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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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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里下了场雨, 临江的人管这叫清明雨。

    沈劲那年十二岁。

    顾兆野上课看黄书被教务主任缴了,于是就拉着周牧玄计划着一起去主任办公室偷回来。

    结果当场被抓了个现行。

    教务主任气得直拍桌子,这东西谁的,这主意又是谁的!

    顾兆野支支吾吾不说话, 瘦瘦高高的周牧玄推了推眼镜, 抿着唇淡然道:“是劲哥的。”

    这家伙小时候从来没喊过沈劲一声“哥”, 每次在出事的时候,“哥”字就喊得特别干脆又淡定。

    沈劲本来在操场和附中的初三学生打球,打到一半,被叫到校长办公室, 他看到旁边的系主任, 就知道多半是又要替顾兆野收拾烂摊子,见着老校长,直接就说:“叔, 是我。”

    往日里严苛的老校长,却只是对他挥了挥手,让他回家去, 说他们家的车已经在外面来接了。

    沈劲抱着篮球, 头上的汗水还在往下低,黑色眸子里有些迷茫,“真是我做的, 你别打顾二他们。”

    校长拍拍他的肩膀,让他先回家。

    塑胶操场很干,下过雨后,地面也不湿,沈家的司机候在校门口,司机一句话也不讲, 沉默着把他载去沈家老宅。

    到了老宅,下车的时候,檐角上有一滴积雨珠子噼啪落下,正正砸在他的后颈窝处,他觉得有点不适,抬手去挠了下,挠完,就见到了拄着拐杖站在台阶最上层的沈万宥。

    他居高临下地俯视沈劲。

    沈万宥很老,对年幼时的沈劲来说,这个人,其实更像是一种碑,他拄着龙头拐杖立在某处,就代表着沈家立在某处。

    他就是权威本身。

    十二岁的沈劲喊了声:“爷爷。”

    沈万宥说:“进来。”

    他跟在这个老人身后。

    “以后你就住在这里。”沈万宥对他说。

    沈劲猛地抬头,他一直和他的父母住在城南的别墅区,每个周日才会老宅来请安。他不喜欢这里,这里所有上了年岁的古董,红木,在他眼里,都和沈万宥一样,让他有种望而却步的寒意。

    “我爸妈呢?”沈劲问他。

    “他们也住过来。”

    “噢,他们现在在哪?”

    “医院。”

    沈劲问:“为什么会在医院?”

    “病了。”

    “我爸还是我妈?”他记得早上出门的时候,他父母还一切如常。

    “你爸。但是并不严重。”沈万宥看着他,神色平静,“明天你堂哥和三叔也会住进来。你们三个可以待在一起。”

    “三叔?”

    “嗯。”

    当天晚上,到了医院后,沈劲才知道,那个所谓的“不严重”指的是他父亲的双腿从膝盖以下都被人齐齐斩断。

    后来,他父亲痊愈后,就变了一个人。或者说,其实也没变,只是比从前更寡言了。他父亲是个少语的人,在沈氏旗下最大的信托公司任总经理,和金融圈其他意气风发的掌权人不一样,他总是温和内敛的。

    但沈劲曾不止一次地听到沈万宥对姚伯说,老二性子过分懦弱……

    他以前听到这句话时,还会暗自握紧拳头,想替父亲上去争论一番。但在这次绑架案之后,他的父亲彻底消沉下来,他才知道,沈万宥说的或许是对的。

    沈劲的父亲不做复健,也拒绝使用假肢,他去公司,什么事情都不再管,整日里只埋首在东院一楼的书房里画画,或者练字,或者看书睡觉。

    有时候,沈劲进去,喊了声“爸”,他从身上搭着的厚毛毯里抬起头,会茫然地看沈劲一眼,然后再次睡过去。

    十三岁那年,沈劲的学校里开运动会,他和江标,周牧玄被选为男子旗手,顾兆野气得拍桌子说:“为什么就是没选我!”

    沈劲睨了他一眼:“成绩太差,不考虑。”

    旗手要穿皮鞋,家里本来有很多,但他找到了据姚伯说是二爷以前成年礼时穿的那双,他有些中二地想,这或许可以成为一种传承。

    然而,那天临江下了大暴雨。

    附中经常过来抢篮的初三学生,和他们对线。

    他不喜欢打群架,也不是什么人们口中常说的“校霸”,严格意义上来说,他甚至还算是个优等生,除了性格过分张扬。

    周牧玄问附中的人想干什么,他们指着沈劲说,“看不惯,就是想打这小子一顿。”

    彼时沈家还没有发展到十年后如日中天的地步,也并不能让人完全忌惮,初一的中学生沈劲算个什么东西,附中那位家里正处在风头上,提着棍子走上来,说干就干。

    “怕什么,打啊。”顾兆野人冲动,胆子也大,经不住对面言语刺激,挑上三两句就冲上去干。

    两拨人争执到最后,沈劲本就有些过大的皮鞋,在混乱里被积水冲走一只。

    他直接拎起砖头,揪住为首的那个,摁住他的胳膊,就往死里打,跟不要命似的。

    打到最后,地上雨水的积水里全是血,周牧玄他们被吓得怔在原地。

    “我操,再打下去出人命了,快把人给拉住。”

    江标先反应过来,连忙和周牧玄一起把沈劲给摁住。

    周牧玄一直骂他是不是疯了,沈劲没说什么,肿着半张脸,擦了擦血水和雨水混在一起的嘴角,趿着那剩下的一只皮鞋,一瘸一拐在雨里往回走着。

    “这是怎么了,鞋丢了就疯了?”江标问周牧玄。

    “不知道。”周牧玄摇头。

    回到家后,沈劲穿着身血水混合在一起的脏衣裳推开门,原本坐在轮椅上打盹的父亲,看了他一眼,“打架了?”

    “嗯。”

    父亲的脸色并不算好看,目光在扫过他脚上的皮鞋时,逐渐变得暗沉。

    姚伯进来说:“劲少爷,你今天是不是把方家那小子打残了,他爸现在堵老宅门口要人来了。”

    沈父没理会姚伯,他问沈劲:“鞋子哪来的?”

    沈劲不说话。

    “还有一只呢?”

    沈劲的眉心拧紧:“弄丢了。”

    沈父抓起旁边的茶杯子就往沈劲身上扔过去,瓷杯子啪地砸在他额头上,沈劲本就青紫的脸上又多了一道血痕,猩红血迹顺着颧骨就流了下来。

    他的下颌抿得紧紧的,没喊一声疼。

    沈父问姚伯:“方家的人来干什么。”

    “来问罪。”

    “不用他们问,我自己来。”

    沈父推着轮椅,抬手揪住沈劲的胳膊,把他往前扯。

    却没扯动。

    沈劲就像头倔强的牛犊,定在原地。

    “我残了你就不听我这个老子的话了?”

    沈劲定定地看着他,两个人在安静的老屋里对峙。

    最后沈劲认输,哑着嗓问他:“你要把我带去哪?”

    沈父不说话,光拖着他往前走。

    大雨浇在他们身上,沈父一边咳嗽,一边扯着沈劲,门外方家的佣人看到了,在后面骂:“我们家方成都被打成什么样了……”

    沈父理都没理,一言不发,打开停在外面的车门,把沈劲往里一推。自己则习惯性地往驾驶座的方向过去,却又在轮椅摇了几步后猛然顿住,屋里立刻有司机出来,把这位二爷抬上车后座。

    车窗外的大雨下得世界颠倒。

    车窗内,沈劲和他们父亲保持缄默。

    车子最后停在他们原本在城南的别墅前。

    沈父摇着轮椅,打开地下室的门,把沈劲往里一推,门锁上,转身就离开,头都没有回。

    那次,他被关了七天。

    白天的时候会定期有人来给他从窗户送饭。

    夜里就没人了。

    老别墅很大很空。月亮只能从一扇小小的窗户里照进来,他先是气,气父亲为什么把他关在这里面;然后是难过,难过得不到父亲的理解;最后是怕,这里太安静了,周围也安静,仿佛整个世界里,除了黑暗,只有他一个人。

    他睡不着,这里即使是白天也没有光,他分不清昼与夜,闭上眼就会做噩梦。

    最后,是窗户外有人敲着门,一道弱弱的声音,喊他的名字:“阿劲。”

    他问:“你是谁。”

    “我是宋叶眉。”

    ……

    于是,他们熟了起来,他知道了这个小时候一直看起来沉默到近乎温顺的女孩,她背后的艰难。

    他开始留心她,开始照顾她,也接受她对他的照顾。

    直到她在他十八岁那年,被家里安排和沈崇礼订婚。

    他那段未曾得到回应的喜欢彻底终结。

    二十岁的时候,他在加州念大学,也试着和一些女孩接触,但他不懂得何为恋爱,他的母亲终生沉默寡言地照顾着轮椅上的父亲,他没见到过他们接吻的样子;他也不懂得什么叫做心动,他想,或许是对宋叶眉那种眷恋,但这种眷恋,他再也没有过了。

    后来他死心了。回国后,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里。

    在开发房地产的时候,他种了成片的榆叶梅,他想,他或许是还喜欢宋叶眉的,毕竟,他再也没有过比喜欢宋叶眉时更深刻的喜欢了。

    后来他想,大概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二十五岁的时候,他开始拓展业务,投资娱乐产业。

    然后,那一年,他遇到了一个叫阮胭的人。

    直到年老死去,他也认为,这是他一生中最撞大运的时刻。

    二十八岁的时候,沈劲向阮胭求婚。

    求婚来得很突然,但也不算突然。

    那时候,阮胭在孙贺钧的牵线下,拍完一部在美发展的华裔导演的片子,她回国后,沈劲为了帮她放松,带她去了一次海边,并郑重其事地告诉她,有两样东西要送给她。

    他牵着她的手,走在海滩上。

    阮胭看着粼粼的海面,对他说:“好想再下去痛痛快快地和你游一次泳。”

    “不行,得等医生把你的腰伤和脊椎调理好了再运动。”

    阮胭这半年拍打戏,已经导致腰肌肉彻底劳损,尤其是脊椎,她如果弯腰弯久了都会酸胀得发痛。

    她的心情有些低落。

    沈劲看出了她的不开心,小拇指无意识地在她手心里挠了挠:“游泳不可以,但是允许你潜水。”

    “只能在浅水区潜。”

    阮胭抬头,惊喜道:“真的吗?”

    “嗯。”

    他带她回到别墅里,找出早就准备好的设备,和她一起换上潜水服,为了安全,又叫了两位教练陪同。

    两个人都常年坚持锻炼,身上的肌肉线条极其漂亮,换上潜水服出来,连两位教练都忍不住发出惊叹。

    他们带好设备,潜入原定的水域。

    黄昏的水温有些凉,但阮胭很开心,自从她不再怕水后,已经很久都没有再潜过水了。

    入了水,周遭瞬间堕入安静里,只有呼吸器嘶嘶的声音。沈劲陪她身侧,这片水域有很多珊瑚群,落日的光线透过海面照下来,鱼群自他们的周围和谐地游过。

    沈劲对阮胭比了个手势,示意她跟着他游。

    他带着她停在一丛红色珊瑚前,在礁石的缝隙里,正正卡着一个红色盒子。

    她笑着如他的愿,伸手把盒子取走。沈劲见她拿到了,就拉着她一起往水面游去。

    一出水面,阮胭就忍不住举着这红色小方盒子,笑他:“沈先生,好老土的求婚方式。这种场景,我已经在戏里演过百十来遍了。”

    没有惊喜。

    沈劲眼尾下垂,有些失望的样子,问她:“我这样求婚的话,你答不答应?”

    “那得取决于钻戒大不大”

    阮胭一边说,一边笑着打开红色的盒子——

    里面赫然躺着一张折叠的船票。

    不是钻戒。

    她微讶,看向沈劲:“这是?”

    “船票啊。”沈劲笑着看她,“如果再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跟我走?”

    是《花样年华》里的词。

    阮胭捻着那张薄薄的票,上面时间地点航班名的栏目都是空白,她故作不知地问他:“什么意思啊?”

    “你就说,走不走?”沈劲看着她,眼睛深情得和梁朝伟演的周慕云一模一样。

    阮胭笑他:“怎么突然变得有文化了起来。”

    一个曾经破口大骂《廊桥遗梦》没有道德观的人,居然看起了王家卫。

    “因为我找了个演员女友啊,她爱看电影,我也要学着陪她一起看。”沈劲唇角浮上笑意,“她喜欢的,我都会尽量去喜欢。”

    阮胭把票放回盒子里,笑着看他:“那就走啊。”

    沈劲拉着她慢慢游向旁边的一艘小艇。

    上了船,他替她把身上沉重的设备解下来,又开着船往另一个地方驶去。

    落日里,黄色的光晕落在海面上,他越开越远,浪花冲开的呜呜声里,他问她:“要不要来开?”

    他知道,她是会开船的。

    “不来。”阮胭单手撑着下巴,“徐延说了,你们男人,都喜欢被依赖的感觉。”

    “什么歪道理,我能和那些普通男人一样吗?”沈劲笑得肆意,“你依不依赖我,我都喜欢。”

    阮胭笑着看他:“意思是你还愿意吃软饭咯?沈总。”

    她话音落下,游艇停在一搜巨大的货轮前。

    橘黄的落日下,货轮老旧的船身被镀上一层老旧的锈金色。

    蓝色大海磅礴,它静静地立在海面上,浪打来,它一动不动。像座被涂了黄色颜料的山。

    阮胭睁着眼睛,抬手轻轻捂着嘴,她回过头望着沈劲,眼里的激动与湿意已经藏都藏不住:“这是——”

    他把阮胭一直揣在怀里的盒子打开,拿出里面的船票,“航班名没有写,写了,你就猜出来了。你一直怀念的,‘辰星号’,我给你找来了。”

    辰星号,是她父母从前一直工作的那艘船。

    她在上面长大,在上面做梦,在上面看星星,在上面拥有了最幸福最幸福的过往。

    “要上去看看吗?”沈劲问她。

    阮胭点头,她努力平静,但是湿漉漉的眼已经暴露了她内心巨大的起伏。

    他们一起坐上摆渡的小艇,上了船。

    船上的布局和她记忆中的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诸多先进的设备放在其中,船上来往工作的人也不再是她印象中那些已经模糊的面孔。

    “抱歉,胭胭,我实在是没办法把它和你记忆中完全复原。”沈劲扣紧手指。

    阮胭摇头,这已经很好很好很好了。

    他们走到船舷边上,沈劲立于她身侧,金色的光落在他们的肩上,阮胭半倚着他:“你这是什么意思啊。”

    “就是你说的那样,是我愿意吃软饭的暗示。”

    沈劲唇角的笑意荡开来,他轻轻把阮胭环抱在怀里,“胭胭,我想当影后的男人,不想奋斗了,我们结婚,养我好不好。”

    阮胭说:“你出手就是送一艘货船,我怕我养不起你。”

    沈劲贴着她的脸,嗓音低醇,“不怕,这是我的嫁妆。”

    阮胭低笑,笑完后抬头,对上他的目光:“说真的,你怎么会想到送我这个啊。”

    “因为别人家的女孩,结婚了都有娘家可以去。我就想,也送胭胭一个娘家。别的女孩有的,我的胭胭也会有。以后如果我哪里惹你不开心了,你就回船上来。”

    这里是她最初的记忆。她会安心。

    阮胭眨了眨睫,抬头看他,轻轻地说:“沈相声,你怎么变得这么好啊。”

    “以后会更好。”

    他搂着她,轻轻地吻她鬓边的碎发,金色的光线跃在他们平和的眉间,他搂着她说:

    “娶我,胭胭。”

    作者有话要说:  沈劲的前半生。下章是沈劲的后半生。

    前百送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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