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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我知道哪里的野物比较多,我们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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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挨着清水村的大山形状远远看上去像一头硕大的黑牛,以此取名为神牛山。神牛山后山实际连着一大片连绵不绝的山脉,据说那里有吃人的猛兽,有带毒的瘴气,有让人轻易就迷失在大山里的迷障,因此除了少数经验丰富有胆量的老猎人,没人敢往深里走。

    附近几个村的村民,在山里的活动区域,只限前山一小片靠外围的地方。

    林宝芝说是去山脚下走走,其实是想进山探一探路,看看山里有什么能吃的能用的,最好能换到钱。她搜刮记忆,发现原身穷得只有两毛钱,不是林家人给的,而是她帮别人捡了好几次柴火存到的,两毛钱能干什么?林宝芝不知道,但她确定肯定买不起她想买的东西。

    她昨晚睡觉时把这副陌生的身体摸了一下,入手全是骨头,说瘦骨嶙峋不为过,胸前的发育平得她以为自己是男人,她得买点好东西补身体,据说红糖对女人是大补物,她怎么也得想办法买上一两斤。

    再有衣服,穿外头的没脏到不堪入目的话,可以几天一换,一星期一换也没问题,但贴身的起码一两天得换一次吧?原身也就两套内衣,用粗糙的布料做的,穿得太久,磨得只剩薄薄的一层,她感觉轻轻一用力,就能拉扯坏。

    求别人给予不是林宝芝的风格,她打算自食其力,靠自己能力整一身舒适的布料。

    天气好,来山里活动的人不少,林宝芝一路上遇到了好几个村里人,原身寡言少语,习惯低着头走路,在村里的存在感很低,和大多数人不熟悉,也因此,那些人走自己的,没有和她寒暄打招呼,林宝芝乐得轻松。

    神牛山的常青树很多,红松、落叶松、雪松、圆柏、银杉等等,因此冬天看起来只比春夏秋季节略微萧索,总体上是充满生机的。她一路跟随着其他人走到半山腰,对山上的状况有了基本了解,之后脚步一拐,拐到旁边一条比较陡峭的小道上。

    小道上显然少有人走,落满了腐叶,一些地方需得攀着石头走,不然走不上去。

    没有计时的工具,她只能依经验判断时间的流逝,走了大概半个钟,和主道偏离得很远后,林宝芝终于发现了一些小动物活动的痕迹。她用柴刀砍了一截稍粗的树枝,把树枝顶端削尖,拿在手里准备着,耳朵仔细分辨着周遭的声音。

    突然,左后方传来微弱的沙沙声,树叶被翻动的声音,林宝芝脑袋迅速转过去,看到两只一大一小白色毛皮的兔子在左嗅嗅右闻闻地寻吃食。

    她没有犹豫,果断朝大的那只投掷手中的木矛,力气大得发出了破空声,大兔子感应到危险,敏捷地往一边跑去,可惜慢了一步,木矛直接扎穿了它的屁股,兔身抽搐了几下,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林宝芝甩了甩手腕,感叹自己准头有够差,扎到的不是颈部。

    打开尿素编织袋,往里填装了些树叶,她走过去抽出木矛,把兔子捡起丢里面。眼睛往小兔子逃跑的方向看了看,遗憾来不及追赶了。

    接下来,林宝芝如法炮制又扎到一只个头比较大的松鼠,松鼠反应比兔子灵敏,她扎了两次才顺利扎到。其实捕捉这些小动物,最好是设个简单的陷阱,但她一缺材料,二缺时间,三有可能陷阱捉到的猎物被别人捷足先登捡了去,倒不如直接用投矛的方法,就是费手,她才投了几下,小臂就有点抬不起来了,这具身体太弱了。

    刚想把松鼠捡回来装好,侧方忽然传来不轻不重的脚步声,这年头,山上的东西也是属于公家的,不可私自打猎砍树。林宝芝一边思索着用什么理由搪塞过去,一边往脚步声那里看过去,然后对上了一双很锋利但是很好看的狭长瑞凤眼。

    瑞凤眼的主人很年轻,刀削斧凿如雕塑一样完美的面容,两颊微微透着些少年感,身量高挑颀长,宽肩窄腰比例优越,不过,最打眼的还属他浑身散发的气质,疏离冷酷中掩不去的矜贵感,一看,就不是小地方出来的人。

    林宝芝很快下了结论,对方是知青,在这种不该出现的地方出现,身份只可能是知青。是知青就好办了,外来人,没有那么强的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不会为这种可大可小的事去告发她。

    但该声明的不能少,以防对方以后以此把为把柄拿捏她。

    “我本来是想打鸟的,没想到松鼠自己撞了上来。”林宝芝一本正经地扯谎,脸上无一丝异色。

    来人自然是俞洲平,他嘴角抽搐,这种没什么水平的谎话,当他是傻子好骗吗?

    他沉默着没有马上开口,看面前瘦得丑丑的女孩子走过去把木矛抽出来,那未没入松鼠身体的木头上有干透了的血液,显然,她用这种投矛的方式逮到了不止一只猎物。

    俞洲平瞳孔伸缩了一下,泄出几缕明显的震惊。这种过于原始的捕猎方法,根本不是寻常人可以做到的,需要准头,需要很大的臂力,需要敏捷的判断力,缺一不可。他做不到,他认识的那些身手很好的人,也不一定能做得到。

    不是亲眼所见,很难相信面前瘦得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的女孩子能做得到,是天生的好身手,还是后天锻炼出来的?又是哪个村里的人?

    “喂。”俞洲平动了动唇,说:“我知道哪里的野物比较多,我们合作?”

    林宝芝用树叶擦了一下松鼠的伤口,照例扔进了编织袋,望着俞洲平,淡淡道:“我为什么要和你合作?”她一个人就能猎到野物,犯不着找个可有可无的人分走一杯羹。

    俞洲平其实也奇怪自己会突然开口发出邀请,他向来不是那种热情自来熟的人,甚至称得上不合群,不过,他对眼前这个人太好奇了,好奇到他意识到自己的举动有点突兀也不感觉到后悔,他说:“那个地方只有我知道,加上我有制作陷阱的工具,两人合作的话,说不定能逮捕到大只的猎物。”

    看林宝芝不为所动,他玩味地加了一句:“我可是看到你打猎的事了。”

    最后一句有点威胁的意味,林宝芝看看天色,离天黑还有挺长的时间,她乱逛,撑死也就能再打多一两只小的野物,进山一趟不容易。何况,她看了看青年手中拎着的同款编织袋,里头八九不离十也是野物,对方显然不是第一次进山,很有可能知道怎样把野物销出去,她想尽快换到钱。

    抿了抿唇,林宝芝干脆道:“走吧。”

    俞洲平嘴角勾起一点愉悦的弧度,一马当先地在前面带路。林宝芝猜得没错,他手里拿着的编织袋里装着的是一只野山鸡。今儿天气好,适合上山,于是,他特意找了个借口请了假进山,不过运气不太好,只捉到了一只鸡,不大的鸡,都不到两斤。

    邀请林宝芝去的地方,是他前阵子意外迷路撞进去的,只待了一会就看到了猴子、刺猬、黄鼬等动物,密集程度比别的地方高很多。他回来几天后又去探了一次路,不过很快就离开了,那里虽不算深山,但格外偏僻,树木茂密,一个人不够安全,而他是惜命之人。

    这些天,他一直在物色靠谱的伙伴,打算相伴着去,只是,没有谁入了他的眼。他余光往林宝芝那边斜了斜,看她走山道如走平地一样又稳又轻,他有预感,这个碰巧遇上的女孩,会成为他靠谱的伙伴,择日不如撞日,顺便趁此机会,看看她的身手究竟好到什么程度。

    两人都不是多话的人,一路上除了互相交换名字,就只安静地闷头赶路。

    目的地离他们相遇的地方有点距离,赶路花了接近一个小时。林宝芝睁着锐利的双眸仔细留意周围的环境,始终保持着警惕,在俞洲平说到了之后,她心脏差不多提到了最高点,要是俞洲平说没到,她就准备掉头往回走了。

    不是担心俞洲平对她不轨,有这种矜贵气质的人,出生不低,犯不着藏着躲着行小人之事,就算要作恶,也该是张扬的,而是这个地方有大型野兽出没的痕迹,危险性不小。

    “一同行动,别分散。”林宝芝出声提醒了一句。

    俞洲平点头,“正是我想说的。”

    两人且行且查探猎物的踪迹,没大一会,就在一丛干枯的灌木旁边,发现了一个新鲜的蹄状脚印,脚印的泥土微微松落,代表着主人刚走过去一会。

    林宝芝立马做手势示意俞洲平别发出声音,这个脚印差不多有她手掌大,野兽体型不会太小。

    不用她提醒,俞洲平就绷紧了表情,依他的判断,这很可能是野猪的脚印。他带了军刀,弹弓,还有一小卷去黑市搞回来的柔韧性相当不错的银色细铁丝。

    抬头看了下旁边树木的位置,正好有两棵比壮年男人腰身粗的树并排着且相距不远,他捏着铁丝的一头,然后把另一头递给林宝芝。

    不用说话,林宝芝就领会了他的意思,果断地接了过来。来都来了,遇到这种大型野兽,放过的话,实在太可惜,拼一把,也许就能买得起她想买的东西了。

    两人默契地把铁丝拉直,分头缠在树干上,高度在他们膝盖左右,这是俞洲平预估的高度,林宝芝自认对这边的动物种类没摸透,选择相信了他。

    缠好确认铁丝牢固不易脱落后,又把各自身上的编织袋藏好,俞洲平朝前方猛地挥下手,手落,两人飞奔跑出去,他们要去把野兽找到并引到这里来。

    大概五分钟后,一只长着硬鬃毛黑灰色的四蹄野兽出现在两人前方,两只招风耳,嘴巴凸出半尺,鼻孔直挺挺的,正在嚼着一截植物根茎,两颗锋利的獠牙一上一下有节奏地晃动,咬合力看着惊人。

    正是野猪不假,腰身圆滚滚的比家里装水的水桶粗两圈,不算特别大,但绝称不上小只。林宝芝看两眼,就把它和她原世界里一种叫豚兽的异兽对上了。豚兽虽然生性凶猛战力高,可十分受任务小队的欢迎,出任务幸运猎上一只,整个小队能笑三天。

    理由嘛,是因为这种异兽肉,简单处理一下,就能烤得非常好吃。因为大家的逮捕热情过高,豚兽变得越来越少见。林宝芝有幸猎过两回,吃过两回,现在回想起来那滋味,嘴里唾液的分泌,有止不住的势头。

    林宝芝艰难地打住回想,同俞洲平对视了一眼,迅速捡了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砸了过去,砸到的地方离野猪眼睛也就几厘米,俞洲平眼睛瞪大,目光忍不住往她身上瞟,准头太好了,比他想象中还要好。

    他不甘落后,也寻了两块石头砸过去,砸到的是野猪的头顶,准头差林宝芝挺多,他沮丧地在心里地叹了口气。林宝芝无知无觉,眼睛专注前方,胳膊一抬,又砸了一块石头过去。

    野猪接二连三被砸,吃痛地嚎了几嗓子,眼睛寻到他们,蹄子一蹶,往他们的方向奔蹿过来。

    “跑。”林宝芝大喊一声,冲铁丝所在地狂奔。

    俞洲平使出了浑身力气跑,然后发现,他妈的,他跑步的速度竟也只堪堪和林宝芝持平,明明瘦成这个鬼样,力气是哪里迸出来的?活了接近十八年,他头一次对自己产生了怀疑。

    转眼间回到了缠铁丝的地方,两人喘着气站在铁丝的另一头,为避免野猪察觉到铁丝的存在,林宝芝故技重施,又捡了泥石块往野猪方向投掷,试图激起它的暴怒,让它的速度更快点,等它靠近得差不多时,她举起手里时刻攥着的木矛,打算给它有力一击,方向对准的是野猪的眼睛。

    俞洲平从未见过像林宝芝这样勇猛的女人,让他觉得自己好似有点多余。寻常女孩子,包括很多男人,看到这种级别的猛兽,早该吓得腿软动不了了,她却冷静地一步步诱野兽到陷阱里,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以及他不会辨认错的嗜血的激动。

    他有点不想承认,看到她这样,他脊背攀过一层又一层的颤栗,血液直往脑袋里涌。他兴奋了,精神层面的兴奋,从未有女人带给他过这种感觉,他暗中喜欢许久的裴真真也不能。

    “要来了。”林宝芝再次出声。

    俞洲平脸上很稀有地漾开一抹纯粹又恣意的笑,好看得勾人心魄,可惜唯一的观众林宝芝根本没去看他,他拔出军刀,说:“早等着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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