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双双被绑
大江省临江市
2020年9月1日晚间
市第一人民医院停车场。
时任院党委书记的翁甜丫,结束漫长的十二个小时加班,在消杀区接受全身消毒处理工作。
办公室里回响起“啦啦啦”犹如小女孩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俏皮哼唱。
身披米色呢子大衣,换上新买的小白鞋一蹦一跳地往地下停车场赶去。
今晚,她约了在京北大学结交认识的死党闺蜜。
冯美珍
外号:大淑女。
早前,她在电话里告知甜丫,声称接到人生当中第一单极具争议性的刑诉案件,委托方是当今国际上赫赫有名的天辉集团。
冯美珍并没直接说出是给青云他爸做辩护,只提了吴芸夏大手一挥,50万立即汇到她的账下。
意外收获50万,乐得初出茅庐的冯美珍几天几夜都睡不着觉。
兴奋之余,记起了欠下甜丫的一顿“海鲜宴”,当即约了友女择日开吃。
今晚,碰上临江市疫情发展大有好转,有个别餐饮店得以开业,但需要提前预约。
冯美珍拿着入场券和核酸证明早早入了场,正翘首以盼友女的到来。
殊不知,正当甜丫启动汽车准备开出停车场之时,两名身穿黑色束身衣的女子快步走到驾驶室并打开车门,几人深知女子练过一些功夫底子,当即不敢迟疑,没给甜丫反应的机会,刹那间,鼻子嘴巴被一块湿透的织布给盖住。
嘶嘶嘶
顿感天旋地转,全身乏力。
一时半会嗅觉、听觉、视觉全都呈现黑暗的空洞,
下一秒,意识也随着进入休眠状态,头往后仰只觉身子一沉,当即昏死过去。
画面一转
国民制药厂办公楼
青云加班到凌晨一点这才心满意足地放下手头的工作离开。
临走前,他特意打量一番这间办公室,明天省里将委派新的厂党委书记接替自己,据说还是老朋友来着。
祁山水!
青云心想:“呵,他要是来了,正副厂长的好日子算是到头了。这间办公室以后的主人非同凡响,但愿厂里能一帆风顺,罢了,级别不够我看就别占着茅坑不拉屎了。”
然而,司马天龙和李东坡随后收到风,一听是祁山水以及他作为副部级领导下沉制药厂。
当晚着急忙慌地整理在制药厂留下的犯罪铁证。
殊不知,他们二人所做之事已经有人秘密复刻一份攥在手里了。
青云前脚刚踏出办公大楼,手机就发来“铃铃铃”的震动响声。
“喂,你是哪位?”
“你就是翁青云吧?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姘头在我们手上,十分钟内驾车来到四界山,你若报警或者不来,我担保次日你能见到她裸尸街头!”
“啥玩意?我姘头?你们还跑去秦州去逮啦?这年头搞诈骗的也不事先摸摸底呀。”
“翁青云我警告你,别给老子耍贫嘴,我只给你十分钟!”
……
电话刚一挂断,又传来“铃铃铃”的震动响声扰得青云有些心神不宁起来。
“喂,你是哪位?”
“青云大哥,晓得我不?冯美珍呀,当初帮凌叹打官司改判死缓的那位。”
“噢!记起来了,怎么了?”
“甜丫那个鬼丫头不知在搞什么鬼,电话不接还关机,我们约好今晚要去吃火锅的!我深知你二人有过交流,特地问下她有没有在你这儿呀?”
“不会吧?你是说甜丫失踪了?”
“什么?失踪?我可没这么说,只是她这样一声不吭的怪让人担心的,再晚些不回我,我可真要报警了。”
“不要报警!我知道她在哪,你就安心回家等消息吧!”
……
电话刚一挂断,青云瞥了一眼手表,十分钟已经过去三分半,不再犹豫,当即上车并启动油门,车子还没暖就一脚油门拉满,驱车朝着四界山方向飞驰而去,一路时速过100,瞧这架势猛如虎,胎面与地面摩擦发出“滋滋滋”的躁动一路火花带闪电。
青云猛地拍了拍额头,此刻的心情只见整张面孔都在抽搐,目光逐渐生成冷冷的杀意凝固在眼眸当中,握住方向盘的双手指甲深入皮肉里渗出了血。
青云心想:
“这场阴谋的背后不用想,准是司马天龙和李东坡使的坏,倘若这二人是上交帮派来对付自己的,那么甜丫一定还活着,姑奶奶你可千万别有什么事呀,等着我!”
据江湖传闻,上交帮帮主还是一位有头有脸的省部级大人物,只不过这个团伙保密工作做得太严实了,至今仍然没能在落网的官员中得知其的讯息。
在来大江省履新之前,凌新月曾告诫自己不要去和“上交帮”硬碰硬,显然她也没能掌握该团伙的动向,还声称头目是一位极具冷静头脑的领袖!
越想越可怕,眼下青云心里一咯噔:
“甜丫你一定恨死我了吧,你妈妈两次救了我和芸夏,这份恩情都没来得及报答,你却因我而被绑架失踪。我真是够混的!”
按照事先约定,青云独自一人来到四界山上,上交帮在临江市黑白通吃,倘若他去报警,对方第一时间就能知晓,索性干脆单刀赴会看看:
“老子也不是吃素的,练家子还怕他人多势众不成?”
然而,山路崎岖行走时常伴有一声狼嚎传来,令人浑身激起一片鸡皮疙瘩且毛骨悚然起来。
嘶嘶嘶
y型弹弓“嗖嗖嗖”连发三枪“啪啪啪”砸在青云的两边膝盖边上,由下至上立即传来钻心的痛冲入脑门。
青云左顾右盼,可惜一个不留神被躲在树荫后的敌人一脚踹中后腰,身子一轻往前踉跄几步摔了个人仰马翻。
一伙黑衣男子见状“唰唰唰”地冒了出来,青云左右打探唯独不见甜丫的身影。
青云急了。
大喊着:
“你们的目标对象是我,逮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生来相要挟算什么?”
这伙人当中的带头大哥只见他一头金毛人高马大,身穿一套橙色背带裤,嘴里无时不刻叼着根雪茄装腔作势一脸不屑地怒斥着:
“别怨我,都怪上头非要一次性解决你们俩,谁让你们太不识好歹了,敢和上交帮作对只有死路一条。”
金毛随后道出:
你小子否了司马天龙和帝国集团的商贸往来,就是跟上交帮作对!”
青云大骂:
“否得好,他妈的老子是党委书记,不否他还等他来否我不成?”
青云算出司马天龙绝非上交帮核心人物,他深知眼前这个桀骜不驯的衰仔一定知道些内幕。
上一秒是铁了心的打破砂锅问到底。
下一秒拳脚同时出动,怎料不如他的枪眼快一些。
嘶嘶嘶
枪口抵住脑门,这是青云离死亡最近的一次,硝烟弥漫在他的嗅觉里,回想起当兵的那两年所学过的技能。
呜呜呜
这像是小女生才有的“哭卿卿”腔调,难不成这群家伙还绑了其他人?
不!
青云恍然大悟:
“这是甜丫的哭泣声,难不成这群混蛋把她给那个了?”
赫然一股莫名的神力涌入全身,腰杆子瞬间来势猛然一挺,整个身子往前扑出,拳掌相交一招抓腕砸肘伴着一声“喝”的暴怒。
对方的武器顷刻间被断了下来,手背结结实实甩在他的脸上“哐当”一声。
天旋地转,眼冒金星。
众人被他负隅顽抗的精神给感化,纷纷像个木头人一样愣在原地观战。
还没给金毛作出任何反应的机会,青云先是送他的宵夜吃了一颗子弹。
“呯”
闪电雷鸣之际一梭子当场打穿他的膝盖骨。
“来啊?再往前一步我就打爆他的狗头!甜丫在哪?赶紧给我把人交出来,否则我就再请你们大哥宵夜吃上一组子弹!”
……
那位抱着膝盖哭爹喊娘的男子气不打一处来地怒骂:
“你他妈的,老子招你惹你了?如果老子成了瘸子非杀了你全家不可!”
呯呯呯
青云化身人体描边大师三枪打得男子小便失禁,硝烟弥漫开来嗅到死亡的气息。
男子不再逞强嘴硬,当即潸然泪下地求饶道:
“别别别杀我,那丫头就在树荫后边绑着,老大有过交代,谁都不敢动她一根毫毛,你把她带走吧!”
正说话间,另一伙人马“唰唰唰”冲向青云而来。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三个枪口瞬间抵住他的天灵盖。
上交帮的人马也被对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下了手上的家伙。
凌心蕊亲自押着五花大绑的甜丫走到青云跟前,直到男人彻底认清,这便是凌叹在国外留学的女儿凌心蕊。
他仿佛想起凌新月的殷切叮咛:
“凌叹他女儿一直在找你寻仇,为此不惜加入到东南亚毒枭的团伙里,你切记要留意她。”
这个背负血海深仇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女魔头抬手便是一枪。
伴着“呯”的一声传来,略带硝烟弥漫的一梭子弹径直打穿青云的大腿。
啊!啊!啊!
身受重创的男人“扑通”一声倒在冰冷的泥地上,正苟延残喘地望着凌心蕊以及哭声一片的甜丫,青云使出浑身解数却不料下肢跟断线了一样不听他使唤。
“翁青云,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当初你祸害我凌家父辈的时候,可曾想过有今天这个下场?”
“呵呵,我算是看出来了,你是要替你爸、凌涛、凌天报仇对吧?”
呯
又是一枪打在青云受伤的大腿边上,虚晃一枪却没吓得青云半分。
“还有凌江大伯,你可真是贵人多忘事呀。”
“要杀就杀,放人我任由你处置!反正我也动弹不得,你不必担心!”
“翁青云,我可没你这么狠心对自家人,我不杀你是因为我答应我爸,他平时是个目中无人的狂妄之徒,结果进了监狱还信仰佛教,叫我不要杀生!”
“哼,我命贱你喜欢就拿去!但是她与这件事毫不相干,还请你放了她。”
“她?翁青云你就是一个不安分守己的坏男人,在秦州你不仅有了芸夏表姐,还歇斯底里的与那姓刘的有过一腿,到了大江你还贼心不改,傍上了这等美妞。既然是你的女人,那我就不能放她走!”
“凌心蕊你放你娘的狗屁,她这个年过三旬的老雏女怎会是我的女人?”
“喂,金毛!我记得是你说过她就是翁青云的女人咧?”
“喂,你问这个傻逼干嘛?他懂个锤子,你给我听好了,赶紧给我放人,你要想报仇我任凭你处置就是了!”
“哎,你死到临头了还这般嘴硬,给老娘狠狠地打!”
……
四五个彪型大汉挽起袖子只见拳掌相加,招招到肉刹那间的功夫血溅当场,“噼里啪啦”的打斗声把上交帮的一干人等给吓得原地抱头蹲下。
一分钟过后
青云一脸血肉模糊地侧躺并凝视着甜丫,身上多处软组织严重挫伤,多处肋骨呈完全骨折伤势和要害处呈螺旋形骨折以及大腿中枪部位血流不止。
剧烈的疼痛几乎快要带走青云,凌心蕊眼疾手快抽出一枚针管,在小弟们的协助下将k粉成功推进青云体内。
凌心蕊先是冷眼一瞥,而后拍了拍惊愕万分的金毛笑道:
“不想死就回去告诉你老大让他自裁吧,他若不死,我第二天就把内幕曝光,就说是你金毛曝的,你和他早晚都得死!”
金毛不解,当即询问:
“为什么要这么做?”
凌心蕊抬头背手“大笑三声”之后,说道:
“我和你们老大说过!也跟姓李的瘸子表明,你们没那个实力解决翁青云,那就别他妈的瞎霍霍,把我惹毛了掘你祖宗十八代的坟墓!”
一群失去斗志的马仔顿时被一番言论给吓尿了,凌心蕊冷冷的目光扫过几人一眼,一言不合就是举枪瞄准,仿佛他们预料到自己的下场,纷纷闭上双眼静待死亡。
“呯呯呯呯”
弹无虚发,一发入魂!
顷刻间,尿液与血液混为一体,现场只留下瘸了一只腿的金毛杵在原地,大概他也不晓得自己发呆多久,只晓得从黑夜到白天这个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