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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抵达托比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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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中途没有在遇见强大的魔物,林夕充分发挥自己苟的天赋,又花了两天时间,一路无险的走出了森林。

    看到前方宽阔的马路,林夕知道离托比西亚已经不远了。

    又走了一段时间,不多时前方出现了巨大的城墙,身为边境重要的要塞,一阵肃穆铁血的气息扑面而来。

    托比西亚!

    德玛帝国东部边境最大的城市。

    托比西亚往东一百公里,就是艾泽山脉。

    再往东,就是著名的绿齿平原,一条狭长的草原,全长三十多公里。

    这也是唯一通往东部大陆的入口,托比西亚也是依托艾泽山脉与绿齿平原做缓冲地带。

    每年和诺克帝国的大规模战斗基本都是在这里发生。

    当然因为常年战争,也有人想找到另外通往诺克帝国的道路,但是都被艾泽山脉深处强大的魔物劝退。

    传闻艾泽山脉深处,三阶魔物数量不少。经过人类强者几次试探之后,也是宣布那里是人类禁区。

    不光如此,托比西亚还有一个传闻。托比西亚的掌权者,侯爵伽纹金盾的义女是一位强大的半龙女。

    传闻在瓦洛蓝大陆上,有少数龙类,能熟练地运用他们独特的骨骼里所流淌的魔法能量,因而进化成了一种罕见的天空之龙,也就是真正的元素巨龙。

    这些强大且神秘的生物,绝大部分时候都隐藏在远离人类国家的地方。

    不过,有一些会被人类文明所吸引,并变成人类的形态,将自己融入到人类世界中去。

    龙性本淫,不是说说而已,龙族也会被各个种族的心灵所吸引,并与之发生关系。

    大陆上那么多的亚龙族也是由此而来。

    当然人类也不例外,相较于个别传统的龙族审美,化形的龙族更加偏爱人类,这种结合有时也会结出果实,而它们的后代会成为少数的半龙人之一。

    金盾侯爵的义女就是这样的半龙人,一名普通的德玛农家女和天空之龙的爱情结晶。

    她被母亲养大成人,虽然有家人保护着她,可她的奇异之处还是无法逃过左邻右舍的眼睛。

    在家人丧生于一次灾难之后,她第一次变得孤身一人,无依无靠。

    很快,就被人们排斥在外,并且没过多久,人们的恐惧就开始让她陷入危险之中。在她被一个愤怒的暴民摧残至有生命危险的时候。

    一名到托比西亚新上任的贵族—伽纹金盾—解救了她。

    这名贵族也十分清楚她究竟是什么,并将她纳入他的保护之下,并赐名伽纹—希瓦。

    没过多久,金盾侯爵就给了她一次用与生俱来的战技为德玛帝国效力的机会:邀请她成为托比西亚精锐战斗营的一员,守护德玛帝国的边境。

    希瓦是一个勇猛的战士,她的体内所流淌着的,是世间万物之中最为强大的魔性掠食者们的血液。

    和她的同类同伴不一样的是,她有着低调的性格——沉静,冷酷,镇定。

    在战斗的时候,她所散发出来的龙威,普通士兵根本不敢与其对视,产生想逃跑的本能反应。

    “能变身元素巨龙的龙女,应该是托比西亚的最强战力了吧”

    收回思绪,当林夕靠近托比西亚的时候,再次被眼前高大的城墙所震撼到。

    “不愧是托比西亚”

    林夕看着前方十几米的吊桥,光护城河就有这么宽,再加上二十多米的城墙。

    林夕内心感叹“什么样的军队或者魔物才能攻下这座城池”

    走过吊桥,来到城门附近,看着十米高的城门上布满了分不清的武器痕迹。证明这座要塞城市经历了千百次的战斗,依然长久不衰。

    城门两侧各站着一排全副武装的卫兵。每排十人,身上穿着全套的制式铠甲,全复式的头盔,手里拄着长枪。

    卫兵们凌厉的眼神不停扫视着过往的人群。

    “这就是正规军职业者嘛?”

    林夕咂吧咂吧嘴,眼中闪过一丝羡慕。

    一位卫兵走到林夕身前,挥手拦了下来。开始例行询问。

    因为近期边境过来的难民不少,这个穿着破烂的少年也不像间谍,而且信息都对得上,没有为难他,也就放行了。

    “小家伙,你要找你的妹妹的话,去城东看看吧,近期的难民都在那边接受救济”

    “还有晚上不要到处乱跑,因为是军事要塞,晚上是有宵禁的”

    临走时,卫兵好心提醒了一句林夕。

    “谢谢大哥”林夕回头,看着外冷内热的卫兵大哥回答道。

    卫兵也没回答他,自顾自地说感慨道。

    “这跑来的难民也有1000多人了吧,这战争什么时候是头呀”

    “没办法,那狗日的诺克帝国,加上那群狂热的战争狂人,今年这才消停了2个月,又开始了!”另一个卫兵说道。

    “妹妹”

    “哥哥来了,你千万不要出事呀”

    林夕进入城内,望着川流不息的人群,听到街边商贩的叫卖声,远处炊烟渺渺的烟雾,是那么的不真实。

    来到异界已经有些天了,林夕还是有点局促,感觉格格不入,感受到人声鼎沸的氛围,心里还是有了些许安定。

    没有过多感慨,脑海里的想法一瞬而过,林夕头也不回的朝城东赶去。

    走了半个多小时,林夕感觉到应该快到了,周围的建筑和之前的风格大相径庭。相比之前的蓬勃的气息,这里就破败很多。

    路边玩耍的儿童,衣着也不比自己好多少。街边的商贩少了很多,都是贩卖很普通的吃食,生意也寥寥无几。来往人群大多是面黄肌瘦,双眼无神。

    贫民区,顾名思义,一般指穷人居住的区域,一群连温饱都无法保证的人生活的地方。

    这里大部分人是被战争侵袭过的村庄逃过来的,或者是因为战争失去家里顶梁柱失去生计的贫民,当然也有犯了重罪被发配到边境的罪民这是很小一部分。

    林夕眉毛微蹙,脚步依然不停,果然这世上只有一种病,那就是穷病!这种病,是无药可医的。

    想到前世,到处宣传“一起富裕!”也就当个笑话听听了,可能吗?

    前世自己加班过劳猝死,有人管过嘛,你不干多得是人代替你的位置。

    要么就是什么都不管的躺平,要么就是继续上班,维持那卑微且相对“体面”的生活。

    仅此而已,还不是继续被砖家洗脑,被资本当做韭菜。

    林夕甩甩头,放空这些思绪,一个不大的广场映入眼帘。

    在过来的路上,林夕询问了路人,每天中午和晚上,难民会在这里接受救济,发放食物。

    现在正值中午,阳光并不热烈,广场上几个不大的白色帐篷下面有支起几口大锅,锅里沸腾着稀释的米粥,旁边的托盘上摆放着拳头大小的黑面包。

    难民们排着队,后勤兵给每人派发一碗粥食,一个面包。

    在熙熙攘攘的难民里,林夕则来回穿梭在各个队伍之间,找寻妹妹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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