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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 兄弟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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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顶山曾是星城有心打造的旅游景点,主打的就是健康爬山。一开始确实吸引了部分外地游客和本地居民。

    和许多网红打卡地一样,盛极一时,又衰落得极快。

    因为外地游客爬完山之后会发现,特么的,不就是一座山吗,没什么特别的,被骗啦!

    这点和一些出国旅游的人一样,出国前带着莫名的憧憬,出去后才发现,艾玛,感觉回到自己的小县城,没啥好看的。

    但不同的是,出国可以和人吹逼出过国啊,去过云顶上有什么好吹的?

    爬山项目和休闲公园一样,得经济到了一定程度,居民有闲情逸致享受生活时才能发挥最大作用。

    云顶上的日常游客,便只剩下些退休的老头老太太。

    其实这样挺好,有种夕阳红的别样祥和。

    可惜好景不长。

    不知为何技术服务者可能太卷了,居然盯上老年人群体,当成下沉市场开发。

    生意……居然不错。

    老头老太太变成了老头为主。

    云顶上弥漫着一股乌烟瘴气。

    但没人管。

    不好管。

    有次扫huang组突击行动,在小树林外就喊了一句“警察”,树林里当场三个老头心梗,一个没抢救回来。

    家属不依不饶。

    功劳没捞着,带队的小队长背锅,调岗到犄角旮旯里,前途无亮。

    这下子谁都不想管了,于是乌烟瘴气套了层岁月静好的壳。

    所以说,岁月静好除了有人负重前行,还可以是大家选择性装瞎。

    云顶山有一片小小的山壁,下面清理出一块空地当成停车场,但废弃了有段时间。因为山壁上缝隙坚强地长出了许多植物,又有藤蔓寄生在植物上,由此引来一群保护名单上的鸟类。

    停车场迅速被叫停。

    就算不叫停也没几个人愿意把车停在这里,因为这种鸟又能吃又能拉,肠道还极端,经常飞着飞着就空降一泡白浆。

    车停在那儿、人离开或取车都可能遭遇轰炸,这谁受得了啊。

    日子一久,本就是夯实泥土的停车场长满了杂草,不知道是不是鸟粪的滋润,杂草长势贼欢乐。

    一辆迷彩色吉普车停在停车场。

    一个坐在驾驶座,年轻人、寸头、古铜色皮肤、神色彪悍,身穿迷彩服。他叫冯沙,曾是一名特种兵,因为严重违纪被开除。

    另一个是个超级大胖子,坐在后座,手上拿着一块脸盆大的奶油蛋糕,一口一大块,吃得满脸都是奶油。他叫冯涞,面相比冯沙老,实际上是冯沙的亲弟弟,举止明显的智力障碍。

    “哥,人怎么还不来,我的蛋糕快吃完了。”

    冯涞说。在吃的问题上,他的脑子总是格外清楚。可能因为所有的智力点在了与吃有关的属性点上。

    “吃吃吃,就知道吃。”

    冯沙显得非常焦躁。这就是他的问题,极其没有耐性,脾气又火爆。

    “哦。”

    冯涞意义不明地说了一句,低头又咬了一口。入口感觉怪怪的,口感不对,而且又咸、腥、臭、苦。

    他抬头看了一眼飞过的鸟。

    直觉告诉他蛋糕变味的罪魁祸首就是它,但脑子不想去思考那么复杂的问题。他挠挠头,算了,不好吃的东西也是吃的。

    继续吃。

    下一口又是又香又甜,冯涞立即忘掉吃了一口奶油混鸟屎的事实。

    这时一辆物流卡车进入冯沙的视线,他对弟弟说:“目标来了。”

    “哦。”

    冯涞将剩余蛋糕把塞进嘴里,“开工赚钱买吃的。”

    他从后座跳下来,全身肥肉如波浪般晃动。

    冯沙则往检查了一下腰上、腿上的武器,随后下车。不过他不像弟弟那样大大咧咧地站着,而是以车门作为掩体,挡住身体要害。

    卡车进入停车场,缓缓停车。

    车门打开。

    驾驶座上下来一个年轻人,穿着物流公司的制服。

    这人是沈墨。

    他看了眼如同一座小肉山的冯涞,随即把目光放在吉普车后的冯沙身上。

    “你是接货人?”

    沈墨问,“暗号?”

    “白山。”

    冯沙说出暗号。

    “黑水。”

    沈墨说出审问出来的暗号。

    “比预计时间晚了五分钟。”

    冯沙不满地说道。

    “抱歉抱歉。遇到了一点小麻烦。”

    沈墨似乎在挑衅:“和你们坐等收货的人不同,我们的风险可大多了。好了,废话少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好。”

    冯沙眼中闪过一丝阴霾。

    沈墨打开后车厢,里面有个被捆住的女人,衣着样貌与郑思怡一模一样。但她不是郑思怡,而是四圣兽的一个变形人。

    是个男的。

    可以变成任何人的模样,甚至dna都可以模仿。唯一的缺陷是不能转换性别。也就是说,虽然是女身,但掏出来就是一根盘龙棍。

    冯沙拿出手机,真人和照片对比后,点点头。他从后座拖出个黑箱子,打开之后里面是一台军用计算机,一阵操作之后。

    “转过去了,即时到账。”

    他说。目光盯着沈墨。

    沈墨口袋里的手机震动,手机是程向北的。

    应该是到账提醒。

    他拿出手机,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

    破绽!

    冯沙觉得收到尾款时就是沈墨最松懈的时候。

    如果沈墨是程向北,还真有可能松懈。毕竟哪有人想灭口还老老实实给尾款的?

    也不对,如果程向北成功了,来到这里的也许就是三兄弟,而不是沈墨独自一人。

    看得出来,双方彼此完全是陌生人。

    冯沙“刷”地拔枪射击。

    他的姿势有点怪异,拔枪的同时,身体跟着微微弯曲,使得枪离开枪套之后只需要枪口抬高就可以直接射击,有点像左轮速射,而不是传统的三点一线射击。

    砰砰砰……

    冯沙的主武器是改装的沙漠勇士,一把由m1911改良的优秀手枪,暗土黄色,十二发的加大弹夹。

    冯沙清空弹匣,因为他发现他的目标没有松懈,而且不可思议地躲过了所有子弹。

    不,躲过了十一颗子弹。

    最后一颗被沈墨夹在食指与中指之间,冒着烟。

    “怪物!特么又是怪物!”

    冯沙没有恐惧,反而被激起了极大的愤怒。怪物的存在,让他流了无数汗水的训练成了笑话。

    他憎恨怪物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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