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豆薯
第四大粮食作物。在《农政全书》、谈迁《枣林杂俎》等均有论及,如“一亩数十石,胜种谷二十倍”、“润泽可食,或煮或磨成粉,生食如葛,熟食如蜜,味似荸荠”等。不过可惜,凉薯跟红薯的种植方法不同,凉薯有种子。盛清欢微微叹气。“欢儿怎么了?”
盛舟不解的问道。“没什么,只是不知道这东西是什么样子的,要是有种子的话,咱们也可以种一点试试看。”
盛清欢情绪不高,就好像她知道中奖号码,可却错过了买彩票的时机,心中有些懊恼。“种子?”
盛舟想了一下,“欢儿,早上我倒水的时候,那泥水里,有些像是种子的东西……”“在哪里?”
盛清欢突然来了精神。“就倒在院子里了。”
盛舟突然有种做错事的错觉。盛清欢也来不及跟他多说什么,连忙跑到院子里,果然,在一滩泥水印记中,还真的被她看见了种子,她欣喜若狂的将种子一一捡了起来。晒干收好,等到春天的时候,她就能种植凉薯了。另一边,蒋氏也做好了早饭。盛清欢和盛舟父女俩带着昨日从府城拿回来的东西来到了主屋。“爷奶,这些都是师父让我挑的年礼。”
说着,她将一袋烟丝送到了盛老爷子的跟前,“爷,你看看,是不是你从前用惯了的。”
盛老爷子一下子就闻到了烟丝的味道,眼中带着喜悦,他都多久没闻到这股味道了,伸手捻了捻,然后放在鼻子下,深深的嗅了一口。这可比他从前用的烟丝好多了,满意的点头道:“明日替我谢过虎爷。”
盛清欢笑着点头,又拿出两盒胭脂道:“实在不知道大伯娘和萱儿姐姐还缺什么,家里其他人我都给选了布料,便给你们选了胭脂,掌柜的说是府城女子们最喜欢的胭脂。”
盛清萱面上的神情微动,心中早就乐开了花,期待不已,她的胭脂早就用光了,这些日子在村中,也就是仗着比村中的姑娘们白皙,不然她还真的不好就一直素着脸。“妹妹有心了。”
盛清萱的定力到底不如李氏,接过胭脂,立马打开了。看样子是很满意,虽然极力掩饰,眉眼间的喜悦却是藏不住的。李氏却听明白盛清欢的意思了,合着全家都有新衣服穿,只有她们母女俩没有,但她这会却不能发作,谁让盛清欢先发制人,已经将盛老爷子给哄得高兴了呢。“欢儿确实有心了,只是农家人,胭脂却是过于奢靡了。”
李氏凉凉道。盛清欢却笑得一脸天真懵懂,道:“我从前见大伯娘和萱儿姐姐特别喜欢胭脂,用的胭脂比这个还要好看呢,是不喜欢这里的胭脂,还是不喜欢欢儿挑的?欢儿已经跳了铺子里最好的了。”
说完,有些委屈的低下了头。李氏眉心一跳一跳的,她倒是大意了,盛清欢惯是会装模作样的。“欢儿误会了,大伯娘怎么会不喜欢,只是如今家中条件,连饭都吃不上了,我又怎么有心情抹胭脂呢?”
李氏立马温声道。盛清欢却抬头看向了生老爷子,“爷,大伯娘说的是真的吗,早知道,我应该跟师父多要一些米粮的。”
一句话,让盛老爷子面子上下不来,一块来沣水镇的里正,那边都是些妇孺,可已经开始跟着做些简单的捕鱼工作,用来换取粮食,可自家呢,这么一对比,盛老爷子脸上更是没了笑意。盛清欢也不在多言,有些话,有些事,点到为止,第一次算是她友情提醒,如果不改或者不处理,那之后,可就别怪她不讲情面,雷霆手段了。“行了,先吃饭吧,吃完饭,把布料分分,趁着年前,能赶出几套新衣来。”
张氏见老头子面色不虞,立马开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