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400万炮灰VS30万精锐军队
我叫李木,名字很普通,是白水城一名底层兵卒,家里有三个孩子,老大15岁,老二10岁,老三刚出生,还在吃奶。
兵卒收入不高,胜在稳定,一月几两微末银子倒也勉强能维持生活。
可是不出意外的话,这辈子就这样了。
很普通的人生,这样普通的人生,已经延续了几代人了,我爹,爷爷,太爷爷……
不出意外,我的几个孩子以后也会重复,当然,前提是他们不饿死的话,毕竟我的收入只够他们一日两餐温饱。
本来我已经认命了,只是对不起我的孩子,让他们一生下来就在这样贫困的家庭,我试过努力,平日里拼命练习刀技,在校场上努力表现的更好,绞杀盗匪的时候总是冲在最前,为此,我数次险死还生。
可惜,这并没有什么用,我的努力没有引起百夫长的重视,十夫长害怕我抢了他的位置,总是安排最重最累的活给我,让我从早忙到晚。
好不容易有次立了功,那次功劳足足可以领100两银子呢,说不定还能更进一步,让我的孩子生活的更好一些,起码可以让他们吃饱。
但就在我满心欢喜去领赏的时候,军需处的人却告诉我,我一功未立!
这怎么可能呢,我立功的那一幕我们整个小队都看见了。
之后我多番打听,才知道原来我的功劳被十夫长献给了百夫长,我不敢去讨要,更不敢去伸冤,官老爷是不会管我这样小人物的死活的,而百夫长动动手指就能弄死我。
苍天不公!
但我无能为力,只能认命!
一辈子或许就这样了吧,平庸,无能,卑贱
不过就在昨天,改变命运的机会出现了,我心脏跳的剧烈,我知道这是真的,这可能是我唯一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
而我的功劳,没有任何人可以贪墨。
因为之前贪墨我功劳的百夫长也在队伍里,和我一样,只是个小卒。
“杀一个赤血龙骑,赏千两银子”
浩荡的人流中,李木是最不起眼的一员,他一身布衣,外面套着一层简陋的树皮铠甲,手中握着一柄缺口的制式长刀,随着浩荡人流一起走出城外……
巨荣城。
云州大城之一。
城外一片肃杀,血腥味飘散在空中久久不散。
三十万赤血龙军就驻扎在巨荣城两公里外。
这么短的距离,赤血龙军来说,基本就是一个冲刺的事。
赤血龙军和巨荣城中间的战场上遍布着成千上万具尸体,有趣的是这些尸体没有一具是赤血龙军的。
忽然,大地开始震动,沙石颤栗。
大乾又发动新的攻势了。
地平线上,赤血龙军十支万人队呈十个军阵向城墙压来。
肃然杀伐之气让人远看一眼就不寒而栗,每一个军阵上都盘踞一只虚幻的血色猛虎,在血色猛虎的加持下,整个军阵犹如一架无情的战争机器。
这是一种初级军阵术,能够让所有兵卒的气血力量精气凝聚在一起,从而发挥出远超兵卒本身的力量。
像这样一支一万人组成的军阵,能够发挥出无限接近蕴神的力量,10个军阵,等同十个蕴神。
与此同时,昨夜刚到的400万云联大军也在这时出了城,每个人都斗志昂扬,眼神狂热,因为有人向他们许诺,只要杀死一名敌人就能获得1000两银子加官升一级。
人生逆天改命的机会并不多,但眼下绝对是最明确的一个机会。
赤血龙军他们都没有听说过,还以为和他们一样是普通人,于是乎,他们每一个人都像打了鸡血一样狂热,恨不得立马冲上战场建功立业。
巨荣城的权贵没有保留人手的想法,对他们来说,死亡这一批400万,马上就有新的一批送来。
普通人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下等贱民,这些下等贱民繁殖力就像那野草一样,杀不尽,烧不完,简直就是完美的炮灰。
四百万人一起站在战场上是一幕非常宏伟震撼的画面,两公里的战场被填的满满当当。
城墙上。
几个权贵模样打扮的人正在说话。
“慕容兄,你说大乾那些蛮子要多久才能杀完这些贱民?”
一个穿着金色锦绣衣的胖子道,他身材极度肥硕,一肚子肥肉坠下来让人几乎看不见他的双腿,双眼只露出一条缝,透出令人厌恶的奸猾。
被称作慕容兄的人倒是生的一张国字脸,看起来就有正气,穿着一身腰间悬挂昂贵玉佩的紫色锦袍,一举一动都从容不迫,气质尊贵。
慕容复表情不变,淡淡说道:“多久杀完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批人要支撑到下一批炮灰送达。”
“慕容兄说的是。”
胖子点点头,扭头朝身后一名将领说道:“去传令,杀敌赏赐翻5倍,前提是他们必须击退敌人,敌人未退之前,任何一人不能后退,否则诛三族!”
“是,城主。”将领得令离开。
陈荣之也就是胖子吩咐完后,向同样站在城墙边一个穿着朴素道袍的道人恭敬道:“清远前辈,要是这些贱民挡不住赤血龙军,一切就要靠前辈了。”
清远道长脸色无悲无喜,一副沉默寡言的高人模样,听到陈荣之的请求,他只是微微颔首,没有说话。
陈荣之满是肥肉的脸上扯出一抹油腻的笑容,也不介意清远道长的态度,只剩一条缝的眼睛继续望向战场。
400万云联军队怀揣着建功立业,逆天改命的激动心情终于踏上了战场,然而他们激动的心情还没持续多久,因为热血上涌而变得潮红的脸庞便逐渐僵硬。
“那,那是什么?”
所有人望着两公里外的十头血色猛虎,骇然色变。
没吃过猪肉,但他们见过猪跑。
这一刻他们哪里还不明白,原来他们面对的根本不是和他们一样的普通人,而是修炼者,而且是久经沙场的修炼者!
修炼者与普通人之间的差距有多大,没人不清楚。
一个炼体镜修炼者,至少能抵得上100个百战老兵。
一个换血镜修炼者,至少能抵得上1000个百战老兵。
真气境修炼者,至少是万人敌甚至十万人敌,真气不尽就立于不败之地。
通窍境修炼者,一人就能凿穿百万普通人大军。
而到了蕴神,就彻底立于不败之地,来多少普通人都不够杀的。
所有人都失去了血色,无数人在颤抖。
那2000米外的10个军阵,就像十头凶残巨兽在向他们逼近,每进一步,所有人的恐惧便增长一分。
很快,恐惧战胜了贪欲,不知多少人开始向后撤。
银子是个好东西,但那也要有命拿。
“大胆,谁让你们后撤的!”
负责监视军队的督军勃然大怒,挥剑就杀,一时上万人倒在剑下。
没多久,先前在城墙上领令的将领到来,他有一定修为,声音很是浑厚,望着所有人恶狠狠说道:“任何人不准后退,扰乱军心者杀无赦,诛三族!”
“你们有400万人,他们只有10万人,你们怕什么?蚁多还能咬死象,你们一人一口唾沫也把他们淹死了。
城主大人传令,杀一人赏5000白银加官升5级,升官发财,逆天改命的机会就在眼前,想想你们的孩子,他们是不是连饭都吃不饱?连书都读不上?你们难道也想让你们的孩子未来和你们一样?如果不想,那就去拼,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孩子,去为孩子拼出一个前途富贵,左右不过一死,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反正情况也不会更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