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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闹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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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月。

    我来这儿才半个月,就眼睁睁看着两个人死在了面前!

    这哪是缅北啊,地府的鬼蜮也不过如此了吧?

    “哥!”

    思绪间,有人碰了我一下,将我拉回到了现实。

    是睡大通铺的时候,一直在我旁边的那个小伙。

    他代替了小地主的位置,坐在了我旁边。

    “哥,你琢磨什么呢?”

    我抹了一把后脖子上的汗,说道:“有点闹挺。”

    “这事搁我身上我也闹挺,谁愿意抬尸体啊。”

    是。

    小地主的尸体是我抬的。

    我不能不抬!

    和我一起的还有阿勇,我们俩抬着一堆血肉模糊的尸体从园区放到了车上,一起去的后山。

    至于这次为什么不把尸体喂猪,我不太清楚,而在后山刨坑的时候,是我在这半个月以来碰到的最佳逃跑机会。

    因为阿勇失误了。

    他在后山上刨的坑,挖出了一个深红色已经沾染了不知道多少粘稠液体的行李箱。

    我当时看见阿勇背对着我双手合十,嘴里念念叨叨说着:“有怪莫怪。”

    那一刻,我只要一铁锹拍到他后脑上就能跑。

    可我没那么做。

    我回头看了一眼,就这一眼,看得我心都发凉。

    岗楼上,阿大光着膀子、穿着军绿色的裤子,一脚踩着墙头端着一把我在游戏中见过的枪瞄着我。

    我不知道那把枪的射程,也没去想赌自己的运气,而是老老实实跟着阿勇在另外一处继续刨坑,把尸体埋了以后,回到了园区。

    是怂么?

    可能是。

    因为不确定性太高了。

    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那么幸运躲过子弹,更不知道该往哪跑。

    在这种情况下被抓回来的概率太高了。

    一旦被抓回来,这群不是人的畜生会不会把我也像小地主一样从楼顶扔下来,谁知道呢?!

    我听说曾经有一个人逃跑被抓回来以后,被阿大用棍子把脑袋镶进了桌面,而后直接扔进了垃圾堆,喂了两天苍蝇以后,直到下了一场雨,他这才命大到极限的爬了出来。

    那个人,现在脑袋上还软乎乎的一片,就跟天生缺少了一块头盖骨似的。

    他叫眼镜,也坐在我旁边。

    等我再回来的时候,阿大扛着枪,带着墨镜,半开玩笑似的问了一句:“你咋没跑呢?”

    我配合的露出了后悔的神情,然后故意掩盖的说道:“跑?”

    阿大潇洒转身回应了一句:“晚啦!”

    转身就走。

    他在试我。

    当时他站在所有猪仔面前,威风的如同一个得胜归来的将军:“小地主就是你们所有人要跑的人的下场!”冲着所有人嘶吼。

    “只要被发现,我们绝不会放过你!”

    “但是,园区也不是不让你们离开!”

    “要么,业务达标;要么,打电话联系你家里人把钱打过来。”

    “哪种方法都行,只要你们能做得到!”

    “现在,都滚回去继续工作!”

    我就是这么回到的办公区,惊魂还未定,便发现那个小伙已经坐到了我身边,与此同时,阿勇拿着名单从工作区抓走了几个家伙,我想,他们应该是小地主在群里的其他兄弟。

    “哥,外边啥样啊?”

    小伙像是一个长期渴望自由却被一直被关在家里的孩子似的,贪婪的问着。

    我摇了摇头,说道:“和来的时候一个鸟样。”

    我开始恶心这儿了。

    发自内心的、源自生理上的恶心。

    直到连坐在我身边的小伙都开了单,我们这批新人也全部接到了最后通牒,才终于下定了决心。

    我得跑。

    那是来到这儿的第二十一天。

    叮咚叮。

    园区内再次传来开单的声音时,那个小伙也如同小地主一样兴奋的站了起来,他高举着双手喊道:“哥!我成了!”

    “我开单了!”

    “我能请吃你饭了,我还能给你买烟!”

    他在笑,我却感觉着‘人性’这俩字,正在逐步远离。

    “勇哥!勇哥!”

    “吵吵你妈啊,我看见了!”

    在门外看守的阿勇走了进来,拿着对讲机喊了一句:“小伙出业绩了,一共十一万,给小伙卡里打一万一。”

    说完,阿勇瞪了我一眼,指着我鼻子说道:“你他妈啥也不是,还不如一个小孩呢。”

    小伙,是我们所有人对他的称呼。

    在这儿,我们不问任何人的姓名,也不会告诉任何人姓名,都相互以外号称呼,相互防着。

    小伙拉着我的手臂说道:“勇哥,我能请我哥吃顿饭不?”

    啧!

    阿勇好像很不高兴,咂吧着嘴唇发出感叹音说道:“你们咋都乐意请他吃饭呢?他给你喝迷魂汤啦?”

    “滚!”

    “赶紧滚!”

    我被小伙拉到了楼上食堂,他没如同小地主一样奢靡,点了一碗红烧肉,一盘西红柿炒鸡蛋和十瓶啤酒后,用牙咬开一瓶,非常过瘾的灌了起来。

    嘶……啊!

    那股舒爽让人看着别提多别扭了,像是拎着刀在别人身上割下肉以后的大快朵颐。

    “哥,现在我才觉着自己像个人。”

    他给我送过来一瓶啤酒,又夹起块肉要往我碗里放,被我拦住了说道:“我不吃猪肉。”

    “回民啊?那再要一个西红柿木耳炖牛腩?”

    我赶紧摆了摆手:“不用,最近上火,不太想吃肉。”

    上什么火上火?

    我就不想吃!

    尤其是看见那天晚上猪把人吃了以后,我再瞅见红烧肉就脑袋疼。小地主请我吃饭的时候,我也不过是捣了几筷子鱼,要是非让我选,我宁愿选窝窝头和酱油汤,也不想吃园区里的一口猪肉,不管这头猪是从哪来的。

    小伙好像明白了,把啤酒往我面前多摆了两瓶说道:“那咱喝酒。”

    我心里清楚,小伙请我喝酒只是单纯的因为孤单。

    在这儿,他什么话都不敢说,什么事都不敢做,每天除了坐在电脑前以外,最多就是在大通铺里望天儿,别人敢玩的他全不敢,什么小快乐、夜场,这小子一样不沾,那唯一能发泄的渠道只剩下说说话了。

    而我,是那个唯一能陪他说说话的人。

    “哥,你那儿研究的怎么样了?”

    小伙挺聪明,当着厨房厨师,他没把话说透,让人觉着聊的是业务,可实际上说的却是那天晚上从我脸上看出的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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