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
“李志,最后问你一次。知不知错,服不服?”
李志闻言,喘了两口气,抬头迎上乔知鱼的目光,咬牙回道:“我服了,我知错!我服了,你该满意了吧。”
此时此刻,这双年轻人的眼睛,眼底翻滚着不忿与忌恨。他嘴角恐惧地向下撇着,眉头皱起,正在努力将这些最真实的情绪掩藏到最深处。
乔知鱼冷着脸,微微摇头。
——他没知错。
不仅没知错,以后还会报复,只不过那时,应该会更加的隐蔽,更加的阴毒。
人彻底烂了,救不回来。
乔知鱼不再管他,转而询问起李老爷子另一件事。
“李伯,家父的右掌似乎也是齐腕而断,您可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李守业不悦地摇头,“十年前,他去上京一趟,回来就成了那个样子,任谁问也不肯说缘由。从那时起,他便不再酿新酒,也不参加酒节,你们乔家也逐渐落败了。”
十年前,上京……
乔知鱼若有所思,随即撤开自己的手,“老爷子,请便。”
“啊!乔临!你还要我怎样!”
李志几乎是应声惨叫起来,他眼睁睁看着李守业手中的刀越举越高,哭嚎道:“爹,我都说我知错了,我知错了,你饶了我吧。”
乔知鱼不再看戏,她背着手,施施然走出祠堂,身后是李志不住的咒骂和求饶。
“乔临!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爹,爹,爹,不要,不要——”
“啊!!!!!”
一声惨叫刺破云霄。
随后是短暂的静默,下一刻,李志爆发了更大声的,撕心裂肺的哭嚎。
“爹!你的手!啊!爹!!!!!”
乔知鱼回头一看,白发苍苍的李守业捂着断掌,脸色惨白的半躺在地上,李志扶着他,哭得撕心裂肺,泪流满面的喊着叫大夫。
她叹了口气,便又转回身,自顾自的向祠堂外走去。
祠堂外的侍女小厮如流水一般涌进,她逆着人流而出,耳畔是青年痛彻心扉的哭声。
人这一辈子,总要为自己做过的事情付出代价。
有的人命好,从小到大在骄纵中长大,从来不懂得这个道理,最终,最亲近的人用血,给他补上了这一课。
“不是乔临,也不是别人。是因为你,从始至终,错得都是你啊,我儿。”躺在儿子的怀里,李守业虚弱地喃喃。
“叫大夫!叫大夫!”李志捂着父亲的断掌,泪流满面。
乔知鱼走了老远,回过头又看了李家祠堂一眼。
那时天很蓝,云很低,微风拂到她的脸上。
虽然结局过于惨烈,但她想,在这片草场,她终于寸步不让的保护了自己的牛羊。
——
酒乡江阳。
清晨,天还蒙蒙亮,勤劳的小酒户们便开始陆陆续续起床。
乔家小院里,乔知鱼正在搬酒。
昨天让阿斯尔喝了一碗神仙醉,那家伙直接两眼发楞,僵直着走到椅子面前,定定坐下,然后对着空气哇啦哇啦说了一大堆胡话。
她看着好笑,把他摇醒,问他在说些啥。
他呆呆地说自己听到了草原最高神长生天在向他问话,问他最想要的是什么,然后他赶紧许愿,要给族人寻找到一片水草永远丰美的草场,上面有数之不尽的牛羊。
他说这个酒肯定是可以通神的酒,她肯定是长生天赐福的人。
她便哭笑不得的告诉他,这个酒,就是他心心念念的神仙醉。
然后他便倒地不起,理直气壮地说这是他刚刚学到的招数,如果她不卖给他神仙醉,他就不起来了。
“好了!”
小院里,乔知鱼擦了擦手上的灰,“五坛神仙醉,这是我送你的礼物。你把它送给你大兄,他一定不会再责怪你。”
“真的?”
阿斯尔眼睛中顿时迸发出激动的光芒,他原地跳起来,举起双拳大吼一声,“呜呼!”
“我有酒了!我有酒了!”
“按照大晟律令,五坛及以内的酒不算走私。我这五坛神仙醉那是用十年份基酒配出来的,市面上你压根买不到,是大晟最顶尖的好酒。你就安心驮着它们回家,别在路上买其他的酒了,知道了吗?”
乔知鱼苦口婆心的跟这哈士奇做着交代,“你要实在想买,可以买几只板鸭,既可以下酒,对吧,还不会让你被抓。”
“我的安答!”
阿斯尔一把揽过她的肩,骄傲地昂起自己的黑脸蛋子,“我可是草原上最年轻的勇士,最狡猾的小头狼,我很聪明的,除了大兄,没有人可以抓住我!”
“啊,用你们汉话来说,真是在家千日好,出门事事难。离开金帐已久,我好思念酥油粑粑的
味道,也好想喝上一碗酥台切,既然如此,那就——”
他做了个甩套马绳的姿势,一个箭步冲到门口石狮子上坐着,双腿一夹,无惧街上众人诡异的目光,朝气蓬勃地向天发号施令,“回家!”
哈士奇得了酒,简单和乔知鱼告了个别,当天上午就干脆利落的走了。
往日鸡飞狗跳,吵闹不休的小院,顿时就安静下来,让人心里有些空落落的。
阿哑还在昏睡,没有要醒的迹象,天壹的房门紧闭,也没有要回来的迹象。乔知鱼唉声叹气的打扫好卫生,正准备一头扎进酒斗空间制酒,酒庐的管事却一脸喜色的赶来。
“当家的,不知道哪儿来的边商,大手一挥,把酒庐的酒全都买空了!”
乔知鱼捏着抹布,一脸困惑,“哪个酒庐?”
“三个酒庐!”
好家伙,三个酒庐出售的平价版神仙醉和烧酒,加起来能有六百坛。
“是谁这么阔?好大的手笔。”她感叹道。
“喔,是个异族小伙,人高高的,脸黑黑的,眼珠子灰蓝灰蓝的,额心还有金印。”管事绘声绘色,“小伙子俊得嘞,不能凑近了看,看了简直俊得人头发晕。”
“呵呵,好有趣。”她听着这个描述,干笑两声,“他是不是牙齿很白。”
“对啊对啊,他笑起来,那两排牙白得喔,发光。”
“他大爷!”乔知鱼抹布一摔,赶紧追人。
“阿斯尔,你不要命了!”
这蠢货刚刚才买空酒庐,应该出城没多久,现在追还来得及。
她借了隔壁小院的马车,快马加鞭追到城外,吃了一嘴的灰,终于在一个陡坡的大树下看到正在喂马吃甜瓜的哈士奇。
“呦吼!安答!我在这里!”
他倒是热情,老远就咧着大牙,笑得见眉不见眼的挥手招呼着。
乔知鱼拴好马车,抬脚就向他走去,“买空酒庐,嗯?你哪儿来这么多银子。”
“我们部落不穷。我们卖木材,也卖矿石。这几年冬天越来越冷,每年都冻死好多牛羊。我们把肉吃了,皮毛留着,也可以卖。”
“你是我的安答,你送我酒,我送你钱。”
阿斯尔握手成拳,推了推乔知鱼的肩膀,嘿嘿一笑,表示他俩非常的兄弟情深哥俩好。
但奈何乔知鱼是个女人,她压根不吃这套。
她握手成拳,狠狠推回去,“六百坛酒,你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
“我说过,除了大兄,没有人能抓住我。六百坛酒,都是是我给大兄的贺礼,我们部落人很多,六百坛,一天就可以喝完。”
说话间,哈士奇那匹黑马便溜溜达达跑下了坡,好像是被蠢到不想驮它的主人了一样。
乔知鱼抬起手,示意哈士奇,他的马跑了。
阿斯尔浑不在意,只说有人在唤它,是他的商队。
“你的商队?!”乔知鱼都要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哈士奇有商队?
他不是因为怕联姻而逃家的的吗,他不是一头孤狼吗?
阿斯尔点点头,往身后一指。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乔知鱼的瞳孔猛缩。
陡坡下的平原,缓缓出现了一长串拉着大车的货马,每辆大车上装载了羊毛和布匹,漆器以及好酒。专门驼货的矮脚马低下头颅,拉着满载货物的大车,在肤色黝黑的赶马汉子的吆喝下齐齐迈腿。庞大的商队缓慢地往远方行进着,扰起道上尘烟滚滚。
商队周围,十几个年轻男子骑着高头大马,快乐地挥舞着马鞭,撒欢着你追我赶。阳光下,他们全都肤色黝黑,和阿斯尔做相似的打扮,个个又高又壮,朝气蓬勃。
其中一个男子发现了远远站在陡坡上的阿斯尔,笑着招手,大喊,“呦!孛日帖赤那!”
其他的男子一见阿斯尔,顿时也作闹起来,纷纷挥着马鞭,“呜呼!瓦尔雅!呼安顿……”
“瓦尔雅,呼安顿!”
“孛日帖赤那,呦!”
那作闹的模样,明显是熟到不能再熟的伙伴。
“我以为你是形单影只逃出来的。”
乔知鱼抱起手,从上到下扫了阿斯尔两眼,看着面前这黑肤蓝眼的小子,相处过程中曾出现过的一些隐约的疑惑和怀疑又在她的脑海中冒起了头。
“认真的回答我,你真的是南疆硕硕部的吗?”
“乔临,我的安答,我最好的朋友。”
阿斯尔避而不谈,只是拍了拍她的肩,一双灰蓝色的眼睛真诚地看着她,“我只向你买了酒。酒,不是粮食,不是盐茶,不是铁器,更不是弓弩。酒是很安全的,你不用害怕。”
乔知鱼不吃他这一套,理性地说道:“短短几天,我认为还不足以让我成为你最好的朋友。”
阿斯尔笑了,他勾起唇
角,“乔临,你的眼睛很美,是黑色的,更重要的是,里面没有脏东西,很干净。我遇到的大晟人里面,只有你和赵雷庭的眼睛这么干净,像宝石,像琉璃,像草原上暴风雨来临前的夜空。纯粹,又有力量。我很喜欢。”
“记住我的名字——吉木·古尔德·荣巴勒德·阿斯尔·孛日帖赤那。报出我的全名,在草原上,只要阳光能照射到的地方,没有任何一个人敢伤害你。”
他说着,倒退了两步,走出树荫,走到陡坡的边缘。
面向她,他展开双手,真诚一笑,“乔临,我的朋友,长生天赐福于你。”
说完,便直直往后一倒,竟然掉下了陡坡。
“小心!”乔知鱼心头一紧,紧忙扑过去。
下一刻,一匹黑马载着黑肤黑发的男子从陡坡下轻盈越出——原来坡下早已有马接他。
“哈哈!”
阿斯尔似乎对自己这个总是能骗到人的小把戏非常得意。
他挥着马鞭,开心地驱马转着圈,大声地唱起他新学到的汉歌,然后纵马往商队的方向追去。
“呦……人在外头心在家,家里丢下一朵花……”
“你那天走没对妹妹说,早上哭到阳婆落呀。”
“黑生生头发白生生牙,妹妹啊,笑盈盈嘴巴儿,亲亲我的好哥哥……呦吼!”
马蹄在道上扬起一阵轻烟,他与商队会和,像一滴水,汇入了汪洋,再也看不见。
“唱得真难听。”
乔知鱼目送他远去,吐槽归吐槽,眼底仍是有些惆怅。
良久,她轻声道:“一路顺风,我的朋友,吉木·古尔德,荣,荣巴,荣……啧,糟了……荣什么巴来着,西巴?”
她抠了抠头,抬眼看远方商队不断远去,又抠了抠头。
“荣什么巴?东巴?西,西巴?”
阿斯尔,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