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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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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北冥神功作为内力修行还是很不错的法门,所以北冥神功以内力修行为主,身法的话就是凌波微步。

    至于攻击的话,就选择剑法。

    选定好了之后,顾长歌就开始看了看《北冥神功》,里面介绍的经脉和穴位,顾长歌幸亏在来到这个世界后,博览百家,天才的头脑,过目不忘的能力,现在就开始显现了出来。

    于是早上顾长歌就修炼《北冥神功》,下午修炼《凌波微步》,晚上则是修炼《剑道入门》。

    至于饿了的话,就去旁边的水塘抓鱼吃。

    所有的成功来源于持久的努力和旁人没有的耐心,这种日子顾长歌一直持续了三年。

    这三年,他的《北冥神功》已经修炼到了小成,至于凌波微步则是修炼到了中成的地步。

    而《剑道入门》顾长歌则是用被人遗落下的普通黑铁铸就,充满锈斑的铁剑。

    日复一日的挥舞最基础的剑诀,一天一个动作最起码挥舞了几千下,直到手再也坚持不住,累的精疲力尽的时候才会休息。

    剑是百兵之君,锋利而无往不利。剑客具有的不应当是华丽的招式,只需要最基础的剑诀。

    三年来,要数顾长歌最得意的就是剑道,第一年理解了大概,第二年弄懂了大概,第三年就是在感悟剑里面传来的“感觉”,也就是剑感。

    后世的本能反应其实就是“剑感”的一种。

    剑道配合凌波微步,如有神助。但是两者是冲突的,直到第三年的时候顾长歌在整合前世和这一世所有知识,包括儒家的相应理念的融合,才将他们融合成功。

    融合的时候差点就走火入魔了,那是顾长歌距离死亡最近的时候,如果有武道大家在这里,只会说死的活该。

    将两种不同武学互相融合这不是找死吗,如果真的这样容易,那么也就不会出现只会修一门功法了。

    真要是这般,那就将所有武学搜集起来,挑选各个最强部分,那不就是无敌于天下了吗。

    但是,纵观江湖,无一人这样做,因为有前人先贤就此而尝试过。

    但是最后无一例外都是走火入魔。

    你总不能将人类聪明的大脑嫁接凶猛的猛虎身体吧。

    但是,机缘巧合之下,基础剑诀和凌波微步融合了起来,有点不伦不类。

    因为身法中带有剑的锋利,剑中又带有凌波微步的影子。现在的运功路线早就已经不是原来的凌波微步了。

    所以顾长歌给自己融合的这个武学取名叫“速”。

    因为速,如凌波微步无影无形不可琢磨,又完美的继承了凌波微步身法的速度,有点像笑傲江湖的辟邪剑法,以快取胜。

    也是就是在第二年头,在综合考量之下,顾长歌放弃了北冥神功,转而继续修炼自己融合过后新的武学,因为新的武学亦可以修炼出内力。

    至于放弃的原因的话,一是因为北冥神功是李秋水留下的,难保他还留下什么后招也说不定;二是因为感觉自己融合过后的武学更适合于自己,得心应手。

    另外的话,北冥神功就好像精神鸦片,吸别人功力为自己所用,会上瘾。

    而且记得在原著中除了开创者之外,修炼这功法的人即使是江湖顶尖高手,距离武道巅峰也还是有一段距离,感觉就好像泄气了的皮球,再也飞不上更高的天空了。

    不然凭借北冥神功,逍遥派早就雄霸武林了。

    顾长歌也有一个小小的野心,他想攀登上这一世的武学高峰。

    江湖的精彩,不仅在于鲜衣怒马,快意恩仇,美酒佳人,更大的乐趣还有武学的巅峰。

    飞檐走壁已经不是在小说里才能看得到,而是日常武者就可以的基础技能。那要是身处武学巅峰,是不是就可以乘风飞行,一剑三千里。

    顾长歌每每想到这里就会很激动。

    在前世的书里,他看到的只是作者写的轮廓,可是在现在。书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活生生的人,他们有血有肉,他感受到了乔峰的那种义薄云天,其他人也大抵如书中所说那样。

    于是三年的时间里,即使北冥神功小成,自己也毫不犹豫的散功转修。

    速,更是小成,配合凌波微步,每一次挥动基础剑诀犹如谪仙武剑。

    当练完基础剑诀后,漆黑如夜更加显得深沉。

    “明天就要走了,三年的时间里还是有点舍不得。”说着就将锈迹斑斑的剑插进了自己制作的剑鞘中。

    至于北冥神功和凌波微步则是放回了原处,他不是君子也不是小人,至于段誉以后能不能得到他也不在意。

    在走向悬崖底处的溪流,在月光倒映下。他的模样被白白的长发遮盖住,身上都是一些粗布麻衣,到处都有缝补的影子。

    不过比之三年前,他长高了很多,个头也大概到了一米七左右。

    这一年,他十二了(之前八岁几个月,现在加上今年的这几个月有四年了)。

    当天空渐渐地露出了曙光,顾长歌也走出了他在这里生活了三年的琅嬛福地。

    他走到之前从山顶用麻绳下来的地方,麻绳随着时间,轻轻一扯就断了。不过幸好的是,琅嬛福地也就是崖底距离山顶也不是那么深,不然当年他也不会那么轻易的就下来了。

    不过现在的顾长歌已经不是当年的吴下阿蒙,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如今他轻功凌波微步和新创的功法都是小成,所以借助崖壁上突出的间隙,一边借力一边用轻功飞到了山顶。

    “江湖我来了。”

    说完就头也不回的下了山,一路上并没有见到无量剑派的人。

    顾长歌心想这样也好,图个清净。

    至于首要人任务,还是到山下的城镇里面,先换一身行头。不然就这么出去,感觉像从野人山出来的人一样。

    至于你问我怎么换行头,这是古代啊。大侠不是喜欢劫富济贫吗,这要是放在顾长歌的身上,一点都不奇怪。

    于是当晚,顾长歌就从一家富户手中取了百两银子。第二天一早就到整个城镇最著名的裁缝店。

    “请问有人吗”,顾长歌敲门并且向里面走了进去。

    在店里的老肥胖男子看到一头白发,身上满是粗布,而且还是左补一块,右补一块的,顿时就没了兴致。但是看到顾长歌手里的剑,还是不敢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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