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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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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喝嫖赌尚且不足挂齿,杀人越货最是罄竹难书。

    ——黎明』

    言辞也算简练,虽然形容潦草而且算不上押韵,但单看概括的部分,总体也算全面。

    这样的打油诗当然不是写给自认为清清白白的刘澈自己,而是那位苟且偷生的大人物。总而言之,刘澈并没有把那张可以作为物证的纸条交给当时的那位老大,一来是警方需要保存这种重要的物证,二来是任务有太多顾忌的变数,作为卧底也不好做。

    但毫无疑问,黎明对那位看上去不太聪明的老大确实有所了解。不仅知道他惯常乐于吃喝嫖赌,还知道一些以前的事。

    刘澈作为卧底,自然不可能随便的跳槽,也会选取组织安排的对象进行接近,利用自己本身在圈子里的名气潜入其中。而那时的老大正是这样的一个角色,给刘澈递上橄榄枝以后就被警方纳入了选择目标当中。

    他实际上也算是一个颇为恶劣的罪犯,档案上有过偷窃的案底,不过那时只是蹲了一年的大牢就被放了出去。然而在这以后,根据警方的线报,他们也查出了一些端倪。比如这位大哥甫一出狱就不知道怎么弄来了大笔的现金,以此起家做起了黑市的生意。

    在刘澈真正接近了这一组织内核以后,另外一个疑问也逐渐浮现——就凭这样单喜爱花天酒地,不谨慎布置小心规划的脑瓜子,就算能从哪里捡到大笔钱财,又怎么会做到今天这样能让警方决定派卧底将其一网打尽的规模?

    然而纵观刘澈在那里的整段卧底生涯,并没有发现有任何看上去能辅佐一个空有欲望的老大走到这样地步的人,如果非要找一个出来……最符合条件的应该是他自己。要不是那位倒霉老大因为扫黄被抓,刘澈甚至怀疑自己或许能用架空管理层,自己上位的方式物理的将整个集团一网打尽。

    前话如此,总归是为了证明这一件事。黎明所说的“杀人越货”或许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确有其事。但这种连警方都没查明的细节又是从何谈起,也仍然不得而知。

    因为这位老大未能被杀,黎明似乎就这么轻易的放弃了对他的纠缠,到最后也只是随他藏身于监狱当中。

    而在谋杀对象仍然存活的情况下,黎明惯例的“公示”也未能借他人之手发出。这是鲜见的案例,因为黎明向来几乎从不失手,那次是绝对罕见的例外。甚至因此有人认定,黎明一击不中,没能杀死目标,便会不再纠缠,假装无事发生。

    对于杀手,这种事虽然不至于一定被当作惯例,但实在古怪。但发生在黎明这个奇怪的家伙身上——倒也正常。

    说到这里,更熟悉黎明犯罪流程的刘澈也又有些疑惑,转头问道:“按理说在确认目标死亡以后,黎明就会立刻传出消息。无论是交给纸媒记者还是网媒记者,无论他的大名有没有登报展览,他都会把目标的信息同时公之于众。这回虽然没有流传出去纸条的内容,但好歹杀了人,这个过程他总不至于省了吧?”

    虽然是被动接受的信息,但刘澈毕竟也有所了解,会产生疑惑也顺理成章。

    “死去的男性的信息还需要调资料的时间。毕竟是俞英健追查的案子,涉及线人的保密工作不会那么轻易的拿到……”梁安稍加思索,“这样看来,也许黎明发出资料比我们拿到资料的速度还要快上很多……”

    宋乔雨不明所以的左顾右盼,他可不知道什么黎明的作案特性,于是发出了正常人的疑问:“你们怎么说的这么玄乎?哪有这么确定罪犯比警察还先得到资料的……你们说的这个要抓住的叫做黎明的杀手究竟是个什么来头?”

    面对明显比别人慢了半拍的队员,梁安干咳了一声,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这种情况。

    对于本来就长时间研究着这些案件的老警员来说,黎明的案件是即使不在手上也很难不注意到的“特例”。而对于新来的警员,譬如兴趣颇浓的陆遥,虽然她纯属因为好奇才了解了详情,但就算是她的警校同学也因为未来择业相关和同学间的口口相传而有所了解。

    宋乔雨则不一样。他是纯粹的半路出家,就算是进入三队,也大部分是因为一些其他的理由。不只是梁安对上头特别的要求,还因为宋乔雨本身的决定和影响能力,但这份决定不代表预先的了解。

    “陆遥发来了链接。”一旁的刘澈突然开口,“她说她玩手机顺便发现了可能的报道内容,关于‘一个器官走私团伙首领的发家史’。这个标题还别说……挺有吸引力的”

    梁安闻言也同样开始在手机上翻阅信息。文章里似乎有那位首领的照片,和刚才见到的死人完全一致,这也印证了事件的真实性。

    看他们两个人似乎都埋头钻研,无动于衷,宋乔雨更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关于网络舆论方面的处理他是见过的,像之前某位“心机少年”策划出的事件,删帖的流程在陆遥的协助下一气呵成,联系网警的步骤也熟练的不能再熟练。但现在,起码在这里的两位资深警员似乎都没有这个意思,看上去甚至想要和广大网友一样凑凑热闹。

    “这个黎明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宋乔雨终于忍不住再次发问,“按理说,现在不应该是预计着策划那什么舆情处理……我也不懂,就是把这种热度给压下来?”

    梁安表情诚恳的抬起了头,开口解释:“是这样的。按理说是这个步骤,然而,在各种前辈的经验总结以后,我们发现了一个问题。寻常的处理方式对有关于这位自称黎明的杀手并不适用。”

    他随后把新闻稿的内容复制了一遍,直接上传,似乎是想要留作存档。同时,宋乔雨也直接看见了这份文字的内容。

    “这是……”宋乔雨没太多阅读的经验,但也熟悉这种文体,瞅见了前几行字就开始有些茫然,“新闻稿?难道接到爆料的记者还个个会专门替一个杀手编写新闻稿?”

    就算生活常识浅薄如宋乔雨,也知道这种贸然发生行为通常会让自己丢了饭碗。

    “你再看这篇。”刘澈也找到了另外一篇文章,在宋乔雨不明所以的目光下上传了过去。

    这又是另外一种阐述的方式,不像是新闻稿,而更像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全篇的人名以绰号代称。宋乔雨一开始还没发觉有什么问题,越看越发觉了不对劲——这和之前那篇语气严正的标准新闻稿,讲的竟然是同一个故事。

    文体不同,文字迥异,几乎没有任何重合的地方,但同时分布在网络上大大小小的各个媒体,乃至几十个大小论坛,社交软件上。而这样的信息,正一瞬千里的在网路上扩散,态势几乎毫无止尽。

    “……你们的意思是。”宋乔雨有些艰涩的开口。以他自己只有上学时才存在的写作经验,实在有些难以想象这是一个怎样的情况。

    “绝大部分的网络平台,都不可能对用户所有发出的文字信息进行即时的审查。”梁安幽幽开口,“不只是媒体,现在信息扩散最厉害的是网友自发的传递。尤其是一些煽动性的话题,你越是阻止,别人越是传播。”

    悠悠众口,封堵无法。要是一个特定地方的一个特定文段也就罢了,这种毫无规律,甚至善用隐喻和故事性文体的无规律情报源,连目前的人工智能都难以手动筛除。

    而即使让网警费老鼻子劲一一排查几十篇不同的文章,花费几天的时间以后,互联网上的这种东西也早已人尽皆知,隐瞒毫无用处了。

    得出的结论只有这样一个:对于这样一个花大本钱进行情报转移的凶手,直白的对抗只会浪费大部分的警力,而且由于话题被大规模删除引起更大的议论余波。

    别人会想,这样伟光正,看上去只是指责犯罪者的文章,凭什么要被警方删除?这是令警方极其无奈的一种必然产生的思考,因为大多数情况下,一开始的网民并不知道这件事与一起更接近私刑的谋杀相关。

    信息差会导致误解,而警方若是为了撇清自己把这种愚蠢的“宣告”公之于众,反而给黎明扩大了宣传的范围,那不就是本末倒置了吗?

    全部公开透明是不可能的。这只会让警方耻辱的被犯罪分子牵着鼻子走。

    刘澈也不是没经历过这种舆情的洗礼,更见过像宋乔雨一样第一次发现这种事实木若呆鸡的人,于是在一旁继续补充:“专案组也有猜测,想象黎明背后是不是有一个专业的写作团队——说来这个话题也滑稽,更像是一个笑话,或者虚构故事的内容。要不是这么多的文章同时在网络各处被编撰和发布,也没有人会相信这么离谱的猜测。”

    就连猜测,也只是无奈之举。

    “互联网这种东西,属实是被一位恶劣的罪犯给玩透了。”梁安仰起了头,像是透过屋顶,看见了更远处的什么,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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