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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混个脸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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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下的郊外,牧云独自坐在河岸边,仰头望着星空,身后翘起的尾巴透露出他此时心情不错。

    这个世界终究是与原本世界不同的,科技似乎更发达些。

    明明是座不小的城市,夜晚却能清晰的看到夜空。

    望着漫天星辰,牧云脑海中却在盘算着他的计划。

    此时的警员们,估计正看着监控愣神吧。

    想到这里,牧云的尾巴忍不住晃了晃。

    去的路上,牧云并没有选那些偏僻的小路,还带着笨笨和老四等红绿灯,甚至故意让人拍到自己叼着的是赤腹松鼠。

    这样做引起注意只是一方面。

    最重要的是这些路段监控更多,曝光度更高,更容易让警员记住自己。

    为了让警员记住自己,牧云还故意带上了老四和笨笨,以此来加深警员对这种猫狗组合的印象。

    一只赤腹松鼠而已,还不足以达成他的计划,这样做只是为了混个脸熟罢了。

    ‘还是差的太远啊。’

    想到自己计划中的那座近乎不可能翻越的大山,牧云心里不由得哀叹。

    人心中的成见,想要将其搬动太过困难。

    好在,他输得起。

    可惜,赤腹松鼠的影响终究是太小,要是只熊猫就好了。

    那只嘴臭鼠也确实不适合在野外生存,以它的嘴臭程度,即便豹老大不吃它,它也早晚会被其他动物吃了。

    “不急,时间还长,总会有机会的。”

    留下这句话,牧云转身返回破旧小屋,徒留无言的河水在涓涓流淌。

    ………………………………………………………

    转眼,两月已过。

    这日,牧云带着老四和笨笨刚刚从警局蹭饭回来,正在美食街悠闲的散步。

    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牧云经常带着他们两个去警察局里蹭吃蹭喝,搞的警员们也很无奈。

    期间有几次警员们怕笨笨长期处于流浪状态伤到人,想趁着笨笨吃东西的时候将它抓走。

    奈何,牧云早就防着他们这手,每次都是叫笨笨留在大街上,自己将吃的叼过去给它。

    大街上行人较多,警员不敢大肆抓捕,怕激怒笨笨,这件事最后也就不了了之。

    而牧云则时常夜不归宿,留在警局陪着值夜班的警员。

    “云哥。”

    正散着步,身旁的笨笨忽然叫住牧云。

    “怎么了?”

    “那个人类,不对劲。”

    顺着笨笨的视线望去,牧云看到一个中年妇女正怀抱着约摸六七岁大的孩子快步离开。

    那孩子似乎困极了,脑袋正枕在妇女肩膀上睡着。

    “哪里不对劲?”

    “那个人类,抢了另一个人类的幼崽。”

    听了笨笨的话,牧云瞳孔一缩。

    “什么?确定吗?”

    “确定!我亲眼看到的。”

    不待牧云有所动作,耳边就传来焦急且慌乱的声音。

    “小宝?!小宝!!老板你看到我孩子了吗?

    就刚才还在我边上的………………”

    丢失孩子的女人在原地急的跺脚,眼睛四处张望着,试图找到自己的孩子,口中不断呼唤着孩子的名字。

    “草!笨笨跟我上,拦住抢孩子的那个人!”

    对笨笨发出指令的同时,牧云已经如同离弦之箭般冲了出去。

    路上的行人很多,仅仅犹豫的片刻,抱着孩子的那名中年妇女早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怎么也找不到那个人贩子,牧云眼中的怒火与急躁几乎透射出来。

    该死的!他之前没注意,完全没有去记那个人贩子的味道,现在连通过味道追踪都做不到。

    而笨笨是狗,美食街上的干扰气味太多了,他没办法在一瞬间辨别大量气味,等辨别出来的时候,那人贩子早跑了。

    如果没有找到,牧云这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己。

    冷静!冷静!越是这个时候越要保持理智,绝对不能慌乱。

    人贩子偷完孩子肯定是要用车运走的…………

    对!车!

    美食街是不允许车辆通行的,东西两端的马路也禁止车辆停靠。

    这人贩子肯定是有同伙接应的,那他们只能把车停在南北两侧的小路上,而且他们还要躲避摄像头,防止车牌号被警察发现。

    按照刚刚那个人贩子离开的方向,能够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只有靠向北面的居民区,那边有条路近期正在重建。

    虽然那条路车辆也无法通过,但人走却是没有问题,而且由于重建的缘故,基本上不会有人选择从那里走,正适合干些见不得光的事。

    顺着那个方向过去不远还有一个过去城乡迁移留下的旧址,那里也是人贩子藏匿、转移的最佳地点。

    为了确保自己不会追错方向,牧云朝着笨笨喊道:

    “笨笨,来这边!闻闻有没有那个人类的味道。”

    笨笨上前嗅了几下。

    “有!”

    牧云二话不说,再次带着笨笨和老四追了过去。

    人贩子怀中抱着睡沉了的孩子,加上怕人怀疑不敢跑,速度受到很大限制,根本没跑多远。

    刚转过弯,牧云就看到还没走远的人贩子。

    “笨笨上!狠狠的咬!只要咬不死就往死里咬!”

    听到牧云的命令,笨笨加速猛冲,等接近人贩子时,人贩子也听到身后的声音,立刻警觉的回头。

    可回头有用吗?

    并没有。

    笨笨张口狠狠咬在了人贩子的腿上。

    “啊!!!!”

    吃痛的人贩子将怀中的孩子扔到地上,双手不停拍打笨笨。

    牧云上前想把孩子拽开免得误伤,奈何力气太小,根本拽不动这般大的孩子,只能和老四站到其身前护着。

    人被咬后,蹬腿可谓是本能反应,但面对笨笨这种大型敖犬时,这种本能反而会加重自己的伤势。

    尤其是牧云给笨笨下达“往死里咬”的命令之后。

    只见人贩子刚刚想要抽腿,笨笨那隐藏在血液里的凶性就驱使着他开始狠狠甩头。

    瞬间,人贩子小腿上的肉连同着被咬碎的裤子就被撕了下来。

    “啊!!!”

    血肉被撕裂的疼痛让人贩子差点昏厥,本能的用另一条腿去踢笨笨。

    撕拉!

    剧情重演,人贩子另一条腿上的肉也被笨笨给撕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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