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百达翡丽惹事端
大年初五。高中的班长组织了同学聚会。
本来大力不想去。临近中午了。班长又打开来了电话。
“走哪里了?快点。马上开饭啦。”
“马上就到。”
挂了电话大力才不慌不忙的开车往过走。
一进饭店。张成喊道。
“旺财来了。来来来坐着。”
全班最讨厌的就是他。老给别人起外号。“旺财”就是张晨给大力起的外号。
这个全班讨厌的家伙。高中时还跟大力一个宿舍。
经常偷偷就把大力的衣服鞋子穿走了。
大力不情愿的坐了过去。
“旺财。北京好不好。你们大学人可是多了。”
“就那样吧。是了人不少。”
大力敷衍的聊了几句。
班长在台上说了一下今天聚会的大概流程先吃饭然后去ktv。一会每人预收200元。完了多退少补。
吃饭途中。张成瞅见大力的手表。
“人模狗样的还戴个表装文化人了。”边说边就拉着大力的手把表给摘下来。戴自己手上了。
“我戴着多帅。”还让旁边的同学看了看。
“给我。别闹行不行。”
“就不给。”张成说着把手插兜里。
大力也就没在要。想着吃完饭了这货会给的吧。
很快聚餐结束了。大家准备去ktv
50多个人马路上打车的打车。蹭车的蹭车。除了大力开的车。还有一个是班里的体委刘杰。开着个qq另一个学生梁磊高中毕业就跑出租了。
那些平时的积极分子还没等别人反应过来。就往刘杰和梁磊的车上挤。
班长在路边拦着车。
“我也开车来的能坐6个。”大力说着上车。
“嗡的一声。”
“大力家是暴发户吧。”
“这车不便宜了吧。”
“上学的时候也没看出来呀。”
同学们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大力拉了6个同学到了ktv门口。
“我靠。旺财开车来的也不说。早知道我不挤qq了。真不够意思。”张成说道。
“我都没反应过来你们倒上车走了。”
“开的好车么。你老子可是赚下了吧。”
说着便上车鼓捣鼓捣这鼓捣鼓捣那的。
在ktv里大力又问张成要了好几次表。这家伙是没有一点想给的意愿。
“一块破表一直要。白跟你做了3年室友。”
跟前的同学也不敢惹他。
“大力就给了他吧。一块表而已吗?”
人多大力也就不好意思再提。说表贵吧!这些同学肯定不相信。相信吧。估计又要问哪里那么多钱买的。
心想着。单独找个机会再要吧!
从ktv出来,大力拉住张成。
“快把表给我。”
“我戴两天再给你总行了吧。我才不稀罕你的表了。”
“我们去网吧了。你去不。”
“你们去吧我先回了。”
大力准备开车回。
刚下路牙子看见路边打车的班花高莉。
“高莉你回哪里?我捎你一下。”大力问道。
“不用麻烦你了。我打车回吧!”
“快上来吧。冷球的。”
“仓库巷子口把我放下就行。”
“好的。”
“你是在北京哪个大学来。”高莉问道。
“哎烂大学。民办的。”
“也不能这么说。有个跟你一样的名字。不是在吉利大学吗。也是民办大学。大作家。写的小说可好了。”
“哦。听说过。”
“不会是你吧。刚刚有同学还议论。”
“哪会是我。不过我也偶尔瞎写写。哈哈。”
“冯丹说有可能是你。她说那会梁叶给她的情书都是你写的。哈哈。”
送了高莉。大力就回家了。也忘了表的事了。
第二天突然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
“你是不是丢了一块表。来七一派出所一趟。有发票的话把发票带上。”
大力有点懵圈。表不是张成拿着。怎么送派出所了。这个狗东西。
收拾了一下去往派出所。
“你丢的是什么表。”
“百达翡丽。”
“有没有收据发票啥的。”
大力翻了翻手机里有买表时候的照片。还有表的保卡的照片。把手机递给了民警。
民警看了一下说道。
“年纪轻轻戴这么贵重的表,以后小心点。幸好我们民警眼尖发现了问题。”
“表怎么到你们这的。”
“别问了。都招了。他说偷的。”
“谁偷的。”
“别问了。东西找见就行了。填下表赶紧走吧。”
张成他们当天聚会完。去网吧包夜了。
半夜见旁边女孩睡着了。脖子上有个金佛。起了贼心。悄悄从人家脖子后面剪了线给偷走了。
女孩早上一醒就发现丢了东西。直接悄悄报了警。
就这样警察现场搜身把张成带到了派出所。
“孩子你还小认真交代问题。没多大金额。但是拒不交代就送看守所了。”
张成直接就一五一十的交代了。
正要结案。民警发现了他手上的表。民警一眼就看出是豪表。
“手上的表自己买的。”
“嗯。”支支吾吾的说道。
“什么牌子的。”
“嗯。。。。”半天说不上来。
“自己买的不知道什么牌子。多钱买的?”
“500多。”
“还胡说八道。小小年纪我看你不见棺材不落泪。”
“我同学给我的。”
“不交代就先送看守所吧。”
“我交代交代。是抢我同学的。”
“怎么个抢。是抢还是偷。”
“闹着玩抢的。”
“给看守所打电话过来接人。”
“真是抢的。跟同学闹着玩呢。”
“你老实交代。签个字就可以回家了。大过年的是吧。也没多少金额。你要一直这样跟我们油腔滑调的。我是真救不了你。”
“老实说是不是偷的。最后一次问你。”
“。是。”
就这样傻不拉几的以为承认了就能回家了。口供签完字等到的是一副银手镯。
他以为没多大的事。金佛给了人家。道个歉写个保证书啥的。至于手表大力的。大力也肯定不会怎么追究的。
而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审判。
“犯罪嫌疑人张成。于2007年月日在网吧。盗取金吊坠价值1200元。于2007年月日在金龙大饭店盗取百达翡丽手表一只价值折合人民币大约28万。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判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
当听到判决书后。整个人崩溃了。
“表不是偷的。是抢的。是闹着玩的。”
可是谁又会信呢。
而大力包括同学们都以为是在网吧偷东西让判了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