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我喜欢的人,是个男人
“司马绎,我们认识多少年了?”陆寻故意不去看司马绎,而是看着天花板。
要不然,整的跟他多饥渴似的。
司马绎喉结滚了滚:“二十五年了。”
他们认识的很早很早,在父亲一辈的时候,关系就很好。
司马绎比陆寻年长一岁,两人从小就认识。
还在穿开裆裤的时候,就一起玩。
他很小很小的时候,就经常喜欢跟在司马绎后面,哥哥哥哥的叫。
等到长大之后,司马绎性格沉稳,反而陆寻成为了一个小霸王,天天指挥着司马绎,带着司马绎做了不少调皮捣蛋的事,重点是最后都让司马绎背锅。
司马绎从来没说过一句不,陆寻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在受罚的时候,也总是第一个站出来,一个人承担下所有的错误。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陆寻也不叫司马绎哥哥了,变的一点都不可爱了!
司马绎才不是他哥哥,他也不要司马绎当他哥哥!
好像从小到大,两人很少闹矛盾。
就算是闹矛盾,也都是陆寻一个人作的,司马绎从来不会生陆寻的气,完全就是宠的不能再宠了。
甚至司马绎护着陆寻的时候,那些和陆寻打架的人,都说司马绎像护媳妇一样。
青春里的懵懂和荷尔蒙的爆发,陆寻第一次那什么的时候,是和司马绎睡在同一张床上的。
他们关系铁,偶尔陆续也喜欢跑到司马绎家去玩,就在他们家住下了。
可是那天晚上,他梦到自己和司马绎……
再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
然后那天陆寻是落荒而逃的,连招呼都没来得及打一个,回家之后,自己悄悄的洗了个澡,然后洗了衣服。
再然后,他就觉得自己变的很奇怪,很奇怪很奇怪。
从此之后,他再也不敢去司马绎家过夜了。
小时候和司马绎一起的事,真的是说都说不完。
陆寻觉得自己会喜欢上司马绎,除了因为司马绎长得帅,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就是他的青春里,几乎只有司马绎!
没有别的女孩子,因为男女有别!
司马绎对他真的是太好了,比他爹都还好,而且这个木讷的二愣子很好欺负,就成了他的御用背锅侠。
也怪司马绎对自己太好了,一不小心就沦陷了,现在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可司马绎现在却独善其身。
是的,他们认识二十五年了,他喜欢司马绎,也有十年了。
暗恋真的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他不敢告诉司马绎,或许是因为懦弱,或许是因为世俗。
以前是害怕,会给司马绎带来麻烦,可是现在,看到楚风和墨时渊,陆寻也想要试一试。
只是……墨时渊和楚风是两情相悦,他和司马绎,估计就是他的一厢情愿了。
司马绎这么门槛都快被踏破了。
他要是再不努力的话,司马绎或许真的就要被抢走了。
还有那个司马绎的准未婚妻,虽然还没有成亲,但几乎已经是确定了的事情。
陆寻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先不说司马绎喜不喜欢自己,就算是司马绎喜欢自己,可他们俩,又怎么过的了家庭的那一关。
陆寻感叹道:“感觉就像是一瞬间,我们就都长大了。”
司马绎在心里补充,还没有长大,陆寻在他的心里,永远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