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钱的来源
把我搞懵的是我自己,明明自己只是后脑撞破,为什么要全身包裏着。这包裹着也就算了,我现在都60多岁了,却弹出个四十几岁的夫妻来认我是他们的儿子。
我想撕开绑带,看看我的本来面目。
可一动弹感觉全身都像针刺蚂蚁咬。
我对面却是一个被这对夫妇嘉奖的英雄人物,这大英雄也与我一样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没露一点点肉肉。如果不是老石,我就不知道他是谁了。
我们两个就是一起被送进来的。
那么对面的一定就是金石了。
我就是艾高。
我们的姓名卡在床头。与这对夫妻的男同志一个姓。他就认为,我是他的儿子?也够荒唐的。
“艾书记,来看儿子啊!”金石家的家人看到艾书记就贴上来巴结。
“你们家金不换怎样了。他们都是英雄,大英雄,了不起,要大力宣传。”
那就包括我在内。我也是大英雄了,我们是英雄。
我们的英雄事迹是在1981年大肆被张扬,连那些地摊上都卖我们惨烈的照片。我脑海里不停的旋转着,原来我们又穿越了。应该是我在这病床上回到了那年的病床上。难怪现在全身裹着。
因为那年我们都是从火堆里爬出来的,烧伤面积达93。如果是常人不烧死也被浓烟熏死了。可是我们被救出来了。我就是一个消防兵,是我们把社长一起救出来的,我们就成为英雄了。我真的不是什么书记的儿子,书记的儿子应该已经葬身火海。因为这场火灾是他策划的,我是他的跟班,他做过什么坏事我都明明白白,他如果这次不烧死就是82年那整一排的告炮鬼也有他的份。如果他活着。麻烦就大了。我也不会是消防英雄了。
书记也好不到哪里去了,就认定我是他儿子,是一个英雄。面目全非的我,谁知道我是谁是谁。
金石,一个表面上非常成功的大商人,因为哪天持几百万汇票来信用社办事,却遭到有人抢劫银行。就个时候人家都看上这家只开三年的信用社,但这个改开初的商业化金融机构没有四大行那么有实力,系统完整,整个操作全靠手工,金库也不保险,刚开放的港片成为犯罪们标配的学习教材。一个个想一日暴富的都看上了这个地方。
老街,杂乱,人员各种各色,集市的时候散户上柜台的特别多,拉存钱的这时候都去摊头店尾的,工作人员出动跑业务的,趁上午农村进来赶集的。
而想骗钱的趁这社里还全部手写没有机械电脑运作,有漏洞可入。
而想抢劫的早已摸清前后出路,几间民房改变的营业点根本没有防盗措施,一个空格的铁门完全挡不住铁锤两下重击。
而贪污或挪用公款的多画几个圈,把十个手指印轮回按下,向人民行多提几箱也是很轻松的。
最终的是这些老板都是场子里有头有脸的人凑的,这时候你想开商业银庄,坐庄的不会是无头苍蝇阿狗阿猫都能上台面的。
这个时候,我只是个小生意人。一个没背景没钱没经验的个体户,被那些特别有优越感的人打压在市场内,但也能从顾客手头上搜刮来钱财。
这个挣钱模式就在全民的开展起来,所有人的脑子都不是闭塞的,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日子来了,没有人是傻里巴叽的,在等人送钱,内向的人也要主动的去争。争,成为主流,百鸟争鸣。百花争放!
我去做生意的时候是十七岁,高中刚毕业就出来混了。不然窝在农村喝黄泥水啊。
来到市场,身无分文。
老板们问我,你会做生意吗?当然我是个小白,什么都不会。但这个年代处处商机,人也诚实,没什么好怕的。老板问我,想做什么生意,看你人品这么好,我帮你掌眼。掌眼也许是以前掌柜的来历吧!当然我是随性的人随着自己的喜欢来。在这个市场上什么生意都有,可我最终选上了我追星的爱好,那时的小花,神秘的大佛这些电影中一个活脱脱的女生让我着迷。可是我要吃饭不能跑到一个遥不可及的地方去追求精神的东西,而这市场上却有一个摊上摆着全是明星的图片,原来这些废纸都是可以做生意的。我跟老板说:我没有钱,能不能赊账让我做分销。如果当时老板拒绝,就没有我的今天。老板说可以,你就拿这些,这些,这些,我给你配好,这里有三十多种挂历,台历,日历,单张图片等等,把能卖的都配好,并告诉我在哪条街上摆个地摊,让什么样的人来买。我就照做,因为我知道老板是内行,把货品给我,不会骗我,不会让我去糟蹋他的货品,没理由让我走弯路,所有把一个什么都不会的人,怎么去做的生意都想好了。他说这里有十元钱的货,卖了多少我有要求,你卖完就可以卖二十元。那个十元就是你的利润。我就在他说的某某街,离批发市场并不远摆起了地摊。没有一小时就把这货卖完了,因为这离学校不远,又正是放学路上,学生一哄而上,其实是几十分钟就抢购完了。是不是因为便宜呢?不是,是因为这个东西是正版,与某华书店的一样,可我们可以拆开卖,每一个学生可以买到一本挂历十三张中的任何一张自己喜欢的明星。这是什么意思呢?具有宽广的选择性,满足消费者的选择,产生购买欲望。
在哪时,十元钱,是工厂里工人十天的工资。而我在一个小时内完成,这个时间成本,完全超越了我的思想,我就当机立断,做这个生意,又轻松又赚钱。
可是你们不要看这个看似很小很小的小生意,摆个地摊,卖些被书店撤下来准备丢掉处理的垃圾,可让批发商老板成批成批的在那些国家印刷厂与国有经销商手里处理过来,交给我们这些想赚钱为他分销的零售商,不投资,利润高,见效快,就这样我把亲戚朋友都叫过来摆地摊。我帮她们进货,我规划她们在哪里哪里卖,一个摊一天赚一百元钱没问题,而且我帮她们摆好摊铺好货,就从她们一百元的利润中抽成十元,每一个家人都抽十元,我有亲戚朋友三十多人,我一天就抽了三百元,自己的摊又赚了一百元,我是不是比她们还赚得多。
在哪个时代一天赚400元,是不是天文数字,是十一个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啊,相当于一个工人一年差不多的工资。你们说,我这个时候还干不干。而亲戚朋友的亲戚朋友要不要干。这么好赚钱的事,批发老板又每天赊账给我们做。怎么会放弃呢?只有扩摊才对。
但老板如果看坏了我的人品会不会把生意交给我们做吗?当货品价值越来越大时,他会不放心将货断供吗?不会,他只赊账一天,每天结帐,如果你今天不把货款交上来,明天你就没有货卖,这样,那个人愿意会这么做吗?
这是我开始做生意的第一桶金。
赚了钱也每天去信用社一次是必去的。就因为这个时候,我中招了。我也卷进这场是非,当一把大火轰炸起来,整个银庄就包围在火海中,我逃出来时,我知道有几十人都被困在内间而烧成一堆白灰。这是三楼老板精心置放的炸药。一秒钟内炸毁主要通道。使大厅内一个都跑不了。只有我们几个在后面的跳轰到后门的河里捡完了一条烂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