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这一张作者还是不打算写叶俞和林诗雨的故事。因为他们两个人的故事,后续的剧情作者还没有想好。所以只能开展副坑了。好了,废话不多说,我们开始今天的行动吧。
对了,先事先声明一下。这只是作者以第一人称视角来写的,并不是作者内心的想法,接下来可能剧情有些变态。
但你们只要清楚并不是作者内心的想法就可以了。]
在收了红包之后,班里的同学都在群里面发大佬牛逼和类似的话,不过使者却对此并不感兴趣,只不过他又在群里问:接下来有多少个人愿意陪我玩游戏?完成游戏之后,你们会收到相对应的奖励。
不过我得先征求你们的意见。少数服从多数。接下来如果大家还想要红包的话,就在群里面刷一不想的话,那就刷二。时间限制20秒。现在开始吧。
在众人看完消息之后,一些手速快的已经发送起了1,毕竟高三的学生还是没有走出社会,不知道人心的险恶。
20秒过后,虽然有几个同学没有发,但是少数服从多数,游戏也就开始了。
随后使者也就发来了第一个任务。
“李轩辕亲吻楚月的手奖励每人500元,惩罚无。”
看到任务之后,我的脸色有点变化,李轩辕就是我,而楚月则是我的同桌,她长得还不错。身材也还过得去。
可是就算我想要亲人家的手,人家愿不愿意我也不知道啊。不过在我思想之际,楚月已经把手伸到我的面前说“现在马上亲吧。”
我虽然有点诧异,但也很快吻了上去。毕竟有钱赚还可以占女神的便宜,谁不想要啊?亲完之后,使者也很快发完了红包。
但伴随着红包还有下一个任务。
“请刘子正在12个小时内摔掉自己新买的苹果手机。任务奖励5000元。任务惩罚古代十大酷刑之中任选之一。”
而此时身后也传来了刘子正的怒吼声“我操你妈的,哪个人他妈的给老子站出来看老子他妈揍不揍你就完了。
妈的,嫉妒就他妈直接说。现在他妈的让老子摔手机,还他妈还诅咒老子。在他妈这里故弄玄虚,真他妈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我们班的人?
我承认你很屌,能拿这么多钱在班级群里面发红包。可是我他妈也不是好惹的。别让我知道你他妈是谁。”
说完之后他也便坐了下去,不过心情却十分不好。回想着他刚才说的话,确实也很有道理。能知道我们班所有人的名字,只有我们班自己人了。除非就是老师了。
可是这个是学生群,老师也不知道有这个群聊。再者在地府的使者发消息时也没有看到是谁把他邀请进来。
[微信群聊邀请他人都会有个提示,某某某邀请了某某某进入群聊。所以在地府的使者发消息之后,众人没有看到这个提示。也就自然而然的以为这是班里某个同学换了头像,换了id整蛊他们的。]
可是我心里面一直觉得会有不好的事发生,我看了一眼时间,发现现在是6:30了。接下来地狱的使者也没有发布新的任务了,大家也就相安无事的上了一天的学。
可是一直到了晚自习时,一切都变了模样。原本到了时间时,刘子正还在不以为然的说“你看不就是什么人故弄玄虚吗?垃圾东西”
可是还没有,等他说完,身边的女同学也传来了尖叫声。这一声尖叫让班里所有人都看了过去,不过下一秒他们就看到令他们绝望的事情。
不知道有什么东西,一瞬间过去,刘子正的头和身子分离。砰的一声,刘子正的头掉在了地上。说到底大家都还是一群高三的学生,看到这幅模样,大家第一时间都是十分惊恐。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拿起手机报警。警察很快就来了,这次来了三个人。一个在那边收尸。还有两个人询问我们问题。
我是最后一个被询问的,在进去之前我想过很多的对策。因为最近几天我和刘子珍的关系不算很好,甚至还动起手来。再加上第一个任务和第二个任务在目前看来都对我有利。
第一个让我亲到了女神的手,第二个让我的仇家死了。哪一个都对我有利,这让人不起疑心都很难吧。
不过想了很久,我似乎都没有反驳的地步,毕竟这一切都不可能用现实来讲述清楚。可是在被叫到我时,我还是进去了。一进到房间里,微手的男子便开始询问了“听你们同学说,前几天你和死者的关系不好。有没有这回事?”
“有前几天我和他的关系确实不好,闹得很僵。甚至还动起手来了,可是我和我们关系差到还不会动手杀人的。”
“可是在你们班同学当中,你是最有嫌疑的人,我希望你可以与我回到局里面调查。”
“呵,呵呵,第一我为什么要和你们回去?你们有什么证据?现在是一点证据没有,然后还把我给强行带回去。就凭我和他的关系不好,那么和他关系不好的人多了去了。那他们都有怀疑吗?
第二你们有检察院批准的逮捕令吗?如果没有,你们拿什么来逮捕我?如果没有什么要问的话,我就先走了。”
最后还不等二人回话,我便站起身。走了出去。二人面面相觑,却也没拦着。因为他们证据来逮捕我。现在他们准备去收集证据。他们也离开了这里,去往监控室。在他们拷贝完监控之后便回到局里。
而我正打算走出去上厕所时,眼睛突然被黑暗所笼罩。我下意识的揉揉揉眼睛,可是却惊恐的发现我的眼球已经消失不见了。
我无助的坐在地上。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可是哭了一会儿之后,随着身边同学的声音响起,我又可以看到了。我的眼中又恢复了光明。
最后我摸了摸眼眶。发现眼球又回来了,我之后也就去上了个厕所,便回到座位上。我开始仔细回想着这件事很诡异,不过也可能是因为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了,自己的神经太过于敏感了。
从而导致短暂性失明。毕竟现在是从一个高三的学生到一个随时都有可能会死的赌民,这换谁可能都会精神崩溃吧。
而学校在出现命案之后也没敢在上晚自习了,让我们所有人都回家了。就连住宿生也不可以在学校待了。生怕再出什么意外,到时候不好向家长们解释。
而我走在路上享受着这片刻的宁静。一直走到一个街口。只要再走过这里,我就可以到家了,我正准备踏步走过去时,可是意外就是来做快。
我一动眼前一黑。身体在迅速的下降,再此之间我只感觉自己身体的五脏六腑还有骨头都在改变。这种疼痛不是给常人忍受的,我很想喊出来。
可是嘴巴却怎么也张不开。我只能在心中默默的忍受了这番痛苦。两个小时之后痛苦结束了,不过疼痛感还是存在的。又过了两个小时,我总算恢复了过来。
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来到一个地宫当中。而地宫中间插着一把剑,在剑的旁边还有一本书。我先走过去,翻开的那本书,上面的文字一个都不认识,我好像文盲一样。
而我回想看过小说就知道插在地中的剑都肯定很厉害。我把手握在剑柄上。用力一拔,别拔了出来。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就感觉这个剑。本来就是属于我的,又或者说是我把这把剑插在这里的。
快点!在我兴奋之时,脑海中突然多了一段记忆,在十分钟之后,我了解了这里的一切。和我身上的秘密。
[开始了,开始了,开挂时间到了。]
我本是一个至高无上的神,可是因被小人奸害,导致我不得不进行轮回转世,而我就是那个神明的转世。
可是在融合过程当中,他的意识,他的意志在不断的消磨。他意识到了不对劲,于是他把他的武器和修炼的功法留在这里。等待他的转世的到来。
而他的身躯早就被人分成了好几份,分别封印在不同的地方。可是因为这场游戏导致那些身躯的碎片又回到了我的身上。
我现在的肉体已经远超一些神明了。更别提什么普通人了。而我此时再拿起那本书翻开一看,发现果不其然,上面的文字就好像中文一样,简单易懂。
我盘腿而坐,开始修炼这片空间,毕竟这么一大片地方不拿来种地可惜了。三个小时之后,我站起身,这片空间已经变成我的物品了。我把武器留在这里,功法则是背了下来之后被烧毁了。
保险起见,我还是在烧之前把书都给拍了下来。连同书中的内容。值得一提的是,在获得那段记忆之后,我的记忆力要远超常人。也算是前世给我的恩赐吧。
想到这里。我也意识到我该回去了。下一秒我一顿念,我便回到了之前陷下去的地方。原本还有5km的距离不超过20秒,我便跑了回去。
[看到这里可能会有人说我是无脑爽文,看着爽就行了。可是现在李轩辕的肉体实力已经远超了一些神明,他对标的都是神明啊。
你拿一些短跑冠军,一些普通人,一些现实生活当中的人来和一本小说当中的人物做比较,干什么呢?神的速度一直都是一个争论。又或者是神明的存在,都是一个争论。
非得拿一些现实的东西来和一些不现实的东西做比较,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人家闪电侠的速度可以快,我李轩辕就不可以。这他妈算哪门子的道理?]
回到家依旧是空无一人,我把书包一扔,躺在床上回忆着小时候的事情。
在我记事起,我的母亲就离开了我。我也不知道他去哪里了,之后在我八岁时,我的父亲说他要去寻找我的母亲。也相继的离开了我,不过在走之前,他把房子留给了我,还留下一大笔钱。
之后在小学当中许多人都在后面议论我。说我是山里的野孩子,说我从小明天没挖,说我是天煞孤星下凡克死了自己的爸妈。什么语言都有。
可是就在有一天,一个小女孩儿转了过来。他做好自我介绍之后,看到我身边有空位边坐在了我的旁边。其实我还有些许的惊讶,挤压过后我会提醒他。
“你确定要坐我旁边吗?这几天老师会对你特殊关照的。不管你做什么决定,老师都会同意的。之后你就去别的位置坐吧。”
起初的小女孩儿还不理解。过了几天之后,他听了班里的闲言碎语,他也知道了,我为什么会那么说。不过他却依然没有搬到别的位置。
在上课时他悄悄的跟我说“这几天我也知道了,你为什么会那幺跟我说,不过我也不在意。那么你愿意成为我的朋友吗?”
说到最后时,小女孩对我伸出了手。到时候听到消息之后,我脑子有点死机,等反应过来之后微笑着和小女孩儿握了手。
从那一天起,我便和他成为了好朋友。之后他父母也知道了我的情况,便把我接到他们家住。
他们见我长得俊俏。学习也好,人品也不错。别把我当成童养夫来培养了。毕竟从小长大的女婿起码自己看着也舒服。
何必要把自己辛辛苦苦养的女儿交给别人的野小子,那还不如自己现在捡回来一个小可爱,慢慢培养。等到之后长大了,那不就是自己的儿子了吗?刚好还能和自己女儿结婚。
之后再给二老生个大胖小子。那小日子过的不好吗?之后就是一家人了,就算没有血缘关系,照样叫爹叫妈。照样对二老好。
之后我到了16岁。也和林月一起踏入了高中,不知为何自己的小学,初中,高中都是和林月一个班,一个学校的。
不过16岁之后男女授受不亲,就算是自己未来的老婆。自己也不可以过界,我便搬回来的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