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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卧虎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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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易从黑云山带回来一块煤,再综合黑云山的外貌情况,他大胆的推测,黑云山应该是座煤矿!如果这真的是座煤矿的话,那么丁易就能靠着这煤矿做很多事情,心里也就多了很多规划…

    丁易安排丁大隆,帮忙找个有挖矿经验的人,想安排过去再勘探一番,可惜村子里没有。丁大隆只给找来个石匠,丁石头。

    没办法,丁易只能安排丁石头这石匠做矿工的工作…他把带回来的样本交给丁石头,让他带好工具去黑云山上四处挖挖看,还能不能挖到相同的东西…如果真有煤的话,再想办法把黑云山买过来…

    “少爷,少爷,大爷来了”,丁大隆跟丁易汇报,“大爷?谁啊”丁易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丁大隆说的大爷应该是他的结义兄长朱彪。于是,丁易赶紧出门迎接。

    “哈哈,福弟好久不见,有没有想大哥?”朱标笑呵呵捶了下丁易肩膀。

    “大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呢”,丁易笑道。

    “好了,好了,净捡好听的说,过会咱们再聊,后面还有人顺道跟我一块来的呢”,朱标笑吟吟看着丁易。

    这个时候,丁易看到朱标后面走出来个,不长胡子的家伙,估计是个太监。

    “圣旨到—,江浦县丁家村,丁易接旨—”

    果真是个太监,可是皇帝怎么突然给自己来了道圣旨呢,心里疑惑着,丁易跪了下来。

    “皇帝诏曰,今有卧虎山下丁家村的丁易,咱看着你不错,研究出了精盐提纯法,并且无偿献给朝廷,为改善咱大明百姓的生活质量做出了巨大贡献,鉴于此,咱封你为,永福男爵,封地…”

    刚开始,丁易是懵的,圣旨听完后,他明白了,敢情他大哥将精盐法上交给国家,洪武爷一高兴,赏了他个男爵。

    这感情好,原本还想着如何找找门路买下黑云山,而现在,黑云山到卧虎山都是自己的封地了…

    “爵爷,接旨谢恩吧”太监云奇见丁易愣在那里,忍不住提醒。

    “谢陛下恩典!”丁易接过圣旨,交给老管家隆叔,顺手拿出几块碎银子塞进云奇手里。

    丁易看过的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可是云奇却没收,甩甩袖子走了。丁易忍不住想,小说里都是骗人的,原来太监也有不贪财的。

    而云奇心里也觉得委屈巴巴的,不是杂家不想收,而是太子在侧虎视眈眈…

    “呜呜呜,苍天有眼啊,咱们阿福少爷被陛下封了爵位了,老爷,咱阿福少爷出息了啊…”

    突然一阵哭声惊醒了正在思考着什么的丁易,丁易打了个激灵。他看到丁大隆抱着圣旨跪在地上号啕大哭,而丁狐、丁豹包括侍女秋香等人,也是眼眶含着泪珠儿…

    丁易看到这场景,他能体会到,这些人为什么会如此高兴。因为他们深深地知道社会阶层的跨越,是多么的艰难。

    丁易也能很好体会到这种艰辛,毕竟他对后世参加公考有多难深有体会。在这封建社会,从一个普通农民变成一个有爵位的贵族,比参加公考还要难上百倍、千倍…

    “隆叔,不要太激动了,伤身子”,丁易拉起丁大隆。

    “叔叔,嫂子恭喜你,如今成了爵爷了,嫂子真为你高兴”。

    这个时候,常氏也走了过来,她走到朱标身边,微笑的看着丁易,“叔叔,今天嫂子把欠你的见面礼给你补上,请看大门外”…

    丁易目光顺着常氏手指的方向,先是看到了两个长相差不多的,身材高大的壮小伙子,此时二人正一脸的幽怨站在那里。

    此二人正是常遇春的儿子,老二常升,老三常森。他俩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父亲宝马“追风乌骓”的最后血脉,竟被自家姐姐赠给了眼前这个傻小子,当然,丁易是不知道这俩货正在幽怨什么…

    丁易在这俩货边上看到一匹马,此马比普通马高出整整一个头,浑身黑色毛发油光发亮,没有一根杂毛,像是披在身上的黑色缎子,黑珍珠般的眼珠子,滴溜溜直转,打量着四周,像个顽皮的小孩儿…

    丁易一看到此马,高兴得嘴角咧到后脑勺了,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它看,“嫂子说的见面礼,不会就是这小男孩儿吧?”

    小男孩儿?常氏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她咯咯一笑,“对,就是这匹乌骓宝马!也是个调皮的小男孩儿!”

    “多谢嫂子了,小弟我很喜欢这个礼物”,丁易谢过常氏之后,就往乌骓马身边凑过去…

    丁易蹑手蹑脚的,唯恐惊动了这宝马,动作就像是在地里抓鸟儿一样,看上去十分滑稽…

    常升、常森两人齐齐用鄙异的眼光看着丁易,心想,这丁家村大傻子远近闻名,真的是见面不如闻名。

    你以为你那副鬼鬼祟祟的样子靠近这乌骓,它就不会撂蹄子踢你了?真是傻的不轻!

    常升、常森以前的时候被这马踢了不少次,最近这段时间这乌骓才堪堪让他们兄弟靠近,俩人对视一眼,用戏谑的目光看着丁易,就等着看他笑话…

    “小男孩儿—”丁易笑嘻嘻的逐渐靠近乌骓,乌骓那滴溜溜乱转的眼珠子,呆萌呆萌的,可爱的不行,“哎呀,你真是个呆萌呆萌的小男孩儿,太可爱了!”

    乌骓用满是疑惑的眼神,盯着丁易看,心里忍不住叹气,这家伙太可怜了,长的矮就很可怜了,长的矮还只有两条腿,那就是可怜他妈开门—可怜到家了,“踢踏、踢踏”,乌骓甩了甩前蹄,满满的四条腿的优越感,“噗,噗”打了个响鼻,用它那高傲的眼神盯着眼前的这个可怜的家伙…

    “真光滑,跟丝绸缎子似的,手感真好”,丁易的一只手缓缓抚摸上了乌骓的头顶,“你好啊,小男孩儿”

    怎么没踢他?此时,常升、常森兄弟二人心灵受到了百之五百的暴击伤害!

    “叔叔,这两位蒋升、蒋森,是嫂子我那不成器的二弟和三弟,你们可以兄弟相称。从今天起,就让他们跟在你身边,暂且给你做护卫吧”常氏指着常升、常森对丁易说道。

    常氏兄弟二人,心里一阵腹诽,就一个小小的男爵,让堂堂开平王常家的二公子、三公子做护卫,心里百般不愿,奈何,当弟弟的没有人权呐…

    “嫂子,当什么护卫,你的弟弟,当然也就是小弟的弟弟了,别的不敢说,在咱这里,保证把这两位养的白白胖胖的!”丁易拍着胸脯保证。

    “对了,最近学习咋样?有没有勤于练字,福弟,进书房,大哥要看看你的字练得的咋样”朱标像是想起什么,拉着丁易进了书房。

    “好吧,大哥,我随便写两个字,你给点评下吧”,丁易其实比较喜欢写毛笔字,之前自己练过几年,最大的进步就是,能做到写字时,手悬而不抖!问题就是,用毛笔写出来的字,却仍然给人一种用圆珠笔写出来的感觉…

    秋香给丁易研好墨,丁易稍稍思考下,挥笔在宣纸上写了四个字“卧虎居士”。

    朱标一看丁易的字,眉头微蹙,“福弟,你的字儿,还未入门,有肉而无骨,仍需多练!”

    “卧虎居士,什么东东?福弟给自己起的名号吗?”朱标问。

    “以前,大凡名人,都有一个响亮的明号,比如汉末的卧龙先生,比如开国的青田先生,而今咱在这里取卧虎居士作为名号也未尝不可!”

    “哈哈,福弟你口气不小,竟自比卧龙、青田”,朱标通过丁易自号,卧虎居士,这件事,不由得由对其更高看了不少,“三分天下诸葛亮,一统江山刘伯温,福弟真是志存高远,豪气干云!”

    “大哥,你的字应该写得非常好吧?快让小弟我见识下,就还写卧虎居士吧,我想把这四个字做成块匾挂在墙上!”

    “好”,朱标也没推辞,抓起笔就在摊开的宣纸上写,他潇洒的挥笔,一蹴而就,大气磅礴的四个大字,跃然纸上!写完朱标从怀里取出一枚印章按了上去,内容,四字篆刻“太子朱标”

    丁易对篆体字不熟悉,根本不知道印章上的字怎么读,只能心里嘀咕,“这是为啥呢,人们总是喜欢篆体字刻章,咱又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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