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迎娶莽夫郎
二月,春寒料峭,冻杀年少。
窗外寒风呜啦呜啦地吹着,屋里炭盆发出细微的噼啪声响,两者结合起来像是催眠的乐章。精致的黄花木床上,宋臻在柔软温暖的被褥里翻来覆去,盯着黑暗中微亮的烛光发愣,半点睡意也无。
穿来只一天,宋臻已经搞清楚自己是穿到一个女尊小说。
书中世界女尊男卑,女主内男主外,就连动物也和宋臻生活的世界截然相反,总体来说是华国古代性转版。
女主是寒门之女,一路靠着读书科举改换门庭,最后考上探花与男主修成正果。
男主顾晨曜是个顶着万人迷光环的伯府少爷,性格率真活泼,长相艳丽,吸引京城一众贵女为他神魂颠倒,统统拜倒在他的魅力之下。
原主是其中最有竞争力的一个。
作为和男主从小定下娃娃亲的未婚妻,身为吏部尚书的嫡幼女,无论家世人品外貌才华都配男主绰绰有余,无奈后来杀出两个陈咬金。
一个是女主,另一个就是伯爵府流落在外的真少爷顾晨星。
男主去上香路遇劫匪,被进京赶考的女主所救,至此两人便暗生情愫。伯爵府内部勾心斗角争权夺利,男主被爆出是被小侍掉包的假少爷,真少爷则被弃养在乡下。
眼见着宋尚书即将致仕,原主又不像是个有大出息的,不如让男主另嫁高门,真少爷嫁给原主,这样两个儿子都能高嫁,伯府也能结下两门显赫的姻亲。
南平伯把心里想法和夫郎商量一番,又叫来男主问问他的意见,男主立刻暗示心中另有所属,原主的婚约对象自然就换成那位伯府真少爷。
伯府的算盘打得噼啪响,但却没想到原主却不按他们的套路来。
自小有人敬着宠着护着的原主,从未受过委屈,何况是这般把她的脸面扔地上踩的委屈。因为思虑过重,原主重病不起,正月里的一场风寒便夺走了她年轻的命。
原著里,原主挺过了这场重病,迎娶了真少爷,却时时心里想着男主,对真少爷百般嫌弃。后来真少爷黑化,伤害男主不成反倒拖着原主一起家破人亡身败名裂。
宋臻对书中的剧情不置可否,只想过好自己的小日子。但是想到后面的剧情,她就头疼得睡不着觉。
为了突出男主的真善美,也为了增加原主对男主余情未了死缠难打的合理性,和男主形成对照组的真少爷就是个貌丑无颜、粗鄙不堪、心思歹毒的反派男配。
看书的时候很爽,成了下场凄惨的恶毒反派的妻主体验就不那么美妙。
更不美妙的是,只要等到天亮,宋臻就要去迎娶反派夫郎进门。
是的,宋·倒霉蛋996社畜打工人·臻,穿书的第二天就要迎娶一位又丑又蠢又毒的男人。
只要闭上眼睛,便能梦到得到一个膀大腰圆、满口大蒜味、脸上还化着浓妆的壮汉窝在她怀里,万分娇羞地喊她“妻主”。宋臻的后背像是被万只蚂蚁爬过一般,寒毛竖起又落下,落下又竖起,冷汗涔涔,无法入眠。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如果不是穿书了,她一个三好青年怎么会沦落到要娶一个毒夫的境地。
即使知道这个劫难是逃不过去,宋臻还是想试试再挣扎两下。她一骨碌翻身从床上爬起来,刚穿上鞋袜,窗外就传来嘈杂的声音。
“咚、咚咚咚咚!”
“寅时五更,早睡早起,保重身体。”
更夫的声音由远及近,咚咚的声音像是敲在宋臻弱小的心脏上,更像是将前方的分叉路口敲碎,只留一条充满荆棘的道路。
而眼前的世界却像是瞬间活过来,糊了崭新窗纸的雕花窗户外天光越来越亮,像是一把利剑劈开黑暗,院子里仆妇们起身活动的声音也顺着天光传了进来。
值守在外间的绿菊下榻后再原地踌躇地转了两圈,没能透过绘着烟山云雨的屏风窥见动静,又等了两息,只好硬着头皮往里走去。
“主子,该起身准备去迎接新夫郎了。”
……
正月十五元宵过后,京城最近最热闹的事莫过于吏部尚书家嫡幼女娶夫这件事情。
几个月前南平伯爵“狐狸换公子”的事闹得沸沸扬扬,真公子刚回到京城认主归宗,事情还未完全平息就传出南平伯与吏部尚书结亲的消息。
众人还以为宋小姐和顾公子这对才女佳人的姻缘断不了,怎知伯府又传出和宋家定亲的不是原来的“顾公子”,是从乡下找回来的“顾公子”。
一石激起千层浪。
虽然没有人见过真的顾三公子,可是有许多人见过几年前就闻名京城的“顾三公子”。当年一首《赠友人诗》名扬京城,连宫里的皇女们都有所耳闻。
而被找回来的顾三公子,谁人不知是从乡间长大,必然是个大字不识、粗鄙不堪的乡下莽夫一个。即使对方有着“伯府公子”的名头,但是谁都知道必然是个绣花枕头,哪能跟从小在伯府长大的“假公子”相比。
宋知茹宋尚书这回是要了面子,丢了里子。
消息传来传去,竟传出“尚书家的小姐要娶一个悍夫”的流言出来。
这下子,京中无论是百姓还是达官贵人,都有许多热闹看了。
首先是南平伯府的门槛被媒婆们踏破,然后是吏部尚书家闭门谢客。传闻宋小姐害了相思病,躺在床上重病不起,从下聘那日起就没再见过人。
百姓们一时间感叹宋小姐痴心的有,唾弃她沉迷男女之情的有,暗搓搓说她不孝的也有。
大女子何患无夫。这才是这个世界的共识。
在宋臻不知道的地方,她在整个凤阳朝的风评一度低到谷底。
二月初五这天,是个难得的好晴天。
宋臻刚升起逃婚的念头就被绿菊撞见,一时间尴尬得脚趾头扣地,起身不是,躺会去也不是,最后一咬牙,认命听从宋家人指挥摆弄。
绿菊可高兴坏了,连忙指挥丫鬟小厮们帮她家小姐穿衣洗漱,发誓要将她打扮成全京城最风流的新娘子。
七八个丫鬟小厮轮番上来撂倒,不仅将宋臻这身外皮从头到脚在浴桶里洗刷一遍,脸上还抹了面霜,一双浓眉细细修剪,用细粉遮盖眼底的青黑,抹上口脂增加气色。
长发用炭火烘干,扎成马尾,用镶嵌珍珠的金丝冠和玉簪固定住。最后穿上那套上头有繁复刺绣的大红喜服,脚蹬一双云纹金线的黑靴,腰系白玉双鱼玉佩和前几日顾府送来的深蓝色绸缎荷包。
别的不说,换上这身行头,即使长得泯然众人也会是这条街上最亮的崽。更何况原身的身材高挑外貌清秀,这身行头衬得她面如冠玉,宛若一棵笔直高挑青翠欲滴的小松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