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塞上风沙起(上)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
道逢乡里人:家中有阿谁?
遥看是君家,松柏冢累累。
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
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
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
羹饭一时熟,不知饴阿谁!
出门东向看,泪落沾我衣。
——题记
序:
从军行一场,泪落满襟衫。
塞上舞一曲,倾国亦倾城。
燕辽风沙猛,扬青水乡宁。
长安一世太平酒。
醉卧沙场志依就。
秋点兵,上鞍马。
左提刀,右持枪。
乱世定,天下立。
九州之志壮凌云,
大宁之盛霸方圆。
(一)
一人,衣衫褴褛,胡茬遮住了半张脸。
剩余的一半也被长了虫子的头发所掩盖。
面容憔悴,肤色苍白。
眼神空洞,不捉襟也见肘。
他穷困潦倒,迷茫的坐在大街旁的石梯上。
此处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丝毫不见一个王朝刚刚覆灭的模样。
一切繁华,与几周前的长安并无不同。
只不过坐在那大殿上的人换了一位。
他双手紧握一本黄皮之书。
手已经黑如煤炭。
沾染了四处的灰尘。
如今又全部粘到书上。
使得书一下苍老了不少。
不见曾经的光鲜亮丽,只觉是一本被乞丐捡到的破书烂书。
天又冷了,他又打了个哆嗦。
书上几个大字,这才从他的手中挣脱出来。
——九州志太祖传
皇家秘史,如今,竟落于一名乞丐之手。
周军入城之后,查封内库,一顿仔细清点过后,发现百万白银,万两黄金,宝石玛瑙,珍珠玉碧,各种宝物一样不差。
却唯独少了一本书。
大宁历代皇帝亲诏。
《九州志》中的第一本。
至于盗书者,
前朝哀宗是也。
————
书中有甚,
且听吾细细道来。
————
急促的马蹄声在这黄沙遍野的荒漠上,嘹亮的回响。
阵阵尘土飞扬,带起的是飞沙走石。
风沙刮过人的面庞,细小而灼热的沙子,刺痛着人的面颊。
给人们那本就衰老的极快的容貌雪上加霜。
大漠无垠,却不见一丝青绿。
马蹄在地上留出一个个深深的烙印,每一下都刻在了大地的心脏上,马儿的停留跳跃,全部都跟随着士地的心跳。
马上坐着,几十名黑甲之士。
披黑甲者,北凉军是也。
队伍之中,一位少年,意气风发。
此人面若温玉,气色温顺,看面相便不是难相处之人,朱唇银齿,桃木剑眉,一生英气比天高,万丈豪情与谁长?
面容白皙,皮肤娇嫩,一点也不像习武之人。
模样好似女子,精致到滴水。
妖孽的令人着迷,却不令人厌恶。
一股强势的杀气,在英眉中时起时沉。
外身披着与将士们相同的黑甲,铿锵有力。
中衣穿的是一件青衫,写意风流。
屡屡丝巾,从铠甲下面飘露出来。
好一个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只可惜人有点狗,书读的不咋地。
他身体修长,并不是十分健壮,身体比例适中。与其他骑卒不同的是,腰侧配备两把战刀,两刀刀型相差甚远。用法等更是大相径庭。
他手中持着一杆长枪,枪柄是由木头做的,并不是一把纯粹的铁枪,虽然枪尖冒着寒光,但要是真的冲起阵来,最多两个回合,这把枪就得废。
谁叫他们这伙人不是亲娘养的呢?
他们本就是一群刚入不久的新兵,才在战场上打过一场守城战,第一次见血不久,便因为前线斥候人员紧张,不得已从新兵营中抽取一些身手好的人来补充末等斥候。
凉州边军斥候分三等,头等斥候,放眼整个凉州,也不会超过五百,人人配备顶尖的北凉刀加强弓,骑的马自然也是头等大马,不知道蜡烛他们这些人多少倍。
二等斥候,一般来说就是各军的普通斥候,一般每个全建制的军,都有八百上下的人。而末等斥候,便只不过是临时抽调上来监视敌军的,罢了。
他们如今一共有五十来人,除了他们的标长和三个伍长,几乎的全是新兵。
这次他们也与往常一样,在这片土地来回巡逻,探察敌军动向。
此次他们受到上面的派遣,要求他们必须比往常更深入敌军。要向前推进五十里。
此时,他们已经扎进了敌人的腹部。
塞上不似中原,此处没有小桥流水,只有漫天黄沙。此地没有儿女情长,只有刀光剑影。
“原地休整!一柱香之内继续向前!哨骑散开。”只见当头那一骑停下,健壮的黑色大马抬起前蹄,扬起阵阵尘土,身上的肌肉紧绷着。
这一看,便是凉地的甲等战马。
再回头望向整支队伍中,除了这一匹之外,其他的马们,那可谓是五花八门,脚力不一,但基本都是丙等跟丁等的战马。
只见两翼有几骑,熟练的向两面展开,缓缓停留在距离队伍十米左右远的地方,手中之刀出鞘,驻马远眺。
队伍缓缓停下,烈日照在马群中,没有任何遮挡的塞上炎热不已。汗水浇灌着这一方贫瘠的土地。
“老宁!藏的水快点拿出来!可别怪我一会儿翻脸不认人!”只见一位长的略有英气,眉宇间却透露着些许匪气的少年走过来勒住宁定北的脖子。
“不是跟你说了吗?早就没有了!”
宁定北努力的摇着头,拼命的否认着。
“你确定?”此人名叫,胡伟林,是宁定北的发小,从小时候开始便一直不安分,每天不上房揭瓦都不算过完一天。
不光是他家,他的左邻右舍都被他搅得鸡飞狗跳,可谓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好孩子”。
这次他当然也和宁定北一起参了军,其实说满了,他也就十八岁,比宁定北大一岁。这次他们镇上一起参军的,一共有五个人,全部都是小时候一个泥坑里滚大的,凉地人本就不多,一个小镇上年龄相同的孩子自然也不多,所以说一般相互都特别熟悉。
此时又有一位,相貌平平,却十分注重外表的人走了过来,任何时候都不忘记保持最帅气的造型。“老宁啊,你不地道。我可是看见你偷偷多装了一壶。”
“李乐庆,你狗不狗!”
宁定北当场就骂了起来,他一猜就知道,肯定是这小子告的密,这几个人当中也就属他最贱,难怪别人都用刀,就他用剑,看来是早已达到了人剑合一的地步。
“嘿嘿。”
李乐庆笑笑不说话,一脸玩味的望着宁定北。
“拿出来分了吗?天天磨磨唧唧的。”胡伟林再次催促道,那只手已经迫不及待的摩拳擦掌,准备上手去搜了。
“给。”
宁定北极不情愿的将,塞在马包底部的一壶冰豆汤拿了出来,经过太阳指着的烘烤,他已经不像刚出锅那样散发着阵阵冷气,可在这炎热的天气里,依旧是令人解暑降温的不二之选。
胡伟林伸出手,便要去接那壶冰豆汤。却见一只手飞快地伸过来,抓住水瓶转头就跑。
“李乐庆!”
“嗯?”
李乐庆迅速转头,一脸迷茫的望向胡伟林。
胡伟林看见跟他一样呆在原地的李乐庆,将剩下半句问候他祖宗的话收了回去。
毕竟这龟孙干的坏事太多了,让人一看到这些事,便想起了他。
“王青可!”
只见一名额头光秃秃的,发际线有些高,面色稍微有些黝黑的男子,正抓住那壶冰豆汤,拼命的向嘴里灌。
你别看此人长的黝黑,其实体能还有身体,压根就不得行,就是一个文弱书生,只不过天生皮肤紧,太阳晒过后就容易变黑,其实在阳光下玩闹的时间也没有另外几人长。
要说这几人当中谁最贱?还真不好论。
和你要说谁的论政最好?那就是这个黑大汉了。
这小子从小,一开始在私塾里变成绩领先,四书五经从来就没有落下过,什么史书经典倒背如流,每次也没少,把时间花在玩上面,可就是正科学的一门比一门好,让你气的咬牙切齿。
胡伟林一个箭步充上前,直接夺过了他手上的水壶,不顾三七二十一的重复着,王青可刚才的动作。
王青可并没有去争抢,反正他也抢不过,别看他长的人高马大,胆子其实很小,而且脾气有些暴躁,但对于这些小事来说,他还是畏首畏尾的。他只是砸吧砸吧嘴,轻轻用袖口,伸出铠甲的一点点内衣,擦拭了一下嘴角的残留。
味道不错!冰凉爽口!
“给我留口,给我留口!”
李乐庆凑上前来。
于是,一场水壶争夺战便开始了。
双方你来我往,战火纷飞。
————
“梨子,没啥事吧?”宁定北没有理会他们三人,说实话,就他们那尿性,他用脚趾头都想的出来。他只是转过身,将马牵在一棵不高不矮的光秃秃的树干前,一边穿,一边问道。
“能有啥事吗?”梨润东回复道。
他长得乖巧玲珑,身高稍微要矮一些,面容精致,眉宇间稚气很重,一副小奶狗模样,娇嫩不以,散发出阵阵书香气。
他虽然四书五经比不上,王青可,可你要论在,鬼卞策论方面,那他可是超出这些人一大截。他从小便喜欢看那些谋略纵横之奇书。 脑袋瓜子转的特别快,看书的速度也是特别快,几乎是一目十行,并且过目不忘。
私塾里那些教书先生,都说他没把心用在正事上,可就这些,宿儒们,怎么知道他所看的这些东西,将会颠覆一个时代呢?
“没事就好。骑马的时候小心点。”宁定北还是不放心的,多提醒了一句。
“放心吧,二哥。”
这里岔开话说一下,他们这五人在少年时便结拜了兄弟,在一颗飘落着纷纷桃红的桃花树下,结为异姓兄弟。
大哥,胡伟林;二哥,宁定北;三哥,梨润东;四哥,李乐庆;五弟,王青可。
这个排名几乎说没有争议,但其实上,他们几人几乎都听从宁定北的安排,胡伟林,虽说有时候在小事上会倔强一些,但每到关键时候,绝对是一照宁定北的计划行事。
而老五王青可,却始终想把老四李乐庆从位置上撵下来……
(二)
最终那一壶冰豆汤被喝的一滴不剩,空空的水壶被随意的扔在地上,刚才还令所有人眼红的水壶,现在可谓是无人问津。
胡伟林满足的靠在一块石头上,打着饱嗝。
李乐庆,则恶狠狠的盯着胡伟林,由目光发泄着自己的怒火。
这一场胜负不言而喻。
“我说你们几个小子,也是精气神太足了!”一位四十出头的精壮汉子走了过来,与这些年轻人相比,他明显要健壮不少。脸上全是络腮胡,特别不注重形象。
他便是这几人的伍长——张邋遢。
因为队伍里的几个老人都这么叫他,他们也懒得问他的真名,跟着那几人一起叫。结果每次叫一次便被打一次,便不得不改口,喊老张。
“老张,就您那把老骨头可不会一会儿骑马给颠散了吧?到时候兄弟几个还没法把骨头架子给你接上去。”
胡伟林慵惰的摊在石头上,张口就来。
“你小子不想活了是吧?”
张邋遢来到胡伟林身侧,像提溜小鸡一样,把胡伟林提了起来。
“伍长,伍长,我错了,伍长。”
胡伟林可是个现实的主,低头认错从来不吝啬。
当然,他跟李乐庆比,显然有底线多了。
“好好休息,前面的路有可能会有危险,到时候你们几个跟在队伍中间。”
“就咱哥几个这武功,肯定得打头阵哪!”
“切——”
“就你们几个,一会儿上了战场,别吓尿了就行!”
又一名年纪与他们相仿的少年,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了过来。
此人一脸匪气。
那是他们邻镇的恶霸。
手底下也有好几个狗腿子。
这几人经常与宁定北他们约架。
两边不对付,已经很多年了。
“林信!奶奶的,忘了上次是谁把你裤子垮了,打屁股的了是吧?”
“对对对,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我们要替你爹好好管教管教你。”
说着,几人撸起袖子就要开干。
双方登时剑拔弩张。
“你们八个一起上,我一穿八!”
宁定北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林信瞬间就沉默了下来。
他虽然会两手功夫,但跟宁定北比还是差的远,原来,每次打架宁定北都是在旁边吃瓜的,他不出手,也成为了双方的一个共识。
要不然打架斗殴就没意思。
那可不,就成了单方面屠杀了吗?
“咱们一会儿比比谁砍的人头多。”
“就是就是!”
他身边的一众狗腿子们呼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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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逐渐身上了正中央的高空,炙热的空气仿佛将大地都要烤熟了,热气令整个空气产生的扭曲,看什么都是模模糊糊的。
一杆旗面。
上面是虎腾,云纹做底。
是北凉斥候的军旗。
这次因为身在敌后不便扬旗活动。
所以便将它斜挂在马后。
旗帜高悬!
军魂全部聚于,小小的旗面之上。
宁定北假装小解,来到自己的马匹旁,从马兜中掏出一罐尚未开口的冰豆汤。
刚才那一壶显然没有这一壶甜,也没有这一壶味道香,显然,刚才那一壶明显是掺了水的。
而且还不是掺了,一星半点。
而此时的另一边,胡伟林,李乐庆,王青可三人,正瞪大眼睛对着那个空水壶无发呆,好像在望梅止渴,画饼充饥。
(三)
“集结!出发!”
号兵,忽然挥舞起旗子。
几名伍长也开始招手,吆喝着手下的兄弟们赶路。
“开拔喽。”
宁定北一蹦一跳地跨上马背,她现在可是这几人当中精气神最旺的一个,原因不言而喻。
他摸了摸腰间那两把锋利无比的刀,每一把都令他爱不释手,当然还有那把被他磨了无数次的枪,伍长可是告诉了他们,在骑战当中,一寸长一寸强,在前两次冲锋冲长枪的伤害,可是要比到高上不少。
虽然他们现在手中不过是木制刀柄的低级长枪,但只要枪头磨的锋利,在战场上还是能发挥一定用处的。
站在云端向下望去,一粒小的不能再小的小灰点缓缓向前进军。
“停!”
依旧是最前面的标长抬起手。
“怎么啦?”
“报,前面右侧发现大批敌军营寨,敌军数量不清,有小规模哨骑在前方游掠。”
“杀了,然后进去。张邋遢,你负责带人在外围警戒。”
“好。”
说吧,这群人向前缓缓驶去。
在一片平原上缓缓分成两路,张邋遢带着十几骑,脱离队伍,在队伍后方拉开距离进行放哨。
为队伍留条后路,防止小规模只猴被对面一举包超,然后前后受其敌。像他们这种,规模的斥候,一旦在敌军营寨附近被围,基本上便没有出去的可能性了。
很快,前方的部队便消失在了他们的视野。
宁定北他们五人自然是跟着张邋遢,这十几人不在马背上望向四周,手中寒光树立的长矛指向周围。
很快,马蹄开始在大地上发出阵阵狂吼,一股大约二十来人的游骑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对面并没有身披铠甲,只是穿着普通的皮衣裳,一看装扮便知是匈奴骑兵。
“列阵!”
张邋遢,一改往日颓废的神情,表情兴奋,大吼一声。
对面二十几骑,根本没想给他们留准备的时间,只是没有丝毫停顿地向前冲,他们纷纷手持弯刀,没有过多的武器。
尘土飞扬,又闻破空之声。
“放箭!”
在这两字之前,已有一支利箭狠狠的穿过了当头人的胸膛。
白头进红头出。
随后几支零散的箭向匈奴骑兵射去,隐隐有几人落马。
敌军的攻势瞬间减缓了不少。
“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