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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下一站,牯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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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遥诗默默的捂住自己双眼,事情的发展果然不出自己所料。

    “够了!不打不相识,输了便输了。”

    听到莫遥诗发话,叶闻雅抬起踩在弓身上的脚。

    她才不管锦兮说什么,对手有反击的意向,自己便一脚将其镇压。

    虽然这么做是合情合理,但武德上就不太充沛了,一般切磋时对手倒地都不该再出手。

    锦兮狼狈的站起身,想不到自己接近六品实力的弓道居然一个照面就惨败在叶闻雅脚下。

    “这种人有什么资格当他的妹妹!”

    对上叶闻雅没有感情色彩的双眼,她承认自己技不如人,但叶闻雅做出不讲武德的行为,就不配融入他们上流社会。

    这种人就是家族之耻,宗门之耻!德风败坏的品行恶劣之辈!

    叶闻雅看着锦兮退回莫遥诗身边,不以为意的开始抖腿晃脑。

    “跟我比近身,你怎么想的?拿着远程武器打近战,惊雁宗都是这么人才的么?”

    好在莫遥诗不是那些斤斤计较的人,要不然叶闻雅这嘴又该把她一起得罪了。

    莫遥诗伸出手抓起木棍,手腕微微一震,内劲顺着棍子传到大鸟体内,将烤焦的外皮震碎,然后把整只鸟都递给叶闻雅。

    她见识过叶闻雅抢食的场景,要是把她给饿瘦了,到时候不好跟叶如生交代。

    不过吃也不是白给的,她想听听叶闻雅对刚刚那场切磋的分析,叶闻雅虽然武德堪忧,但理论水平的确很高。

    “小雅,你说锦兮要如何才能击败你?”

    这是一个伪命题,自己的侍女是什么实力,莫遥诗比叶如生更清楚。

    她的目的只是让锦兮认识到自己到底哪方面比叶闻雅差。

    换做别人可能会觉得这个问题很尴尬,毕竟对手刚刚被击败,还在旁边听着呢。

    “简单,五十步外用箭射我,技术好就能把我射死咯~。”

    锦兮侧着头,不愿意正面看这个吊儿郎当的家伙。

    “那要是近身了呢?”莫遥诗又问道。

    “嗯”叶闻雅哪了解近身弓斗,只能嚼着腥味不小的鸟肉比划道。

    “相距两步半,前进一步用武器佯攻,同时前脚再近半步,然后扔掉弓施展拳脚。”

    锦兮一听立刻不服,冷笑着反驳:“哪有丢弃武器的道理?一寸长一寸强,丢了武器就是丢了半条命!拳脚能有武器好用吗?”

    “啊对,太对了!吐!”叶闻雅把骨头往远处一吐,对着锦兮伸出脚。

    今天尚且没有洗过的脚散发出美妙的味道,惹得坐在两人中间的莫遥诗意见颇大。

    “把脚收回去!你自己闻,别放本宫面前。”

    “好好好,我只是想说。”说着叶闻雅十分不雅的闻了一下自己的脚,表情瞬间痛苦起来。

    “我我想说,持弓就比我的腿长一点,并没有明显的长度优势。”

    锦兮和莫遥诗看向她的眼神都充满了嫌弃和怜悯。

    天才果然是要付出代价的,这脑子似乎不太正常的样子,锦兮看了都不太想和她较劲,她总感觉叶闻雅傻傻的。

    她也终于能理解叶闻雅刚刚为什么会那样躺着了,单纯就是脑子有问题,不能怪她不醒目。

    “如果不用佯攻,先手的优势就白费了,一开始就打不出有效攻击,掌握不了节奏,那肯定是会输的。”

    锦兮深深的凝视叶闻雅,似乎要从她身上看出什么门道。

    自己把人家当傻子,傻子却用实际行动嘲讽你没文化。

    有效攻击她能听懂,但战斗节奏她真不知道具体是啥,从来就没人跟她详细讲过。

    莫遥诗闻言微微一笑,节奏这种东西并不神秘,通过大量经验总结出来,或者有师承直接告知,就这两条路。

    看着侍从迷茫的样子,又看叶闻雅清明的双目,莫遥诗清楚两人的武学造诣早在理论基础上拉开差距了。

    “惊雁宗的老家伙还留着一手,这次正好顺道找他讨个说法!”

    莫遥诗随手把酱油瓶扔给叶闻雅,既是赞赏的意思,也是让她不要再细讲下去。

    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叶闻雅向是个不讲规矩的人,莫遥诗怕她讲了不该由她来讲的东西。

    叶闻雅不是锦兮的师父,却说了师父才能传授的内容,那这便是乱了纲常,师道和知识就会被拉低地位。

    叶闻雅打开酱油瓶,直接把锦兮抛之脑后,留下想问又问不出口的锦兮一脸纠结。

    今时同明月,皎皎映他乡。

    纠结的不止是锦兮,还有手里捧着碗的黄俊杰。

    “这不太好吧?我们拿盘缠这样花,万一路上没钱怎么办?”

    眼珠子往碗里一扫,就能明白黄俊杰在说啥了,再看向桌子上的鱼肉。

    “好酒配英雄,黄兄啊!我们明天就要出远门,不得摆一桌远行宴。再说了,你还会担心没钱?”

    石柱都不知道这土匪头目怎么还会担心没钱的,没钱不就去抢劫嘛,把脸一蒙也认不出他们是谁。

    他将手里的碗与黄俊杰的碗一碰,气势十分豪迈,完全看不出是个无根之人。

    “黄兄我敬你,干了!”

    千尺剑台的酒价可比长春城的高,石柱难得手里有点钱,不奢侈一些都对不起自己。

    黄俊杰惆怅的叹了一声,买都买了,这两碗酒就是自己平时小半个月的粮食花销啊!

    喝!不喝就是大浪费!

    不仅仅要喝酒,还要把之前被饿坏的身体补回来,好在这次花费完全是石柱出钱,他还不太心疼。

    两双筷子三下五除二的把桌面上的鱼分的连骨头都不剩,更别说其他肉和菜,连汤汁都没剩下。

    黄俊杰懒得和石柱说话,吃是吃的很爽,口腹之欲和虚荣心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就像是话本里的主角要出江湖前一样奢侈。

    但黄俊杰是经历过贫苦生活的人,比起在叶家和家里一直被养的还不错的石柱,他那黄巾寨是真的穷,每一粒米都要精打细算。

    好在他留了一手,做土匪这么多年,他学到的最有用的知识便是财不外露。

    自己有老大给的二两银子,这二两银子足够解决路途上的吃穿住。

    石柱给黄俊杰添上酒,顺便再给自己倒满,两人一起喝,这样后面叶闻雅万一怪罪下来,也不会只罚他一人。

    碗口的清酒倒映着黄俊杰那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脸,只有明眼人才能看出他背后的沧桑。

    “黄兄!我们这是要去游历江湖,我们要像故事里说的意气风发!你怎么看起来意志消沉呢?”

    石柱举起碗再次热情碰杯,嘴上说着不成理的大道理:“有句话叫做借酒消愁,黄兄有什么心事多喝两碗,自然就消在这酒里了!”

    黄俊杰无奈的抿了抿嘴,自己文化水平是不高,但借酒消愁这个词的用法还是清楚的,石柱用的有些不合时宜。

    他也没必要去纠正,忧愁什么的并没有,只是感觉有些许难以适应。

    十几年的平静生活被叶闻雅打破,让他有些不习惯罢了。

    要说忧愁其实也有忧愁的事情,老大不仅给了碎银,还大发慈悲的赏给自己一颗金珠。

    黄俊杰从小到大就没见过金珠,这一颗珠子有多贵重他不清楚,但他知道一旦暴露自己身上携带金珠的消息,绝对会遭到一大堆人的窥伺。

    看似是叶闻雅很大方,实则是扔给了他一块烫手山芋。

    金珠的价值,恐怕在很多小城镇都没法找开,属于那种花都花不出去的钱。

    黄俊杰心里复刻往西走的地图,离长春城最近的一个镇子是牯平镇,也就是牯牛山黄巾寨往西几座山头的距离。

    如果老大在那里休整两三天,那他和石柱就能追上,要不然就只能等到下个地点再汇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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