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设法好好地活下去
林书颖笑道:“没事,等等我便取来玉石膏来擦拭,明天一大早,我的手伤就会好了。”
“对哦,那一些纨绔的少爷们没有对你动手动脚吧?”
林书颖莞尔一笑,从怀里摸出了一张人皮面具,直接戴了上去。
原本一名娇艳欲滴的小姑娘,一下子就成了另外的一副模样了,两脸颊上布满了黑色小芝麻痣。
谁见了她的尊容,都不忍再继续端详。
莫魔面具!
母亲从很早之前,就给了他们兄妹俩各人一副神秘的面具。
那可不是普通的面具。
这人皮面具,戴上去之后,粘合原来皮肤,细节上细腻自然,外人根本就不清楚他们在脸上做了小动作。
林书毅的面具,则藏着不戴。
林书颖因为长相太漂亮,担心招惹狂蜂浪蝶,而林氏家道中落,家人担心无力保护林书颖,所以早早就要求妹子将属于自己的面具给戴上。
丫头戴上假面具,貌丑得很,否则不知道被坏人蹂躏多少遍了。
但纸包不住火的,妹妹豆蔻年华,身材曼妙,谁知道那一些纨绔子弟,会否有一天饥不择食,像饿狼那样扑过去欺负她?
无论怎样,林书颖都不能再在六家人的府邸干活了。
“书颖妹妹,我有一件事情,想和你商量,我希望你能答应我的要求。”
“哥,你说!”
“从明天开始,你辞掉手上所有的工作。”
林书颖瞪大了狐疑的眼睛,问道:“为什么啊?”
林书毅道:“我不想你为了我,而受苦受累!”
他心道:开玩笑,我怎么可以让一个女人养我?
“你是我哥哥啊!你身兼振兴家族的重担,我不想你一人孤军奋战。”
虽然林书毅的实力,几乎在诸多精英中垫底,但她从来都相信哥哥可以扛起重任。
“放心吧!从今天开始,我会脱胎换骨的了!”
林书毅修炼内功,已扎有相当稳实根基,现在再有完整的《辕法天鉴》,他坚信已是今非昔比了。
再给他一点时间修炼,谁都不是他的对手。
“对了,新一个月分得我们林家的薪火钱,你先收着,我来想办法。”
“哥,你想怎么样?”
林书毅想了想,道:“在宋城西南一向,有一资源矿藏,该处有矿晶,我一来可以跟随赏金团队前往,采掘帮补家用,其次我也可以选拣一部分矿晶炼丹。”
“别,哥哥!”
“资源矿藏可是有着许多恐怖异兽,况且你人生路不熟,贸然跟随赏金团前往,那可是很危险的。”
林书毅笑道:“放心吧,我长大了,男子汉大丈夫应该肩负未来,如果一昧儿待在家里,不去历练,那谈何振兴家族?”
“还有,我希望我的好妹子生活安逸,无忧无虑,天天不用再受奴役压迫,笑口常开度过每一天。”
林书颖颇是感动:“哥,你真的决定要这样了?”
“怎么,你不信哥哥可以照顾你啊?”
“信,我明白了。”
林书颖点了点头,道,“我会听哥哥的话,不再为七星盟做事了。”
林书颖道:“可是我该做一些什么呢?”
“你就待在书房里头看书,实在闲暇无聊,便在庭院里闲逛,种养一些花草,咱们家有的是空地,或者到南冕湖畔喂鱼。”
林书颖点了点头,道:“我明白……”
林书毅和妹子简单地用过餐点,回到自己房间,再一次翻阅七彩翎布。
此时,林书毅的鲜血褪色,七彩翎布上的文字,再也不复存在。
他想再一次观览苍穹惊鸿图的概貌,怕得再吐一次血,喷洒其上。
然而现在经过疗养,林书毅伤势好上了许多,没有再弄伤自己的必要了。
林书毅记得第一卷〈静心章〉的内容。
第一卷〈静心章〉,真的太好用了,潜运功法后,不但能疗伤,还可以加强内息。
现在林书毅确信自身早已突破体灵阶,稳稳地进入了第二层玄灵境第一重天。
既然他念〈静心章〉一直有效,那就继续再行练习下去。
月光映照在他的俊脸,心若冰清,灵台明净,灵识能延伸周遭一里范围,风和草偃,蟋蟀声隐有耳闻,一花一卉,充满勃勃生机。
林书毅直到肚子里头咕噜噜声作响,他才停歇练功。
十八岁的年轻人,肠胃消化道能力极强,更何况他昨天晚上,只是喝了一点粥。
窗外东方发白,林书毅觉得肚子很饿,也该找上一些食物。
他凭借着记忆,翻身翻找床底,见到一个古色古香的木匝。
木匝子里头装有几串铜板。
粗略点算,有三百来枚。
他记忆当中,七星盟使下人,按月拨发给他和妹妹的薪资,仅仅五十枚铜板而已。
妹妹也将自己那一份,分发给哥哥。
木匝中的铜板,已经算是兄妹二人的全部家当了。
而最重要的是,在宋城,一枚铜板也仅能购买到一碗馄饨。
反正,他们兄妹那是入不敷出。
林书毅摸出了几枚铜板,打算上到街口,购买两碗馄饨,自己吃一碗,然后给妹妹打包一碗。
木匝中除了铜板,还翻出了一张人皮面具。
那正是莫魔面具!
妹妹有一份,他也有一份。
记忆中,林书毅的原身,是一个行事光明磊落的小伙子,平日甚少戴上面具。
此时他在镜子上,见到了自己受伤的容颜。
林书毅在〈静心章〉的疗养下,内伤已痊愈了八九分,皮外伤暂时无法褪祛,脸面上布满青淤爪痕。
“雾草,那一些熊家子弟下手也忒狠了,这不但是要取我性命,还一心要毁我容。”
他此时这一副尊容,走在大街上的确有几分不雅,索性戴上了莫魔面具。
林书毅的原身是一名额头宽隆,阳光开朗的俊朗少年。
现在他戴上了面具,改头换面,掩藏掉他脸上的伤情,仿佛年长了十岁,成为一名仆仆风尘的青壮年人。
天刚刚亮着,路上行人不多,靠近东城一角,传来了一阵焦油热肉香,让过往者食指大动。
“伙计,给我上一碗热馄饨,然后打上一份,让我捎走。”
“好咧,请客官稍等。”
恰在此时,他意外地见到了西首一张桌上,坐着一名年轻男子。
男子二十来岁的年纪,侧脸俊美,貌白神青,白袍锦带,羽扇纶巾。
男子跟前桌子上,摆放有一大盆熟肥牛肉,外加一只油腻烤鸡。
这和他斯文的气质形成鲜明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