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嫁祸
马超看见赵兴祖举着刀走过来,顾不上身体的疼痛,拼命的挣扎。眼神里都是恐惧。她知道自己今天是走不出去了。根据她对赵兴祖的了解,今天要斩草除根。
赵兴祖走过来,把刀放在床上,慢慢的从口袋里掏出手绢,仔仔细细的擦拭刀身。一边擦一边看着身体颤抖的马超。笑着说:”本来我不想对付你,你只要乖乖的,就不会亏待你。但是你有点犯贱,竟然要勾结李明对付我。与其等着你来害我,不如先下手为强,我先处理了你。“
赵兴祖又从口袋里拿出手套,握住刀柄,朝马超胸口刺去,马超哼哼几声挣扎了几下,腿一蹬就没没有了动静。
赵兴祖擦了一下身上的血迹,对两个手下吩咐:”收拾干净现场,不留一点痕迹!“
旋即又拿过来马超的手机,发微信给李明:我下城中宾馆411房间等你,有急事,赶快来!”
我接到信息,心里没有多想,就打车直奔城中宾馆。
等到我敲开411的房门,就见一个强壮的男人堵在门口还没有等我反应,就被拉进了房间,被他们迅速的制服。此时,我才发现床上躺着一个女人,赤身裸体的躺在血泊之中。
仔细一看,居然是马超!我心里顿时感觉不好,拼命的挣扎。赵兴祖随手在我后脑上来了一拳,我就昏迷过去。
赵兴祖命令两个手下,将我扔在床上,扒光衣服。
赵兴祖从马超身上拔出刀,同样刺进我的胸口。我感到一阵剧痛,挣扎了一下,正要喊出声来,就被赵兴祖用枕头按住。一阵窒息感,就再也没有了意识。
赵兴祖站起身擦拭干净,把我的手使劲的握住刀柄,制造出自杀的场景。
然后吩咐两个手下,清除现场的痕迹。迅速离开的现场。
我昏昏忽惚的,感觉自己飘在空中,突然一阵疼痛,自己又重重的摔在地面上,缓缓的睁开眼睛,胸口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我翻身掉下床来,挣扎的站起身来。踉踉跄跄的走到门口,用尽最后的力气打开房门。
然后就这没有了意识,仰面摔倒在地面上,——身下的地毯是真软。
等我再次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已经在病床上躺着,身体虚弱,由于失血过多,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正想动弹一下,就发现自己的手被锁在病床上,床边还坐着一个警察,正在打瞌睡,听见声音,立刻清醒过来。我仔细看看正是上次的赵警官——赵正。
赵正看着我,说:“别动,小心伤口!”
“你小子真够命大的,这刀离心脏不到一公分了,偏一点你就没有救了。幸好被服务员发现的及时,否则你就失血过多,命也保不住了!这都已经躺2天了。你真实捡回一条命啊!”赵正感叹说
我要说话,但是身体太弱了,隔着氧气罩,赵正一句也没有听明白。
赵正可能猜到我要问什么,就给我说:“你别着急,你是不是要问那个女人怎么样了?她没有没有救过来,当场就死了。”说完,感叹一句,“你真够恨的,一刀致命!还要自杀,对自己也是挺狠!”
我一听到这个消息,激动的要挣扎说点什么,赵正按住我,我由于太过激动,顿时眼前一黑,又失去了意识!赵正立马叫来医生,对我又是一顿抢救。
话说赵兴祖宾馆回到家里,就打电话给赵总,说:”事情已经解决,一切顺利,造成为情自杀的场面,马超被先奸后杀,真是便宜了这个小贱人。临死前还享受了一番!“说罢淫笑了两声。
赵总很关切的问:”都处理干净了吗?“
”叔,你就放心吧,监控我已经提前破坏了,绝对看不到我门的身影,入住信息也是用马超的身份证。我让张亮提前偷出来的,现场都已经处理干净了,反复检查过,绝对留不下什么信息。“
赵总放心的点点头,挂断了电话。
叹口气说:”还想和我斗,真是自不量力!“
但是赵总没有想到,我没有死,在医院5天后,我渐渐恢复了体力,身体虽然还是很虚弱,但是已经没有生命的危险,可以正常的说话了。
我所在的病房被警察轮流监控起来,防止我再次自杀。我心里一阵腹诽:真是冤枉!我又不是真的为情所困,再怎样,也不会为马超这样的资质,想不开。
今天高警官要来问话,他需要我的口供。
这个案件基本可以认定为情杀,但是还是存在很多疑点。他需要找我确定一下细节。
高警官坐到我的床边:”你为什么要杀人?“
我说,我没有杀人,我就把自己接到信息的经过和到现场后发生的事情和高警官说了一下。
高警官说:”现场你的手机上确实有这条信息,但是马超的手机却不见了,无法佐证。再者你说的凶手有3个,但是监控没有发现他们的身影,监控那段时间恰好坏了,也没有目击证人,前台和服务员都没有看到。“
我心中一阵绝望,知道这是事先就安排好的,肯定是赵兴祖事前收买了酒店的人员,自己没有任何证据。
我突然想起,就问:”现场有什么发现?”
“因为现场人员很多,不可能查不到什么线索。”
高警官接着说:“这也是我今天要问你的,你和马超什么关系?”
我说:“是同……事关系,以前她曾经追……求过我,但是我没有答应。”
高警官点点头,没有说话。沉思了一会说;&34;据我们调查,前一阶段你被打就和这个马超有关系,你会不会因为这个报复死者?&34;
我说,:“怎么会!我再怎么恨他,也不会杀死她,我做不到!”
高警官,一直盯着我的反应。见我很激动,根据她以往的经验,知道我说的都是实话。
于是口气有点缓和说:“这个案子属于情杀,死者有被性侵的痕迹。手段残忍,身上还有伤痕。但是,现场处理的很干净,死者体内也没有你的精液,看来现场被清理过。如果是情杀,不可能现场找不到你的精液。还有就是宾馆内本来就是人来人往,应该留下很多人的指纹,和毛发,但是房间内这次太干净了。只有找到少量毛发,我们尽量找到这些毛发的主人。但是时间会很长。”
就说所有的信息对我不利。
高警官说,你说的很关键,回来我们会进行相关的调查。
当高警官找到赵兴祖时,赵兴祖有点吃惊,心想,自己做的挺干净,警察怎会找到自己。
高警官就问:10月12日,就是5天前的下午2点到5点,你在哪里?
赵兴祖,知道是马超被杀的事,就装作回忆一下,说:“那天自己一直再拜访客户,和李英在一起。”
高警官找到李英,李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知道一定要维护赵兴祖,因为现在自己和赵兴祖是一条船上的,自己是见识过赵家叔侄的手段。最近马超也是失踪了,自己隐约感到这件事可能和赵兴祖有关系。
高警官问,10月12日下午2点到5点,你和谁在一起?
李英顺口答道:“和赵兴祖在一起!”李英说完和说了拜访客户的名称和位置。
高警官见李英说的很确定,就没有多再追问。
警察走后,赵兴祖就让李英和自己的客户提前打个招呼。客户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看平时关系还算不错,就答应帮忙。后来,警察也没有再追问,这件事就过去了。
赵兴祖还通知赵总,说警察过来找他,让赵总利用关系调查一下,是事情是否有变化。
赵总通过关系一打听才知道,李明没有死,在医院竟然被抢救过来。
知道这个结果,赵总很是担心,如果李明还活着,万一牵扯出自己的问题,那就麻烦了。
必须让李明进去,没有翻案的机会。如果是先奸后杀就能让李明永远的进去,判无期或者死刑。
但是这位高警官肯定不行,赵总知道他一直在进行调查,如果他在,这个案子可能就有翻案的可能。现在就要换一个自己人,让这个案子做成铁案。而且速度一定要快。
赵总拨通了警察局孙局长的电话,孙局长是一个肥胖的中年人,此时正在办公室里睡觉,中午有人请他吃饭,自己一不小心喝的有点多,现在正在自己的办公室沙发上醒酒。
接到电话,孙局长听到是赵总的声音,就说:“赵总啊,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
孙总知道,这个赵总不简单,关系直通省里,自己的当初当上警察局的局长还和赵总有关系,是他当初帮助自己搭上的省里的关系。
赵总,就把李明的事说了一下,说马超是自己公司的员工,被奸杀了。李明是凶手,因为这件事家属闹到公司,希望孙局尽快结案,给家属一个交代。事后一定好好谢谢!
孙局长一听事后会好好谢他,心里不禁乐开了花。上次赵总这样说的时候,给他了50万,这次涉及到人命,给的肯定比上次多的多。
于是就问,“赵总,你放心,一定给你办的漂亮的!“
孙局长找来高警官,仔细了解了案件的情况。高警官说:“这件事还存在疑点,需要再调查一下。”
”还有什么需要调查的,事实已经很清楚了,家属需要结果,社会影响这么大,赶快结案!”孙局长有点不耐烦的说。
高警官还想再说什么,孙局长看他有点要查下的意思,就说:“这个案子需要快办理,这样你不用管了,这事我亲自负责。
高警官,一脸无奈的走出办公室。
孙局考虑这件事,如果拿到口供,剩余的问题就好办了。
第二天,孙局长来到医院,找到我说:“这个案件已经很清楚了,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你,本来还能好好的调查一下,但你得罪的是赵总,赵总会对付你,难道不会对付你的家人。你现在认罪,我可以保你不死。你的家人也不会受到牵连。否者,不仅你要受苦,家人也会自身难保。“
我听到这种解释,心里非常清楚自己的处境。我很冷静的分析了一下事情的经过,觉着自己生死不重要,牵连到自己的父母就是大大的不孝了。
但是自己 还是不能过这个槛。
在我经过几天彻夜难眠后,最后我在一份口供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按上了手印。
自己的生死已经不重要,即使自己能活着走出监狱,这一辈子也完了。自己从按下手印的那一刻,心就死了。
后来的各种手续和庭审,我都是迷迷糊糊的,所有的罪行都认了下来。再最后庭审时候看到父母花白的头发,和撕心裂肺的哭声,我的心都死了。
在赵局长的运作下,我最后因认错态度良好,积极进行赔偿,从轻判决被判了无期徒刑。
自己的所有人生就要在牢房度过了。
自己在医院里的最后的时光,无疑是留恋的,望着出窗外的景色,花草和树木,看着来回穿梭的车辆和人群。这些日常的景色,以后就和自己没有关系了。这种简单普通的生活,在以后就是一种奢望,自己也是后悔,当初不应意气用事,不仅害了自己,还害了自己的父母。
我心里是深深的绝望,这希望这都是一场梦,自己能快快醒来。但是身体的疼痛感却告诉自己这是现实。在我住院的额时间父母没有过来看过,可能是我强奸犯的罪名吧,要面子的他们怎会想有一个这样的儿子,他们在亲戚朋友的面前抬起头来。——不来也好,看到我这副样子他们可能会更难受。
即使他们来了,我也不会见,我拒绝所有的探望。我只想自己一个人静静的呆着。我想到了自杀,但是自己还没有那个勇气。这个世间还有些人是我挂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