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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家乡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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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儿回到竹湾,看着熟悉的蓝天白云,开心起来,心中欢喜而沉重,“啊~终于回来了,没想到如此之快。不告而别,小天应该不会怪我吧。他毕竟是暗系行者,身体也恢复地差不多了。不知道天乐回来了没。怎么感觉,遗忘了某些。”

    再见了,小天。仙儿抬头望向天空,又低头看向竹湾的房屋,我回来了,天乐。

    仙儿跑下山,远远望去,一眼就看见天乐正在河边练剑,于是便往河边奔去了。

    亲近的人,一眼便能望见,喜欢的人,奔向你,一定是用跑的。

    家乡的暖风吹在了河边,思念的人终会相逢。

    天乐正在从小到大的练习场地—竹湾河旁,锻炼着自己新得的灵器—火焰剑,乱糟糟的头发,似乎无心打理,脸上还傻乎乎地贴上了一张纸条,尽管挥剑的时候纸条会无意间掉落,但天乐却能在剑舞下时不时接住它。

    天乐一剑向河水刺去,剑释放灵力汇出火焰能量,河边狂风大作,河水惊起滔天热浪,将冷冷的狂风泼热,一点一滴的暖暖水滴哒哒地落在天乐灰土而阳光的脸上。今天似乎格外温暖啊!天乐正呆呆地愣着,感受着火焰剑的默契与之灵力的逐步上升,忽然,一个声音喊醒了他。

    “天乐!”

    是仙儿的声音,是那个熟悉而心暖的声音,天乐高兴着猛地转过头,看向后方的仙儿,如岁月一样匆忙,奔向了仙儿。

    “你回来啦,仙儿。”天乐高兴地合不拢嘴,本想张开臂膀给仙儿一个重逢的拥抱,但想起这几天自己都没怎么洗漱,于是一个猛然的停步后,随便拍了拍仙儿的肩膀表示欢迎回家。

    仙儿看到天乐的这种举动,觉得仍是那个傻乎乎的男孩,“呵呵,你干嘛呀!还有,你头发好乱啊,怎么?去找第七块麟夕玉的路上,都没人监督你洗漱啊!还有,你脸上贴了一张纸是怎么回事啊?还有,婆婆他们怎么样了?”

    看着唠叨不止的仙儿,天乐头脑一热,下意识地一把紧紧抱住仙儿,嘴角刚好靠在仙儿的耳边,温和说句,“仙儿,这几天,我好想你。”

    仙儿被突如其来的拥抱吓到,转而感觉自己的心跳慢慢加快,瞬间有点害羞,但转眼鼻子一嗅,便闻到了天乐身上的臭味,仙儿忍住不说,也没有松开天乐,片刻后,仙儿率先开口,“喂,天乐,要不我们先回去看看婆婆和鹰叔。”

    天乐松开仙儿,答应了。“哦,仙儿,我也刚回不久。回去后我就洗个澡,明天我带你去个地方。还有,鹰叔不在家,只有婆婆在家。”

    仙儿疑惑,“好的。那鹰叔去哪了?”

    “好像他去找霆叔了,婆婆跟我说的,说是鹰叔还有一些未完成的事情必须去做。”

    “噢噢好的,愿望鹰叔一路顺利。”

    回去的路上,天乐向仙儿解释了自己脸上贴的纸条其实就是她当初离开时留下的纸条,而且是用鹰叔给的一种叫“胶水”的水渍粘在脸上的,但这水渍沾不稳,总是掉。

    “对了,仙儿,这几天你的冒险怎么样?”

    “嗯嗯,我好像有点记忆错乱,不太记得了,就记得一个叫“小天”的男生。”

    “男生!好的坏的?”

    “什么好的坏的?我跟他算成为朋友了吧。”

    “好吧,不过你说是男生我就有点不想听了,我怕我控制不住自己。”

    “呃呃,行吧,那你跟我讲讲你这几天的冒险。”

    “好,晚上讲给你听。”

    两人回到家,安婆婆正剥着玉米。

    仙儿见到婆婆,马上拥入婆婆的怀里,“婆婆,我回来了。”

    婆婆微笑着,“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仙儿愉快地欢笑着,同时也泛出了几点泪花。

    晚上,仙儿也洗完澡,如约来到天乐的房间,看着天乐正打磨着自己的火焰剑。

    “哇!我也真想拥有一把灵器呀。真羡慕你。”

    听到仙儿的赞扬,天乐洋洋自得,“嘿嘿,我都有,仙儿你迟早会有的。不过这灵器有点不听我的话,有时候根本不好操控。”

    “是吗?那你加油,你肯定是个好主人的,不对,应该说,你肯定会是灵器最好的朋友。说说这几天你的冒险吧,我挺想听的。”

    “好的。我当时被炸飞在天空中,意识慢慢变得模糊,等我醒来,我好像来到了一个山崖边……”

    天乐睁开双眼,意识仍然有些不清醒,刚起身,惊讶于自己处于一处悬崖边,忽然,天乐的双腿感觉一阵麻木,居然失足落下了悬崖。

    当然,天乐的生命力是顽强的。

    天乐再次渐渐睁开了他那稍带倦意的双目,隐隐约约之间,发觉周围竟是灰暗暗的山洞,自己的身体背部似乎是躺着一座石板床上。

    天乐的眼神似乎失去了光泽,寻找第七块麟夕玉的开始居然就是重伤开局!

    天乐的第一声,是一阵阵沙哑的叫声,喊着“仙儿!仙儿!”

    有个人问声赶来,走到天乐床前便双手交叉放在天乐的胸前,帮助他检验伤势,“哟,小子,你醒了啊!”

    天乐看着眼前这个人,准确来说不是“人”。此人头部是狮子模样,狮子的眼睛,鼻子,大嘴巴,浓密发亮的金毛发却没有遮住脸,耳朵尖尖的,眉毛也是金黄色,但除了头部,身体可以说却是人类身体,身着金黄色布衣,背部还披着一个浅黄色带着狮子头图案的半边披风,裤子则是金灰色,没穿鞋子,露出了像狮子脚那么大的人类的五趾脚掌。

    天乐盯着看了几眼,没有恐惧,也没有想象中那么惊讶,故作淡定地询问起狮子头的人类,“大哥,你知道我是在哪吗?”

    “小子!你问我呢?我也不知道。我本来在这个山洞里生活的好好的,你自己从天上掉了下来,没摔死就算了,还受了那么重的伤,亏得我,还得救你,还得给你做饭,喂你吃饭。不过也是有缘啊。”

    “好了,您不用说了,多谢救命之恩,我要先走了。”天乐缓缓起身,结果左手刚用上力撑起自己的身体便无力地躺下了。

    “小子,逞什么强呢?乖乖躺着,等你体力恢复再说吧。我去拿吃的给你,醒来了应该不用喂了吧。”狮子大哥自话自说地去拿吃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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