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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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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媛圆脑子转了又转,她的婚事迫在眉睫。

    除非她离开长乐侯府,但~钟柏鹤他们是绝不可能放她离开的,除非她偷偷离开,但这么一来,韶华院一众丫鬟仆妇可得不了好,这些人除了初雪、初云和小红被小戚氏收买了,其他人都是忠心的,她怎么忍心?

    再有,在古代,一个年轻的女子可不易生存。至于说女扮男装,别开玩笑,女人和男人,只要不瞎,就不会认不出来。

    留下来,婚事她就一定要早做打算,绝不能任由小戚氏作主。

    有谁可以让她选?她有几分了解的除了长乐侯府众人,就只有书中的角色。书中的男性不少,但想来想去,好像也只有眼前的冷晔最合适。

    这冷晔在书中戏份不少,她不讨厌他。书中他的妻子嫌弃他粗鄙,不愿他近身,就把陪嫁的丫鬟推给他,但他都没有去碰,他在庄子长大,周围的男人都是只有一个婆娘,因此,在他的认知里有一个婆娘就行。为此,还让他的妻子私底上说他,穿上龙袍都不像太子,整一个穷酸样。

    可见,冷晔不是一个贪花好色之人,既然他那个妻子不喜他,后来又抛弃他,留在冷府过好日子。那她夺了冷晔,也不必心虚。

    至于冷晔后期的黑化,在她看来,这是正常人该有的表现。要是知道真实身份,还默默接受不公的待遇,她反而骂一声窝囊废。

    还有一点,她在末世十年,习惯了大口吃饭,大步走路,在屋里随意摊着。如今为了维持原身的人设,迈着小碎步,细嚼慢咽的吃东西,端着身子,她难受得很。

    而冷晔这个在庄子长大,没被规矩礼仪腐蚀的人就能包容她,等她嫁给他,她就可以慢慢的放飞自我,别人也只会说她是被他影响了。

    她自己清楚自己的事,她学不来这年代女子的贤良大度,她绝容不得自己的男人有其他的女人。这样的她,小戚氏选的人绝对不适合她。

    再说外貌,这人脸型五官长得不错,就蹲着的这个高度,可以看出身高不矮。皮肤黝黑粗糙问题,她的异能完全可以解决。至于自卑,多给些鼓励和肯定,应该是能改善的。

    爱好兴趣,书中写冷晔唯一擅长和爱好就是侍弄庄稼。而身怀木系异能的她,在末世就没少干耕田种菜的活。也就是说,他们有共同的话题。

    她想过的,她没有能力造反自己称帝,那么她最好就是获得皇家的看重,让别人不能任意拿捏自己。这年代最是看重农耕,所以她以后的重心是改造农作物基因,提高产量。这里一来,嫁一个愿意陪她种田的夫君,就很有必要。

    想到这里,钟媛圆的眼睛都亮了不少。他们一个是上不了台面的庶子,一个被退了婚的老姑娘,想来小戚氏不仅不会阻拦,还会促成。

    至于爱不爱的?咳~她能说她对那些缠绵的轰轰烈烈的爱情,一直持怀疑态度吗?对于冷晔她也不会觉得亏欠,她会和他好好过日子,怎么也比书中的那个妻子强吧?

    当然,婚后相处中,要是能彼此相互爱上,那就再美满不过了。

    有了决定,自然就要创造机会了。钟媛圆侧耳听了听,确定附近没有其他人,于是转身往回走。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五步,就听“撕拉”一声,钟媛圆随即跌倒在地,发出“啊”的一声高亢的痛呼声。

    以雅和以南忙弯腰去搀抚,“小姐,可有伤到?”

    钟媛圆已经听到冷晔往这边跑过来的脚步声,她没有顺着以雅和以南的力道起来,而是故意往下压。

    以雅和以南急得脑门都冒出了汗。

    不多时,一个低沉的男声从头顶传来,“姑娘,你可还好?”

    钟媛圆抬头,对上冷晔黝黑的脸,“小女子没事。”说完,就顺着以雅和以南的搀抚的力道起来。

    冷晔刚想说没事就好,就看到她小腿处的裙摆和里裤被撕开了,露出一片莹白的肌肤,那莹白的肌肤上有两道划伤的红痕,沁出点点血迹。

    他只觉得脸发烫,慌张的背过身去,磕磕绊绊的道:“我……不是有意冒犯。”

    他恨不得打自己一巴掌,怎么可以那么冒失。刚刚他正发呆来着,听到一声女子的娇呼,下意识就站了起来,抬头一看,就看到了不远处有一姑娘跌倒了,不作多想就跑了过来。

    人家的姑娘都有丫鬟,他根本就不该跑过来的,现在好了,冒犯了人家姑娘。

    这里可不是他之前生活的农庄,女子脱鞋挽裤脚下田的大有人在。但富贵人家的小姐,除了脸和手,其他肌肤是不能给外男看了去的。

    以南随即也看到了,她慌忙蹲下去,也顾不得查看小姐的伤,扯着撕烂的裙摆去遮住出来的肌肤。

    钟媛圆低着头,声若蚊蝇,“小女子已经没事,公子有事可先请。”

    冷晔自然听出这是请他离开的意思,他忙说道:“那在下先行离开。”说着,就脚步慌张的离开了。

    倒不是他不想负责,而是这姑娘不是他能负责得起的,他虽然成了冷府的二公子。但本质他就是粗鄙的庄稼汉。

    钟媛圆看他走出了五米这样,才又开口:“小女是长乐侯府的三小姐。”

    “小姐!”以雅不敢置信的看着自家小姐。

    冷晔迈开的步伐踉跄了一下,差点向前摔去,他手忙脚乱的稳住身子,转过身,“姑娘,你……”不会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吧?

    钟媛圆低下头。

    真的是他想的那个意思。看着眼前这个雪肤乌发的好看姑娘,冷晔感觉脸上更烫了,忙错开视线。

    低头自卑的说,“姑娘,我在农庄长大,大字不识一箩筐,配不上姑娘。今日的事,我一定闭口不言。”

    回了冷府,他就一直跟着先生学习,这么久过去了,也就勉强学了千字文,字写得一塌糊涂。先生多次说他是他见过的最蠢的人,说她让帝师之家的冷府蒙羞。

    他其实很努力的学,但就是学不会。

    “可你看了我的肌肤,我又怎么再嫁他人。”

    “我们不说,不会有人知道的。”

    “纸包不住火,若待我成亲后,被爆出来,我该何去何从?”钟媛圆抬起了头。

    “这……”冷晔哑然了。半响后,才道:“承蒙姑娘不弃,我会请父母上门求亲的。我是冷府的冷晔。”

    钟媛圆再次垂下了头,“冷公子慢走!”

    冷晔这才转身离开。这会脚步不再慌张而是飘的,他真的能娶这么好看的姑娘吗?

    等见不到冷晔的身影,以雅忍不住问:“小姐,你真的要嫁给那位公子吗?”冷晔,那不是冷府刚寻回的庶子吗?她可是听了不少他的消息,从小生活在庄子,不识字,不通礼仪。

    现在身穿华贵衣袍,腰细玉带,头戴玉冠,但一点贵公子的范都没有,就像下人偷穿了主人的衣裳,这样的人怎么配的上她家小姐?

    “不嫁还能怎么办?”钟媛圆认命般的说

    是呀,不嫁怎么办?

    “都是奴婢不好,没看到这么一根长出来的树枝。”以雅自责不已。

    “不关你的事。”那树枝可是她催长的。“好了,你们带了针线没有?衣裙可得缝好。”

    “带了的。”以南回道,伸手和以雅搀扶钟媛圆到一旁的石凳坐下,看着那两道伤口,心疼的道:“要不要告知夫人,让她请公主府的人请大夫来看看?”

    “小伤而已,等回府抹点药就是了。好了,快去把那片布捡回来缝上。”钟媛圆挥了挥手。

    以南拗不过钟媛圆,只得跑回去捡过挂在树枝的布,又打开腰间的荷包,掏出针线,快速缝了起来。

    以南的动作很快,没多久就缝好了,用的是同色的线,要不仔细看,都瞧不出补过。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回去的路上,以雅和以南那叫看得一个仔细。

    钟媛圆回到八角亭的时候,公子那边已经送回来了排名,结果自然如书中所写。

    唐糖脸上的不高兴,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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