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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我想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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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夜未眠,安妙宝跟林月娇准备了许多的食材。

    日出时分,林月娇打来温水,让安妙宝梳洗。

    “阿宝,一晚上没睡,你累不累?”林月娇担心地问道。

    外面鸡公雄厚有力的啼叫,柔和日光中的 纤细竹影,悠悠而过的清风,这都是早晨的美好,再加上有温水拍打脸蛋,安妙宝觉得整个人都神清气爽起来。

    “舒服,一点都不累。”安妙宝如实回答。

    “那就好,那就好。”林月娇一阵欣喜,她原本还怕安妙宝会不习惯熬夜。可现在看来她应该是一个强壮的千金大小姐。

    林月娇招呼安妙宝过来吃朝饭,所谓朝饭就是我们常说的早餐。

    安妙宝被拉倒饭桌上,顿时目瞪口呆,原因无他,就是感慨这早餐的款式多样

    “阿宝,娇妈给你介绍一下。这清澈透底,有许多细小白丝在漂浮的汤叫做:什锦豆腐羹(文思豆腐)。”

    “这个色彩艳丽,味泽清爽的是用青瓜丝丶木耳丝还有土豆丝做出来的拌三丝。”

    “这个是豆角茄子肉沫煲,其中为了保持豆角的爽脆感,增加菜肴的味觉色彩层次。我特意在茄子跟肉沫完全熟透时才将豆角放进去的。”

    “这是无骨白切鸡。为了保持鸡的鲜味,我将白水换成鸡骨头熬成的高汤然后将鸡隔水蒸熟。之后在配搭姜蓉,酱油之类的配料食用。”

    “这是清蒸珍珠斑,先将鱼的鳞片丶骨头还有腥根去掉,再将一些姜片,葱片塞进鱼肚子充当鱼骨。之后表面也加上姜丝放进蒸炉,熟透后将其取出,去掉碟子里多余的水,淋上滚烫的热油丶酱油丶一点点料酒。最后撒上翠绿的葱丝与红艳的洋葱丝着色。”

    “ ”

    “好吃”安妙宝一边听着一边大快朵颐,那吃相根本就不像千金小姐,可林月娇却一点也不生气,她认为别人能够这样子不顾仪态品尝自己的菜肴,那是对厨师厨艺的一种莫大的肯定。

    “厉害了这拌三丝香脆可口,酸辣甜爽,极大地激起吃饭的胃口。这什锦豆腐羹,清甜可口,味道极鲜,一点也不输给肉丶鱼做的鲜汤 还有这茄子豆角肉沫煲,味道浓郁,旦旦香气,无骨白切鸡,皮脆肉酥,搭上酱料味道更是千层百出,回味无穷啊。”

    安妙宝一下子就消灭了好几碗米饭了,她快速地将碗递给林月娇,让林月娇给自己再蹭一碗饭。

    “娇妈,这米饭糯软可口,吃起来有一股竹子的清香,真是妙不可言啊假如这座饭菜是100分的话,再配搭上这碗米饭简直可以飙升到300分!”

    林月娇接过安妙宝的饭碗,脸上带着微笑,上前帮安妙宝擦掉嘴角留下来的饭粒:“这你也能吃出来,阿宝你的舌头真敏感呀!

    没错,这米饭是我林月娇精心研制出来的竹子饭。

    “竹子饭!?!”这个称呼让安妙宝想起了前世的竹筒饭。

    “嗯。”

    林月娇告诉安妙宝,制作这个饭需要大量的时间。首先要将大米洗净,然后要用凉水将大米泡上一个小时。期间还要准备金林城外紫竹林的竹子做成的竹筒跟素色的丝绸。

    大米泡好后就全部拿出来放到丝绸上,再将包有大米的丝绸放到竹筒里,文火蒸上半个小时。

    半个小时候取出大米,放到开水中浸泡5到8分钟,量大的话则要更久,浸泡过程中要用勺子不断翻捣开水中的大米。

    到点后将大米的水分全部滴干,再次用丝绸里包着,放进竹筒里面,以文火蒸半个小时。就可以出锅啦!

    “蒸的时候,你若想增加香味。还可以在水中加莲叶呀,竹叶呀,食用香木呀甚至是高汤!”林月娇讲得绘声绘色,安妙宝一旁听得口水直流,于是又嚷嚷着要添饭。

    “阿宝,你这样吃不怕发胖吗?”林月娇惊讶地看着桌面上被扫光的饭菜,有点意外安妙宝那小身板是如何装得下那么多饭菜的。

    “好吃就吃呀管那么多了我都好十几年没有吃过这样的好菜啦。”安妙宝说道,之后她整个人顿了一顿,想着假如能够天天迟到这样的好菜就好了。可自己要求取长生之道,那是不可能一辈子跟着林月娇的那该如何是好呢?

    于是安妙宝放下筷子,左思右想最终诚挚地跟林月娇说:“娇妈我拜你为师,你教我怎么做菜吧!”

    这个社会里同行是冤家,往往还会有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现象出现。所以每一个大师傅在传授自己的技艺时,都会斟酌再三,再三,再三,考虑,才会决定教与不教。

    可林月娇很轻易地就答应了安妙宝这个请求了。这一半是因为安妙宝天赋异禀,另一方面则是觉得这小女娃天真烂漫绝非大奸大恶之徒。

    不过也不是马上,而是等到工作完啦,才好好地去教导安妙宝。

    即使经过了一晚上的奔波劳动,安妙宝依旧神采奕奕。在吃过朝饭之后就一直在醉仙楼的大堂处做准备工作。例如饭桌的摆放丶酒柜的整理丶地面的清洁还有茶水的补充。

    这一些列 酒店伙计的工作,都是林月娇手把手教会安妙宝的。安妙宝很快就学会,这不仅仅是为人聪慧的缘故,还有的原因就是在前世安妙宝有时候会去当酒店服务员赚一些外快。

    太阳开始移向天中央,阳光与温度变得越来越火辣。醉仙楼的地理位置好,旁边就是金林城里著名的小西湖。小西湖清澈微凉,蓝天白云倒映其中是一番别样的景致。

    许多精致的船舱在上面游动,岸边更是栽种了不少柳树。

    在大神州里,柳树也称引风树。柳树与湖水能组成风水阵法,这种阵法能够引来清凉的风,让四周的气候变得温驯一些。

    多亏了这个小西湖跟柳树的陪伴,所以醉仙楼现在不仅不会闷热,反而有一种舒爽之意。与现代空调相比也不逞多让。

    由于这个原因,即使醉仙居的准备工作多麽忙活都好,安妙宝始终没有流过一滴汗,倒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身子骨得到了舒展,人也变得醒目起来。

    一切准备完成后,醉仙居的大堂被安妙宝整理得有模有样的。

    趁着离中午还有些时间,安妙宝连忙走到后厨去。现在醉仙楼的后厨正弥漫着爆香葱蒜的香味,带着柴香的气烟娉娉袅袅。火光骤然而涨,林月娇则潇洒地抬起铁锅快速地颠勺,十分有震撼力。

    安妙宝瞧见林月娇嘴角微微向上翘起,知道她正炒得兴起,所以不敢去打扰。等到这一道小菜完成后,才缓缓地开口:“娇妈,我们今天提供的菜肴是什么?价格如何?”

    林月娇停下手来,张了张嘴吧拍拍额头,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对对对这些重要的东西自己居然忘记告诉阿宝呢,方才太沉迷做菜了,真是糊涂。

    “嗯,中午咱们提供的菜肴,其实就是早饭的那些饭菜。由于只有我们两人,所以就不做醉仙楼的系统菜系了,直接做一些上桌快,味道也好的菜。”

    林月娇简单地告诉安妙宝菜肴的名字与价钱。 安妙宝一丝不苟地记下来,微微仰头思量了一会马上身形与面色一正,行了个现代军礼喊道:“保证完成任务!”然后匆匆忙忙地退了下去。

    看着这小女孩有模有样,认真忙活的样子。林月娇不禁宛然一笑。

    曾经醉仙楼酒美饭香,论味道;论行头,那是金林城一霸。自从自己师兄背叛醉仙楼,带着各位老伙计集体离开之后,偌大的一个酒楼就只剩林月娇一个人。这身边没人,心自然就寂寞。寂寞的人干什么都没有兴趣。只能日出日落,整日里坐在酒柜前,眼光光的瞧着外面慢慢卷动的云。

    这种无收入的悠闲生活,甚至令林月娇产生怀疑人生的想法。

    所幸上天送来这样一个活泼的小家伙。或许有了阿宝这份热情,醉仙楼真的会有起死回生的机会也说不定。

    一想到醉仙楼能够恢复曾经的盛况,林月娇心头就一阵火热。没想到这把年纪,还能有再热血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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