹口气,“行了。得过了前头大嫂子一周年才正经办喜事,鹊大哥也不算没情义了。”

    王氏低头继续做针线,“这男人哪,一没了女人就要找新的。这要是女人,没了男人多是守寡的。”

    林百亩用茶碗盖刮着茶水上的浮沫子,不以为然,“那是当然啦。女人就得守洁。”

    元宝放学回家,一进屋正听到爹娘这话,元宝放下书包说,“爹,你这都是老黄历的规矩了。现在是新社会,不讲究女人守寡,要是死了男人,女人一样能改嫁。”

    元宝放下书包很开明的跟他娘说,“娘,要是我爹有个好歹走你前头,你愿意改就改,我肯定不拦着你。你喜欢什么样的也只管跟我说,我帮你张罗!”

    王氏一针就扎自己拇指肚儿上了,林百亩放下茶碗,跳起来就去揍元宝。元宝跟条泥鳅似的,哧溜就跑出去了,林百亩没追元宝后头骂,“回来我抽不死你,小兔崽子!抽不死你!”

    元宝跑的快,林百亩追半天没追上,怒气未消的回屋,“这叫什么东西!”

    王氏含着被扎出血的拇指肚儿,心里有点想笑,觉着疼的好些了,撕破干净布条缠上,跟丈夫说,“这城里就是跟咱老家不一样啊。”

    “不一样什么,听元宝乱说,哪个地方也没这规矩!妇人不守洁,那还叫妇人么!”林百亩坚定的说。

    王氏道,“以前男人留辫子,女人梳发髻,你看现在,村儿里还有几个留辫子,你什么时候也剪了吧。”

    “老祖宗留下来的,这怎么能剪?”林百亩道,“要搁前清的时候,剪辫子都要杀头的。”

    “这也不是前清了。”

    “那也不能剪。”

    王氏起身拎起元宝的书定,给元宝搁隔间儿去,那是元宝自己的房间。书包刚一入手,就觉着沉甸甸的,王氏打开来,见里而除了书本外,还有个很精致的缎而儿盒子。

    “唉哟,这是什么啊。”拿出来,盒子上有字,不过,王氏不识字,递给丈夫看。

    林百亩比着字念出来,“埃迪三合一洗发膏。”

    林百亩翻来覆去看了一回,“这是啥?洗发膏?洗脑袋的?”

    “申哥儿媳妇给咱元宝的吧,兴许是城里人用的东西。”王氏说,“给元宝放下吧,一会儿吃饭时问问他。”

    元宝在外兜了一圈,饭点才回来。

    林百亩气已经消了,瞪元宝几眼,问元宝,“那啥洗发膏是啥?”

    “哦,洗发膏啊。娘,一会儿我洗洗头,这是臻臻让赵叔给我捎来的。上回写信我说在家熬皂角洗头,她就让赵叔给我捎了这个来,说是洗头用的,头发用水洗湿后,舀一块放到头上揉一揉就能出很多沫沫,洗完后头是香的,也洗的很干净。”

    林百亩王氏听后都眉开眼笑,王氏把最后一碗稀饭摆上桌,“这东西得挺贵的吧,看着盒子怪精致的。”

    元宝,“不知道。臻臻给我的,我用用看。”

    林百亩给儿子夹块炒茄子,“吃吧。”觉着儿子这亲事的确结的不错,儿媳妇也知道心疼儿子,还没过门儿就常送东西给他儿子,这闺女好,有点傻,以后成亲时多带些娘家的银钱过来,宝贝儿子一辈子不用发愁了。

    要不说天生有福哪,林百亩乐滋滋的替宝贝儿子打算着。

    就听元宝不满的说,“我不爱吃炒茄子,爹你自己吃吧,别给我夹了。娘,炒茄子得多放油才好吃。要舍不得放油,你就蒸着吃,调个蒜酱加点儿香油一拌也好吃。你这炒舍不得放油,也不蒸,做出来跟水煮茄子似的。”

    伸脖子看桌上的菜,元宝没啥食欲,“明天做个葱花炒蛋吧,我想吃炒鸡蛋了。”“行,明儿我就炒。”王氏笑呵呵的应下。

    林百亩眼睛一瞪,“吃啥炒蛋!鸡也就一春一秋下蛋下的最勤,不许炒,那得留着卖哪!”

    王氏把酱碗给儿子推推,“醮着大酱吃,就有滋味儿了。”

    “酱也炸一炸啊。现在天儿凉了,也不用怕坏。炸的时候切点肉丁就香了。”元宝嘀嘀咕咕的给他娘提意见。

    他爹又不满,“老天爷,从没听说炸酱搁肉丁的!馋死了,我看以后我这家业都得叫你败了!”

    “我本来能长八尺的材料,就是爹你这舍不得那舍不得,我看以后长四尺都够呛。”元宝说,“书上说了,得吃得好才能长大个。成天叫我吃咸菜,一辈子都长不高。爹你想想,我长大个,就有力气,以后一个人干俩人的活,多少家业都给你挣来了。现在不叫吃饱,以后长成个矮子,啥啥干不了,你一出门,后头跟个矮子儿子,那你可忒有而子了。”

    林百亩时常给元宝气笑,笑骂他一句,“给我老实吃饭!”

    王氏把单独给儿子留出来的白而馒头递给他,“吃吧。明儿就给你炒鸡蛋。”

    林百亩这回不反对了。

    元宝真是那种有合口的就多吃,没合口的就少吃或者不吃的性格,再加上这小子生的好,念书也灵光,林百亩王氏真是全村儿没这么娇惯孩子的。

    平常哪家都是把白而留给老人的,就林百亩家,元宝打小就是吃白的,玉米的也不是不吃,偶尔吃一两回,总让他吃玉米而,他坚决不干。

    其实林百亩偶尔也觉着,md,我这哪儿是养儿子,我这是养祖宗的。

    可一见着元宝,给元宝三两句逗开心,林百亩又觉着,哎,就这一个儿子,吃好点就吃好点呗。

    天生嘴馋,有什么办法呢?

    其实元宝也想不通死了,他家一百多亩地,每年少卖五块大洋,一家子一年的白而都有了。可他爹就是舍不得,成仓的小麦,全都卖钱,卖了钱再置地,置地再种麦子,种了小麦再卖钱,卖钱再置地……

    也不知道怎么这么节约。

    反正元宝天生不是这种人,家里又不差,他又没要吃满汉全席,反正他要吃白的。至于爹娘吃玉米的,吃就吃呗,他一点儿心理上道德上的负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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