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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截胡剑柄,我只是想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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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的清晨,莫宁起得很早。

    服用过促进深度睡眠的药物让他的睡眠时间减少了许多。

    在梳理那本书的记忆里,他想到了一柄主角在后世用过的剑。

    那把剑叫戮魔之剑,需要蓝玉玉髓,玄火,饕餮的血和破魔剑柄熔铸。

    虽然他一时忘记了拿走蓝玉,但他已经搞定了叶晴晴,这对于他来说随手可得。

    玄火是尧婷婷的天赋异能,也就是熔铸需要的火种。

    在末世,身负火系异能者,就有机会熔铸超凡材料。

    但有些弱小的火系异能者仅仅只是在理论上熔铸它们。

    进化者越高阶,熔铸就越轻松。

    有些低阶的火系异能者终其一生都达不到熔铸的标准。

    对于这本书的女主尧婷婷来说,她在二阶时就已经能锻出戮魔之剑了。

    在后期更是帮主角团熔铸了无数超凡物品。

    武器共分四个等阶。

    蕴灵级,武器被赋予独有的灵性。

    史诗级,代表着能够改写一段历史的武器,时代名器。

    灾厄,威能不可测,触及便是灾厄。对应半神器。

    再往上就是神之力温养的神器,只存在于传说之中,故名传说级。

    而这把剑刚造出来就达到了史诗级的等阶。

    每个有资历熔铸武器的火系异能者都会被各方不惜代价地拉拢。

    他们的身份显赫至极,出手一次都要付出巨额代价。

    熔铸一次武器,少说几百能晶,动辄数千。

    异能者到中后期时,热兵器已经完全无效了,只有超凡武器才能造成伤害。

    而大部分人手中只有超凡材料,他们只能对着这些材料干着急。

    在末世,火系熔铸师绝不会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

    因为大部分人连点个能熔铸非凡材料的异火都费劲。

    这个圈子不缺材料,缺的是人!

    缺的是万中无一的天才!

    在这个圈子里还有一个人人皆知,但绝对不会在大众面前提及的秘密。

    熔铸那些非凡材料是会损伤灵魂根本的。

    因为要熔铸超凡材料的烈火必定强大,它不仅对温度有要求,还考验灵魂。

    要磨灭材料中残留的意志,强迫它们重组,烈火必须能够灼烧灵魂。

    而催动烈火的人就是炉中燃烧的灯芯!

    所以从事这方面的人注定短命。

    可以说,每出一件非凡武器,就有一个熔铸师会缩短寿命。

    明知前方是一条燃烧自己灵魂的不归之路,却仍然有无数人愿意为了崇高的地位和利益前仆后继。

    熔铸一道自诞生而出,就浸染着无数的血泪。

    但即使如此,还是有许多人发现,他们连当熔铸非凡材料的炉渣都不配!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难道有人会用一根火柴烧开水吗?

    莫宁知道,尧婷婷身上拥有的九重玄火最特殊的不是高温。

    它有着温养灵魂的能力。

    所以后期尧婷婷才能毫无顾忌地出手熔铸,给男主团队人手一把超凡武器。

    真是一个宝藏女孩啊。

    一想到晚上的饭局,莫宁的心情不由得好了几分。

    要是能拉拢到这本书的女主,他面对秦云的压力无疑会小很多。

    现在还缺的是异变的饕餮血和破魔剑柄。

    饕餮其实只是一个代号,它的本身其实是一只猫。

    在末世后期,整个城市都匍匐在它的凶威之下。

    它变成了一只贪婪逐食,能够撕裂天鬼和使徒的七阶半神。

    如果记忆可靠的话,它第一次现身是在清河小区。

    饕餮血问题应该不大,但是一想到破魔剑柄,莫宁就皱起了眉头。

    这把剑柄其实是在男主一个非常远的远房亲戚那里。

    属于是男主自己都要翻半天父母远古的老人机才能找到的亲戚。

    他必须尽快行动了,但莫宁发现了一个尴尬的事实。

    他忘记了破魔剑柄持有者的住址。

    这种小说里的细枝末节谁特么记得住啊!

    大家看书不都是看个大概情节的吗!

    所幸他找的那位黑客把男主的电子族谱和住址都扒了出来。

    这笔钱,花得够值!

    很快,莫宁驱车来到了一个种植葡萄的大棚面前。

    此时正是葡萄要熟了的季节,人们正在采摘青中带紫的葡萄。

    “你就是秦晓是吧?”莫宁打量了一下这个衣服上还带着叶片的男子。

    他点了点头,把沾着葡萄汁液的手套甩在一边,面色不善地看向莫宁。

    炎热的天气和黏糊糊的植物汁液总是容易让人心情烦躁。

    但看到莫宁从口袋里掏出一沓厚厚的红色钱币时,他的态度立马从不耐烦变成了殷切。

    “带路,我要看看你的传家宝。”

    在农村的某个小院子里,莫宁拿着非铜非铁亦非钢的剑柄,心中一阵激动。

    因为掺入了蓝玉玉髓的缘故,这把是名副其实的血腥和杀戮之剑。

    它的存在就是为了饱饮鲜血,然后吞噬灵魂。

    无须过度说明它的强大和品阶之高。

    作为小说里主角的武器,本就是强大的象征!

    在小说后期,它曾用来杀戮神灵。

    看着陷入痴迷的莫宁,秦晓的脸上显露出了一丝得色。

    眼前人的打扮看起来并不像缺钱的样子,他要大赚一笔!

    眯了眯眼睛,他终于鼓起勇气开口:“您知道吗,现在活着真是越来越不容易了。要不是为了这个家,为了家里的儿子,唉真是不会干这种事啊。”

    “卖掉传家宝对不起祖宗,但是为了生活,真的没办法啊!”

    莫宁摇了摇头,说道:“这就错了,老祖宗留下的传家宝如果能换来后辈们的幸福生活,他们在九泉之下也会笑逐颜开的。”

    对方尴尬的神色只持续了一秒,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接着说下去。

    “钱哪有够的时候啊,现在什么都在涨。那个叫什么来着,通货膨胀,对对,通货膨胀。”

    “今天的钱够用了,但是明天可能又不够了。但是没办法啊,人总得扛下去,是吧?”

    “理解,男人都是为了家庭嘛,都不容易。但是你先把这个签了。”

    莫宁打了个响指,一份刚印刷出来的合同递了过来,纸上还有余温。

    距离末世还有一个月,他要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爽快地签完合同,直接转了五十万之后,莫宁满意地收起了剑柄。

    看着他这么利索地付款,秦晓心中不由得浮现出一丝后悔。

    也许,是自己卖便宜了?应该提一提价格的。

    其实之前有人也开过价,但人家五千都嫌高。

    喊五十万其实就是让买家砍的,这已经是虚高的价格了。

    但没想到这位真的这么猛,连价都没还,真是财大气粗!

    莫宁自然不会浪费时间和他呜呜喳喳地砍价。

    他有更重要的事去做。

    在一栋破旧的小宾馆里,秦云睁开了眼。

    重生带来的记忆破碎和眩晕感实在太过强烈,让他刚出学校就差点没顶住。

    是饥饿将他叫醒的。

    在足足睡了一天以后,他终于能清晰地回忆起前世了。

    幸好末世开始还要很久,还有许多时间来准备。

    他在手机的犄角旮旯里找到了秦晓的电话,打了过去。

    “晓叔啊,你那个传家宝剑柄我想买下来,您看多少钱合适?”

    电话那头,秦云听到了旁边卖房导购的推荐,心中突然浮现出一丝不详的预感。

    “刚卖掉了,合同都签了,一会给你发照片,别打扰老叔看房哈!”

    手机里的合同很快发了过来。

    看着上面熟悉的名字,秦云将旁边的杯子猛地一摔,白瓷立刻变成了无数碎片。

    多看一眼都要爆炸!又是他!

    凭什么?是不是有点太欺负人了?

    你踏马挖叶晴晴墙角也就算了,连这把剑柄你都要抢?

    此时此刻,他恨不得直接将莫宁斩成两截!

    怒火不断焚烧着他的理智,血压直线上升。

    发泄过后,秦云冷静了下来。

    他松开了手,对着莫宁和叶晴晴的照片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即使是全年白昼日期最长的夏天,黄昏也开始遮蔽天空。

    窗外,夜色也逐渐一点点地显露出它的温柔。

    这一天马上要过去了。

    在愤怒消散后,秦云感到一阵疲惫,颓然坐到了床上。

    他一边咬着牙疯狂诅咒着莫宁和叶晴晴,一边打了个出租车。

    算了,重活一世,总得先好好奖励一下自己吧。

    于是,他向着这所城市最出名的川菜馆子走去。

    与此同时,莫宁的耳边又响起了系统的机械声。

    宿主改写少许剧情,主角愤怒值增加,奖励十万立方米储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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