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其他小说 > 血脉开!万灵拜!魔后人狠话不多 > 第13章 渣男赢琪

第13章 渣男赢琪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大、大、大小姐……”小厮甲结结巴巴地试探道。

    青天白日之下,难道是大小姐的怨灵回来了?!

    “谁的丧事?”

    花不执又重复了一次,眉头紧蹙,瞪了他一眼。

    她到底还是花家嫡系大小姐,就算之前在蓝凌花家谨小慎微地过活,但身份气势犹在。

    花不执虽不爱说话,语言也不如常人那般顺溜,但常年冷脸应对丧尸,和大小不一的战事造就的浑身煞气,那可是实打实的。

    只要稍稍气势一凛,那就绝对是个气场两米八的存在。

    对面那两小厮,哪见过这样满身戾气的大小姐啊,这会儿吓得,在门口瑟瑟发抖抱作一团。

    远远望着她,不停往府内退去。

    两拨人马隔着三米左右的距离僵持了一阵子,小厮不敢和花不执多说什么,花不执虽未得到想要的答案,但心里清楚。

    没过多久,小厮乙对小厮甲说了些什么,转头跑回府内。

    估计是搬救兵去了。

    被留在原地的青年,哆哆嗦嗦地将手牢牢握在腰间刀柄上,做势随时拔刀,想从声势上震慑花不执。

    实在是,她到底是人是鬼这事没搞清楚,令他惊惧不已。

    “大小姐?”

    不消片刻,管家花伯携乌泱泱一众小厮,自院内快步而来,人未到声先至,沙哑苍老的声音中,充满惊骇和不可置信。

    “花伯。”花不执颔首,绝美的脸上肃杀一片。

    尤其当她的视线,触及到花伯身后二十多个小厮,一个个手中握着武器,气势汹汹地朝外走来。

    这是要干嘛?

    她没死在大漠,也要被斩杀于此吗?

    就这么容不得她花不执?!

    “大小姐,你……”

    花伯谨慎地与花不执相隔两步之遥,上下打量她,像在看个不该出现于此的恶鬼。

    “……”

    花不执抿唇相对,不打算开口说什么。

    太多的怒火被强行压制,几乎到嗓子眼了,她不知该说什么才能表达清楚。

    花不执从未像此刻这般,对自己失调的语言系统感到焦躁。

    “花伯,听说花不执回来了?”未等花伯说什么,府门内,传出一道令花不执记忆深刻的造作声音。

    嚣张、不可一世,声音里透着不屑。

    来人正是花明月。

    她就在花不执的冷视中款步而来,每一步走得如骄傲的孔雀。

    全身上下透着胜利者的姿态。

    “呦~姐姐,你居然还活着?”她走到门口,声音高扬,像说给整条街道上的人听一样。

    不多时,周围聚集起吃瓜群众,交头接耳谈论着花不执的事。

    “凶手!”

    花不执眸光凌厉,恨不得用眼神将这个明明造了天大的杀孽,却还一脸轻狂的女人凌迟了。

    花明月该死,死不足惜。

    “诶诶诶,听说这花大小姐带着小少爷离家出走,是因为不满蓝凌花家的待遇。”

    “哼,人家可是帝都来的,高高在上的花家嫡女,能看得上咱们赢国么……”

    “之前明月小姐不是说,花家那姐弟两被强盗杀了么?怎么又回来了?那她们没被杀的话,这些日子又在哪里……”

    “呵呵呵,谁知道啊,花大小姐这般花容月貌,我要是强盗也不忍下杀手啊,留着玩玩不好么?!”

    “嘘,小声点,你瞧瞧她那眼神,跟能杀人似的。”

    “哼!都不知道是被强盗玩几手扔出来的破鞋了,有什么脸骄傲?帝国花家了不起啊!”

    周围络绎不绝的议论声,环绕于花不执耳畔,跟开了立体声混响似的,大多是嘲笑,谩骂,鄙夷。

    平民百姓什么都不知道,就一声声一句句的,斥责着花不执的所谓‘高高在上’,嘲讽着花不执是不是已丢了清白。

    最后把帝国花家的名誉也捎带上。

    花不执紧紧攥着拳头,垂在身侧轻微颤抖,她的指甲早已抠入掌心。

    只有掌心传来的清晰痛感,才能令她不至于失去理智。

    这些对自己口诛笔伐个没完没了的人呐,自以为是地站在道德制高点。

    他们甚至都从未认识过花不执。

    “姐姐不要妄言哦,凶手不是强盗吗?”花明月刺眼的张扬笑容,在花不执瞳孔中倒映得清晰。

    “姐姐啊,你是如何从强盗手里逃出来的?这段时间,辛苦了吧……”

    说话间,她移步靠近花不执,算得上美艳却俗不可耐的脸,离花不执肩膀不远。

    倏地,她一把揪起花不执的衣袖,猛地往上扬起、扯开。

    迅雷不及掩耳间,不执甚至来不及搞清她的意图。

    “呀!姐姐,你的……守宫砂呢?”

    靠!

    敢情在这等着她呢。

    见自己活着回来,一计不成又开始玷污她的名声了呗。

    守宫砂?

    还真有那么个糟心玩意儿?!

    花不执有点懵,红唇紧抿,垂首狠狠瞪着花明月,她的手不受控地往上抬了几分。

    好想一拳头轰死她啊……

    “姐姐诶……你这样……妹妹可怎么跟本家交代啊?”花明月装腔作势地掩袖轻泣,脸上没半点泪痕。

    她反而借着袖子的遮挡,附耳对花不执悄声道:

    “花不执,干脆死在外面不好么?何必回来自取其辱!”

    “你!为何?”

    花不执真的搞不懂,她压根对花明月没什么威胁,只不过是带着弟弟暂住在此而已。

    为什么蓝凌花家的人,要这么厌烦她,甚至不惜置她于死地?!

    “为何?”花明月挑眉嗤笑,眸中神色骤然阴鸷。

    “就为你是嫡系大小姐,就为你生而高贵,就为你那高高在上的眼神……”

    “明明已是落草的凤凰不如鸡,还总一副骄傲的样子,我实在是厌恶得很。还有,你这张脸,和与二皇子的婚约,都令我恨得牙痒痒!每天琢磨着,怎么才能让你消失于世呢……”

    果然啊,就因为所谓的嫉妒,她还真把曾经那个花不执的脸面,踩在脚下反复摩擦。

    甚至造成了她的死亡,仅十五岁刚刚及笄的妙龄少女啊。

    花明月那张艳俗的脸,此刻在花不执眼中格外丑陋狰狞。

    “你,该死!”

    既然人家脸都已经凑过来了,花不执再也不想克制自己心中的怒火,左手猛地抬起,瞬间攥住花明月的脖子,将她整个人提溜起来。

    手指发力间,她倾城的脸上一片冷冽,毫无表情。

    除了几乎快喷火的双目,花不执甚至没外泄一丁点儿灵力。

    “小执,弄死她!这女人太恶心了……”

    冉渊在她的意识海中疯狂叫嚷,就差气得跳脚了,他和陌尘早就忍不了,想直接冲出来杀人了。

    “嗯,会的。”花不执淡淡地在脑中回答,手中的力道不减反增。

    花明月惊骇了一瞬,双脚被她拎起离开地面,她奋力地又蹬又踹,花不执却根本不为所动。

    明明是个纤瘦如竹竿的女孩,明明她就是个闻名于世的废柴啊。

    为何几天不见,便会有这样的气势和力量?

    花明月也顾不上思考这些,因窒息缺氧,涨得红紫一片的脸上,满是不可置信。

    她的手指狠狠抓在花不执手背上,直接挠出几道很深的血痕。

    花不执的手背丝丝冒血,她像是感觉不到疼似的岿然不动。

    心里,更痛得多!

    再一点,再一点点花明月就要断气了……

    “大胆!住手!”

    一声厉喝自花不执身后传来,说话间,强横的灵力波由远及近,快速接近她。

    花不执的手腕被气流打到,过快的速度和十足的劲道,直接将她手腕骨打折,发出‘咔嚓’一声脆响。

    围观群众早在她奋起掐住花明月时,就已被震慑于当场,之前那些鬼鬼祟祟的议论声顷刻消散,四周鸦雀无声。

    花不执的骨折声,在这片静谧中显得惊心动魄,众人面面相觑,有些搞不懂眼前的状况。

    更多的是对花不执突如其来的巨变的忌惮,和对她这个人的厌恶。

    人们眼中的指责和厌恶之色,几乎要将她湮灭,比手腕上传来的痛楚更令她窒息。

    她搞不懂,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花不执,你还真是,令人恶心!”发出灵力波的人缓缓走了过来,人们自动自发为他让出一条通路。

    明明是张俊逸的温润面孔。

    花不执却只能看到他的道貌岸然和虚伪做作!

    是的,来人就是那个和花明月暗通款曲之余,表面上还对花不执巧言令色的渣男赢琪。

    她名义上的未婚夫。

    他自命风流地走到花不执面前,身后跟着十几个劲装侍卫,来势汹汹。

    “明月,没事吧?”

    赢琪弯下身子,搂住花明月的肩膀轻拍着,眼中全是做作的缱绻深情。

    “咳咳咳~殿下…呜呜呜……”

    花明月是真哭了,刚刚有一瞬间,她的意识都变得模糊涣散,后怕之余,对花不执算是恨绝了。

    “姐姐,是强盗欺辱于你,夺你清白,不是我啊!你到底为何,就这般容不得我么?明月自认对姐姐和不悔尽心尽力,我爹不在花家的这些年,不也是妹妹照顾你和不悔的吗?你为何要取我性命呐……”

    是的,花明月她娘早死,她爹一直被质押于帝都,整个花家就被这少女只手遮天。

    她对自己和不悔好?

    花不执真的只能‘呵呵’了。

    “哼!花不执,你是帝国花家的大小姐不错,但既然在赢国栖身,就给本殿遵守赢国的规矩,收起你那副大小姐做派!”赢琪眼神阴鸷地瞪向花不执。

    说实话,她长得真美!

    但三年的时间里,无论他怎样哄骗,她都不愿委身于自己,令赢琪觉得这女人实在不好掌控,再加上花明月的‘温柔’相待。

    他早就厌烦了花不执,只有原主还傻乎乎地自认为,她俩之间是有感情的。

    也不知道她是打哪来的自信。

    “鞭子!还我!”

    花不执压根不在意自己骨折了的手腕,疼着疼着也就麻木了。

    眼下她只想让这渣男从自己视野中消失,把婚退了,再把本该属于花不悔的捆神鞭拿回来。

    他,不配!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