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教人恋爱的人本身大多是丹参旺
在烈日的烤灼下,金林城的青石大道如同烹饪用的平底锅。远处的居民一盆洗脚水泼出去,顿时成了热腾腾的蒸汽,还带点味儿。
与外面不同,醉仙楼这边则因为坐落在湖边,所以有着舒心的风儿回转。
此刻的大堂中就只有沈君与八卦的安妙宝。
娇妈还没有回来,她可能是因为小便完了突然想来一个大便。所以至今还没有出现。
“从此以后,沈谋人就茶饭不思,夜不能寐,双手开始无法控制。哎,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以 ”
“等等等!打住。stop。”
安妙宝以手指支撑手掌喊停了沈老板的车。安妙宝想问一个问题,之前她就十分想问。
可为了不打断人家讲故事,她死撑着不问而已。
“那个,沈老板呀。你之前说的那些《金嘟梅》丶《少嘟嘟洁》还有《金嘟岂是池嘟物》真的是圣贤书吗?”安妙 宝怀疑地问道。
“嗯!圣咸书。我们这里大家都那么称呼它们的,有什么问题吗?”沈君坚定地回答了。双目毫不动摇,不像在说谎。
安妙宝心里没底,但想到这里并非地球。那些也不过是同名同姓的书刊而已。它们之间的内容很可能是完全不一样的。
例如这《金嘟梅》,名字这麽优雅。很可能只是一本描述自然风光的散文诗集,表达出文人们对祖国大好河川的热爱与赞美。
这个《少嘟嘟洁》可能是一本描写丈夫出征在外,妻子数十年如一日独立养活家中老人与小孩的书籍。一方面歌颂民间妇女愿意为家庭牺牲的大无畏精神,另一方面则体现出战争对人类社会的摧残,用以警醒世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至于这个《金嘟岂是池顿物》,看名字就知道是一本讲述成功学的书籍!整书以“天生我材必有用”为中心思想,教导未成年人或者成年人要坚守自我,不断向梦想进发,年轻不要怕,别让白发满头之时才后悔!
瞬间出尘脱俗,不仅富有浪漫主义,还颇利于教育。真是不可多得的好书,能被当成圣贤书那也是无可厚非的。
安妙宝皱眉,不仅陷入沉思。只见她一张脸认真无比,想来是进行着厉害的推敲。良久她才开口:“原来如此。”
“爱路坎坷。没点外力是不行的。”沈君一脸凝重。
沈君跟安妙宝说,他从屋顶上掉下来的第二天,就喊上媒婆,备上大礼,八人大轿直奔醉仙楼,当众跟娇妈提亲。
娇妈立即拒绝,还将他打了一顿,扔出街去。而沈君与莫良的相识也在那天。
那一天莫良找上了失意的沈君。他自称了林月娇的师兄,来与沈君相识的目的是为了沈君娶到林月娇。
听到莫良的话,沈君犹如在洪水中抓住一根浮木。脸上瞬间就露出希望的笑容啦。
莫良告诉沈君,说自己最了解自己的师妹林月娇。莫良说林月娇虽然是妇道人家,可却霸道异常,吃硬不吃软,受刚不受柔!你沈老爷要是打浪漫牌或者感情牌,绝对会被瞬间拒绝!
所以莫良力劝沈君要用硬的。要当霸王,要硬上弓!男人就是也狂野一点才能折服烈马的。
莫良说,他这师妹最重情义。师傅对其有养育之恩,百年之后更是将醉仙楼传给她。假如沈老爷能够以搞垮醉仙楼为条件去威逼师妹,她一定会会乖乖就范的。
沈君听后觉得十分不妥。这种手法,不是坏人才用的吗?!他沈谋人堂堂七尺男儿,怎么能用这样肮脏的手段呢!
没想到莫良不屑地一笑说道:肮脏? 沈老爷,你可想清楚了,爱情可是没有硝烟的战争。你要在战场上跟敌人讲道理吗?想想吧,林月娇姿色不错,背后有着许多追求者。像你这样宠着女人的男人只会让她瞧不起你,将来我师妹躺在某个男人的怀中没准还会取笑你这个软蛋呢,沈老爷。
沈君听罢,脸色铁青,双拳握紧,心中有一股无名之火在燃烧。特别是那句[将来我师妹躺在某个男人的怀中没准还会取笑你这个软蛋呢]最能激起沈君愤怒的情绪。明明自己跟林月娇都还没有开始,可是却又一种被绿的感觉。大草原上,草儿绿油油富有生命力。上面有一匹强壮雄马在驰翔。这让沈君想起了《少嘟嘟洁》,自己可不能是嘟申,怎么样也得当高易!
这个世界,可不是你对人温柔别人就一定对你温柔的。也不是你说真心爱人家,人家就会爱你的。
说到底,一切都需要套路的安排!一切都需要套路去实现!
“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 ”
良久,沈君一拍大腿。“嗖”一声站起来,大喊一句:“劳资干啦!!”
这是是战争!
也是那时候,沈君使用莫良帮自己出谋划策。
嗯安妙宝苦恼地挽着额头,开始针对沈君那套路为中心进行思考。
“小学生嘛。”这是安妙宝思考后的答案。
“小姑凉有什么疑惑的地方?”沈君奇怪地问道,不知道为什么沈君觉得眼前这个小姑凉很特殊,虽然年纪轻轻但全身却散发出一种难以言喻的灵性,让人很在意。
“沈老板。你不觉得,莫良那个提议很有风险吗?”
“何出此言?”
“你肯定娇妈会为了保住醉仙楼而委身于你吗?假如到时候娇妈真卖掉醉仙楼来抵债,你不就前功尽废了吗?”安妙宝将手按照饭桌上支撑着自己那娇小的身体,又端正身子严肃地拍了两下:“娇妈没有了醉仙楼之后,她一个没有了梦想的女人很可能就随便找一个男人嫁出去了。但全世界那么多男人,不一定会是沈老板。”
“这”沈君额头冷汗密布,这明明是大热天来着。
安妙宝站直身子,步履轻盈地来回走动,右手的食指时不时会拍打一下脸蛋,目光也撇向一边,整个人看上去更为凝重了。
“退一万步来说。假如沈老爷你的套路成功了。可这种商业胁迫的手段只会让娇妈对你心生厌恶,即使最后下嫁于你也只会同床异梦。得到了人却得不到心,与初衷背道而驰,何苦为之。搞不好,还是会来一片大草原。”
“这 咳咳”沈君紧张到咳嗽。心里惊讶,这小女娃哪里学来的大草原?怎么大家都动不动就拿大草原来吓唬我的?我的像那种会被大草原的男人吗?
虽然如此,可大草原对于男人来说,杀伤力还是十分巨大的。
“计将安出?”沈君将桌面上的杯子反过来,连忙倒上茶,随后毕恭毕敬地送到安妙宝面前。
安妙宝也很懂,接过茶一饮而尽,随后敏捷地一脚踏上板凳,小脸蛋上露出胜利的笑容。
“明天关掉状元楼。然后想方设法增加娇妈对你的好感度。还有就是时不时地表现出自己帅气难忘的一面。”
沈君倒吸一口凉气,他那木纳的样子似乎在说:太高难度了,能不能详细解释一下。
安妙宝一拍大腿,脸上露出微妙的表情。说实话,她也不太懂。她活得够长,可就是没有谈过恋爱。但现在骑虎难下,箭在弦上。不懂也得装懂,不说也是得说的。
“这个”安妙宝故作沉吟,有一股高深的味道,令人不自觉地想要去信服:“那个”
“哦!”她突然恍然大悟,右手成拳头打在左掌上,发出“啪”的一声。
“怎么呢?”沈君明显有点紧张,要说商业的战场上他是无坚不摧的战神,可在爱情的角斗场里他不过是lv1的小喽啰。
“这样吧。”安妙宝笑着伸出一根手指来举例子:“你可以每天到醉仙楼进行最高消费。这样不就能每天地与娇妈相见了吗?埋单的时候,你还可以跟娇妈搭讪。”
安妙宝继续说:“有了一定好感度之后,你还可以去调查清楚娇妈每天的活动路线。然后刻意去制作偶遇。”
“哈!!”沈君露出迟疑的脸色,随后摇头拒绝道:“不行呀,这不就成了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了吗!这是登徒浪子的行为。”
“老沈,在泡妞之前你得改改你那龌蹉的思想。”安妙宝严肃地说:“你是去谈恋爱,不是去。”
“谈恋爱的终极目标不就是为了吗”沈君快速地回答,心里疑惑为什么小女娃娃会这个词的。难道里面有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不成?
“闭嘴!”安妙宝气势一凌,随后焉了下去,悻悻地说:“额,好像是那样子的。”
“我就说嘛。”沈君失望地摇摇头。
“心不正,剑则邪。心无歪念,则目不斜视。只要沈老板谈吐得当,大家一定不会当你是浪荡子的。”
“也对。”沈君想了想,觉得就是如此。不禁喜上眉头,继续向安妙宝问道:“那么接下来如何?”
“接下来就简单了。只要娇妈对沈老板的观感有所改变之后,你就得让娇妈看到你好的一面,正人君子的一面。只要娇妈认为你是个好人,你们的好感度就能达到五颗心!”
安妙宝表示沈君一定不能自己说出自己的好,要旁敲侧击,要不经意地流露,要演技爆棚淳朴自然!
例如说平时多做善事,没事就捐捐钱修缮街道,扶一扶老人家过马路,搞一搞围餐宴请各位乡亲,或者是在雨中收留流浪的小狗,要是有文采的话还可以倒酒举杯无病呻吟。
这样一来大家就都会觉得沈老爷是一个了乐善好施的好男人了!平时三五成群聚在一起的醉汉也少不了会谈论沈老板的好。到时候传到娇妈耳中,娇妈也会觉得你是一个正人君子的。
安妙宝骄傲地昂起头:“最后你加把劲,备好彩礼,提个亲,这事不就成了吗。相比背负骂名地迎娶娇妈,我觉得咱这个套路高明多了。”
沈君惊为天人,张大嘴巴,一时间无法消化。他是古人,连前任都是靠着父母介绍才娶过来的,遇到这种套路当然是表示惊讶。
两人还想深入研究一下各种套路,可不想娇妈那沉稳厚重的脚步声突然从后堂传来。
沈君急了,连忙起身告别。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你读的都是圣咸书,何年才能胜过咱的一席话?
安妙宝没有强留,只是提醒沈君记住关掉状元楼,别抢生意啦!
沈君连连称道,一溜烟地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