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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诈骗集团组长回国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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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电信诈骗在缅北是“正当行业”,电信诈骗给当地带来了巨大收益,因而当地军政成立了经济开发区,提供营业许可证,以支持其发展;那些诈骗团伙只需要支付保护费和税费,就可“光明正大”地营业。这给跨境抓捕增加了一定的阻力。

    为有效打击缅北电信诈骗团伙,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按照洪宇天部长“多种举措并进”的指示,派出卧底侦查员前往缅北“科技园区”对国内人员进行劝返工作。

    卧底侦查员不畏艰难,不惧牺牲,在缅北“科技园区”成功对昌盛集团大龙团队曼巴组组长项明进行劝返。

    项明成功逃回国内后称,“当时是我一个亲戚叫我过去的,亲戚刚开始时没有说是电信诈骗,只是说网络赌博。我到了缅北之后,安排到了科技园区,就是缅北的电信诈骗园区。”

    当时,项明听信亲戚去缅甸赚大钱的说辞,偷渡到了缅北,加入诈骗头目“强哥”在缅北小勐拉科技园设立的“昌盛集团”。

    项明称,昌盛集团有“两栋大楼,一栋大楼是十层,每一层估计最少有三百人,光一个科技园都是人满为患。我到电信诈骗园区里,先安排到别人的公司里去学习,学好了才被安排上班。”

    很快,项明就成为了昌盛集团大龙团队曼巴组的组长。他的组员几乎都和他一样,是轻信老乡等人的“高薪诱惑”冒险去了缅北。

    项明称,“我过去了之后才发现是干电信诈骗行业。本身我是想过去赚钱的,但到那边非但没有赚到钱,反而还要从家里面拿钱去给我作为生活费用。住是那边公司提供的,但是吃是要由个人来负责。”

    项明到达缅北后没多久,原来的高薪“黄粱梦”便被戳破了 。项明称,“当我到了缅北,个人证件、手机全上缴了。因为当时是偷渡过去的,来缅北只带了身份证,到了一定时间真的忍不住了就提出来想回国,但是由于当时那边说要赔偿,就没办法脱身。”

    作为组长的项明负责指导组员实施诈骗,多名组员在社交平台上将自己包装为成功人士,寻找20至50岁的女性客户下手。

    项明称,“我们通过聊天软件,以恋爱的关系加微信,然后通过微信培养感情,植入理财的意识;对方要是不反感,就交给上司去引诱她充值。”受害人上当后,诈骗团伙便通过后台控制跌涨或阻止提现等方式骗钱。

    这是比较典型的“杀猪盘”,被告人还让受害人从亲戚朋友那里借钱,或者进行商业贷款、网贷。但是最后想提现的时候,钱取不出来。

    仅仅半年时间,项明领导的小组就诈骗了2000多万元。项明称,他所在的诈骗团伙就像一个金字塔,他带领的小组是最下面的一层。“最下面的是组员,然后是组长,组长上面还有代理,代理上面还有二老板、大老板,谁都不知道幕后最大的老板是哪一位。”

    项明称,“在国内一位老乡的多次提醒下,我决定寻找机会回国投案自首。于是我表现出很积极的样子,并向上司说要回国看望一下父母,顺便带几位邻居过来当组员。”

    项明所说的“国内一位老乡”,其实就是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派到缅北的卧底侦查员,只是项明本人并不知情。

    “上司估计是看到我积极,竟相信了我的话,批准了我回国一次,但要求我把赔偿先还上,才能拿回我的身份证。”

    项明后来想办法把赔偿还上了,就回国自首了。

    人们法院从项明的悔罪表现、主动投案、自首等情节,最后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项明称,与其在缅北担惊受怕地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不如回国接受法律的惩处,反而解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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