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其实他特别喜欢我!
指针一步一步挪到了九点,留守酒店的汤助理已经给路新炀打了十几个电话,但一个也没接通。
正当他坐立不安,差点就要出门找人时,终于如愿以偿地听到了踹门声,没带房卡的路新炀回来了。
汤林赶紧放下手机去开门,一张口就是满满的怨夫味儿:“你可还知道回来啊,这大晚上的我差点以为你去钻妖精被窝了!”
刚把门打开就被塞过来一大包东西,路新炀的两只手都提得满满当当,难怪没空敲门。
“什么什么妖精的,我和季容屿去逛夜市,你不是知道的吗?”路新炀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喜滋滋地把自己的战利品都抱上了桌。
“我这不是没想到嘛,我以为容老师没……”汤林把一句[没那耐心陪你耗]给咽了回去,“没兴趣逛太久呢,原来你们俩玩得那么开心吗?”
他轻手轻脚地将怀里那包东西也放在桌上,好奇地打开瞧了一眼,然后冒出了一脑门枝繁叶茂的问号。
不是,让路大少爷乐成这样的战利品,难道就是这些初中生都吃腻了的五毛小零食?路新炀原来是个这么没见识的吗?
汤林很疑惑:“等等,你确定你没拿错?这都是容老师带你去买的?”
“是啊,季容屿超够意思的,”路新炀迫不及待地拆了一包小辣辣,往空中一抛再用嘴接住,含糊不清地说,“他带我去看他的朋友,还请我吃了好多好吃的!”
“那他今早上怎么不搭理你?”汤林又问。
“他只是昨晚没睡好而已,”路新炀把辣条咽下去,发出了铿锵有力的声音,“我们都误会了,其实他特别喜欢我!”
“哦……行吧。”汤林把那几袋零食塞进柜子里,想起容鱼老师看他的那种眼神,小小声道,“你说是就是了。”
在外面浪了一晚上,路新炀的脸都冻红了,被屋里的暖气一吹,又变得干热起来,让他觉得不舒服。
他拿起睡衣去卫生间,痛痛快快地冲了个热水澡,然后用毛巾裹着湿漉漉的头发走出来,再四脚朝天地滚上床。
“这些都是明天的?……行,我问问老师,看他现在有没有空给我上课。”跟汤林核对过明天的拍摄内容后,路新炀跟表演老师连了视频,把他的戏份反复练了两个多小时,然后才心满意足地睡了。
眼睛刚闭上,他就做了一个梦。
梦里,季容屿不但以他为原型写了小说,还把他写成一个绝世大帅比,手持宝剑披荆斩棘上天入地,杀恶龙抢公主都不在话下。
美得路新炀在醒来后还乐滋滋地回味了好一会儿。
明明大早上五点就被叫起来做造型,他还精神抖擞得像是灌了一壶千年老参汤。
唯独有点奇怪的是,他越想越觉得梦里的公主很眼熟,像是戴了长假发的季容屿,而且那身穿着打扮和脸侧尖尖的耳朵,让他看起来不那么符合公主的设定,反倒更像是个妖精。
路新炀纳闷得直挠头,难不成是因为昨天晚上,汤林开玩笑说他去钻妖精被窝了,才让他梦到了这些奇奇怪怪的乱入?
意外在梦里泥塑了自己的好兄弟,路新炀莫名觉得有点心虚。
趁着化妆师还在给他上底妆的功夫,他打开了自己的微博。
拥有几十万粉丝的微博号就是不一样,昨晚刚清空的小红点,现在又多得数不清了,但路新炀一个也没看,他从关注列表中找到季容屿的微博,轻轻点了进去。
【容鱼:荤素搭配,干活不累。】
配图是一大盘鲜切水果和一锅奶白的鱼汤。
再往下翻,【容鱼: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配图是在渔网里挣扎的鱼,和吃完后安葬在河边的鱼骨。
路新炀噗嗤一声笑了,化妆师差点把粉底液涂到他鼻孔里去了。
“别乱动啊哥,人老师在给你化妆呢,”汤林提着热乎乎的早点过来,往他手机上瞄了一眼,提醒道,“你登的是大号还是小号?大号的微博不能随便用了,想看点什么东西还是去切小号吧。”
“哦对,我现在是明星,要有偶像包袱了。”路新炀从善如流地退出大号,改登了自己以前一直用的那个日常号,然后一条条评论季容屿的微博。
【鱼汤看起来好好喝啊,我也想要!】
【鱼骨摆得那么整齐,你不会是拿尺子量着吃的吧?】
有的没的说了一溜够,他又在评论区里跟风,一边催季容屿开新文,一边问《陷色》的实体书什么时候发售。
此时,被催更的季容屿也正躺在床上刷微博。
新文一直没确定下来,他也就一直没敢看微博,收到的消息已经堆积出了一个可怕的数字。
可随着新年的逐步逼近,flag越来越晃荡,他已经不能再继续逃避了。
季容屿两眼放空地盯着自己的微博草稿箱,看着早已准备好的新书封面和文案,手指在发送键上若即若离地飘了半天,还是没能点下去。
任何一本小说都不可能完全没有原型,毕竟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字的从无到有,全是靠着作者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一点点建构起来的。
季容屿甚至认为,他写的每一个故事的原型都是他自己,只不过故事出发点有所不同罢了。
他第一次尝试动笔,就是因为工作太无聊了没意思,而他又找不到各方面都符合自己口味的小说,这才决定自己来写。
所以,他第一本书的出发点是无聊的他,而到了第二本,他完全感受到了写作的乐趣,就变成了好玩的他。
写第三本时他已经很想辞职了,只是勉强忍耐着,这些情绪发泄在故事里,写出来的就是自私的他。
到第四本《陷色》时,把负面的心态调整好了,便写出了放飞自我的他。
那第五本的出发点,又是什么呢?
季容屿已经纠结快两个月了,他总觉得,自己离目标只差最后那一口气,但这一口气就是迟迟喘不上来。
他没精打采地从被窝里爬出来,拉开窗帘看着外边依然黑沉的天色,心事重重地伸了个懒腰。
手机震动起来,他听到了自己给爷爷设置的专属铃声。
季容屿看了一眼屏幕上显示的时间,才六点半,“喂,爷爷,什么事啊大早上就找我?”
“没什么事啊,我就想来关心一下你,”话筒那边偶尔传来碗勺碰撞的声音,大概是在做早饭,“我就问问你,那个……上班当编辑的感觉怎么样啊?”
“我不是编辑,是编剧,感觉还行,至少工作时间挺自由的,”季容屿边说边换下拖鞋,蹬上一双足够保暖的短靴,“你在弄什么东西吃?别做那些不好消化的。”
“我知道,我不久还吃那老三样呗,青菜面条加点骨头汤,”季光惠说,“昨天小乐陪我去菜市,买了好多东西也是她帮我提回来的,别看她长得显小,那胳膊还挺有劲儿。”
季容屿点点头:“是,邻家有女初长成,力拔山兮气盖世。”
“反正啊,我这边不用你操心,你自己呢也记得按时吃饭,晚上别睡太晚,”季光惠说完,又状似不经意地道,“哎我说,那些人拍电视的时候,你是不是也在旁边看着啊?”
“是啊,我是跟组编剧,导演随时有可能叫我去改本子。”
季光惠在试探的边缘徘徊:“我看那些拍电视的,做明星这行儿的,那一个个都长得顶漂亮,你们电视剧里有没有漂亮的啊?”
“没有。”季容屿想也不想地说,他已经猜到自己爷爷的葫芦里装什么药了。
“真没有?那……那不漂亮的也行啊,你那些个女同事,里面有没有脾气好的,你看着喜欢的?”季光惠用一种充满诱惑的语气说道,“要是遇到了好姑娘,就应该赶紧的去追啊,你没看网上好多人都说,先下手为强,后下手寡王。”
“老实说我也不想寡的,可是真没碰到喜欢的人啊。”季容屿叹了口气,他这番话说得发自肺腑,只不过和他爷爷说不在一个性别上。
季光惠掐指一算,孙子都光棍二十六年了,他迫切想知道自己到底什么时候能抱上曾孙,忍不住着急了点:“暂时没有喜欢的,那随便找一个,慢慢处着慢慢喜欢上,这样行不行?”
季容屿又叹了口气:“强扭的瓜不甜啊,你是要牺牲我的幸福了是吗?”
季光惠就知道会是这个答案,自己碰的南墙,也只能自己龇牙咧嘴地消化了它。
“这也不可能,那也不合适,我看你孤独终老了还怎么幸福得起来!”
老人家气得跺脚,连着两三下,然后才抱着最后一丝不死心的期望,说:“你……你就给我个准话,你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带个对象回来?”
季容屿坐在桌前打开电脑,语气波澜不惊:“看缘。”
“什么时候结婚?”
“改天。”
季光惠彻底无话可说,对孙子的满腔关爱之情全被冻成冰渣,啪一声挂了电话。
季容屿揉了揉眼睛,点开一个空荡得可怜的文档,断断续续的刚写出来几百个字,七点钟的闹铃就响了。
他的手搭在键盘上,听着手机闹铃从头到尾地放完了一首歌,才慢慢合上电脑,连着纸和笔一块儿收进电脑包里,再把昨晚剩下的酱牛肉也拿上,打车去了拍摄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