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8 章
178「终于轮到我翻身了」
考试完第一天,我让自己睡了一个懒觉。
虽然我七点钟就醒了,但是我还是坚持到了九点才起床。这点坚持是很重要的。就好像如果没有这一点坚持,我的假期就完全没有意义一样。哪怕我在床上因为生物钟反复睡不着,不得不开始拿出手机,无聊地开始玩糖果消消乐(dycrush)打发时间。
这不得不说这个游戏是有魔性的。
我连续玩了两个小时都不会觉得疲惫,还越发上头。玩到游戏里面的体力耗尽。我跟线上好友琼恩和雪林两个人分别发了体力。那其实就是个红色的果子图标。我发给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会知道我也在玩。他们收到的时候,也会给我转发体力。
从床上起来的时候,我立刻重新整理了一遍今天要做的事情。
首先,我的床单和枕头都要趁着今天出太阳洗一次。
我很喜欢,也习惯晒被单。
事实上,英国本地这边都是用烘干机把衣服弄干,除了东亚老居民和留学生可能还保留着晾衣服的习惯,本地人基本都没有把衣服拿出去晒的习惯。当然,如果你想说「伦敦也没有那么多晴天可以晾晒衣服」也可以。
总之,用烘干机是主流。
烘干机的效率很快,也很省力省心。
我搬进221b公寓后的第一天就接受了使用烘干机。基本的入乡随俗都是要遵守的。毕竟,我也不敢想象自己私人衣物孤零零在花园后面晾晒的画面。可是,洗被单什么的,我还是会坚持用自然光晒干的做法。
要知道,被大太阳晒过的被单、被套、枕头都有一股温暖舒服的味道。
这种舒服感跟被烘干机烤过一遍被子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我自己也会感觉,烘干机所带来的干燥感,让被子失去了一些自然的柔软度和温暖。
我周末在公寓不出门的话,如果遇到有大太阳的情况,都会问夏洛克他们要不要晒被子。因为是我主动提的,我也承诺会帮他们之后套被套。我这样做,还是希望让他们也享受太阳的味道。
我的想法是,如果他们觉得好,我就帮他们。他们觉得没有必要,我就自己晒自己的。不过,享受过一次晒被单的日子,赫德森太太、华生和夏洛克都接受了我的习惯。
我一般也不会全都洗:一来,晒被单的空间不多;二来,万一天气预报不准的话,他们晚上就没有地方睡觉了。
我拆完被单之后,还在脑袋里面思考着莫里亚蒂教授说的锻炼身体的课程。
这次放假比较短,把我的计划打破了。我学期初本来计划要在放假的时候修一门课的,但这个假期太短,学校根本没有任何科目提供。要的话得等夏季学期结束,那时候放假时间会比较长。我在假期间要好好整合一下夏季科目六门科目的内容。我想着我有些课已经可以选大三的课了,要不要夏季学期的时候主攻大二的课,辅大三的课,等大三快毕业的时候,把大
一的课扫一下尾。这样最后一学年,至少最后一学期会过得很轻松。
抱着被单出门的时候,公寓的厨房已经很冷清了。
我一般对赫德森太太说晚起的话,就不用准备我的早餐了。因此桌子上只有赫德森太太帮我洗好的农场小番茄和小苹果。我简单看了一眼,然后下楼找一圈看看有没有人在公寓里面。
我把被单塞进洗衣桶里面之后,给夏洛克发了一条短信,咨询关于咨询侦探助手工作的事宜。「福尔摩斯先生,你在哪里?我是要留在公寓里面等你,还是去找你?」夏洛克有时候不会明确跟我说我需要做什么,所以我每次都会把事情都问细一点,起码我自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他今天不是应该跟我在公寓里面等顾客上门咨询吗?
我满脑子都是一些疑惑。
如果他上午不出现的话,我一整天都不能帮忙了。
因为我下午还要去上课。
这个假期,莫里亚蒂教授安排我做身体锻炼,老师是杰克·雷恩菲尔德。每天会跟着去学一个小时,直到假期结束。莫里亚蒂教授在跟我介绍的时候,说道,如果我想要多锻炼身体,也可以自己留下来多练点时间。我怀疑教授在暗示我要多多锻炼身体,我身板太弱了。
我扪心自问,我觉得身体素质够用就好。
来伦敦那么久,我从没有生过任何小病大病,我甚至连感冒都没有。
明明我那么健康。
尽管我有很多抗议的想法,可我没有付出行动。因为我还可以看看教授的工作情况。我听他说他夏季假期就不上课了,先写一波论文。大学对教授的要求还是很多的。除了能授课外,本身也能带一些实际成绩出来。我觉得他有很多其他的话没跟我说,我也不去问任何问题,只把事情集中在我知道的事情上。
值得一说的是,琼恩和雪林才跟我认识几天,也建议我做咨询侦探助手这方面的工作,最好
锻炼身体,起码有自保的手段。
他们两个还说那种老生常谈的套词,像是「你很聪明,肯定能掌握得很快」。我小时候学任何东西,老师们都这么说。我一开始信了,后来发现那些招生的兴趣班老师对每个学生都这么说,我就再也没有吃这一套了。
我不太喜欢锻炼,好累。
我在等夏洛克回信的时候,顺便把整个公寓都扫了一遍,还用拖把跟着擦了一遍。公寓并没有想象那么大,平时大家都有注意清洁卫生,所以打扫起来也很容易。我还擦了所有的桌子和椅子,以及楼梯栏杆的每根扶手柱子,发现有些柱子还有点晃,又重新把它们扭紧,想着要是有时间的话,要不要把这些老旧扶手抛光翻新,还是直接换新的?
话说,我擦桌子的时候也清理过一遍灶台,发现二楼厨房的大理石灶台出现了裂痕,看来是一条曲折蜿蜒的黑线,并没有看到明显的裂口。这种程度还是可以自己修一下。
我还在想着假期时间有限,好好检查公寓有哪些东西需要修,之后大家住起来也很省心。
事实上,我还想这样换个网络公司。我们公寓到了阴雨天气的时候,网络会很卡,有时候在公寓里面用手机热点联网可能还更方便一些。
我脑袋里面装着很多计划,就在想着要怎么执行的时候,夏洛克回了一句话「lab(化验室)」。
……没有下文。
「需要我过去帮忙吗?」
我边回复,边想着昨天化验室的工作。我记得昨天去茉莉小姐的化验室里面,并没有看到夏洛克有什么新的实验。然而这个想法刚停下来,昨天被警察送过来的无名尸体又在我的脑海里面浮现。
通常来说,尸检的需要经过的流程之一就是去解剖尸体,取出身体内部的脏器。
顺着躯干划出一道y型切口后,也就是打开胸腔后,从下颌到盆骨为止的所有器官都会被取出来。随后,法医会对器官进行清洗,进而解剖。之后,法医只会从每个器官里面取出一片样本,放在福尔马林溶液的塑料盒中,用上溶血毒素和曙红染色,这样方便法医可以在显微镜下看清每个脏器的情况。法医查验后,会进行排列,推断出死因。
这次作案的犯罪者手段极其残忍,女尸身上共计35处刀伤。除了割喉剖腹之外,对方连被害人的胸腔内的所有的脏器也用非常粗暴的手段取出。打开遮盖在女尸身上的白布时,我们都可以看到那些错乱潦草的刀痕鲜明地留在女尸的身体内。与此同时,她的脸也被刀划得胡乱,血肉也跟着被翻出,挤压着面部的五官。
值得庆幸的是,我们还是可以通过她的牙齿记录和比对,顺利地找出了死者的身份。
那是一名34岁的自由职业者安妮·史泰德,家住伦敦东部地区。
发现尸体的位置和她的住处至少也有十二分钟的车程,那也是一处住宅区,周围并没有多少店家。她在伦敦并没有亲朋好友,从邻居口中也是听说她只有晚上才会出门,大白天的时候会住在家里睡觉,很少看到她有活动的痕迹。谁也不知道死亡当时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为什么会出现在哪里。
也许是见人
可是若是凶手就在这片住宅区里,那凶手抛尸的手段太过于粗糙,直接扔在人来人往的街道间的小道里面。
这些都是我们的各种想法。
从刀伤的痕迹来看,我们发现死者并不是一刀毙命,因此也许存在着和犯罪者之间对峙,或者挣扎的痕迹。抱着这样的思路,我们顺利在女尸的手指指甲缝里有皮肤组织和干涸的血迹。这些都被证实为非死者所有,因此这些指向性都很明确,这些很可能都来自于凶手。
工作到这里还没有停止的打算。
我们还要分析死者身上的衣物,我们在死者安妮的毛绒外套上发现了一条异于她发色的白发。
尸检工作花了一整天,茉莉小姐昨天晚上通知说警方已经确定嫌疑人身份,在将尸体送去尸检的时候,警察们也找到了可疑人士。我们在指甲缝里面找到的血迹,将作为证物交到检查方。也就是说,这件案子结了,她会负责写报
告。
茉莉小姐这么提前通知后,夏洛克便说明天应该会留在公寓里面,不出去。
这起案子被定性为情杀案子,凶手是对方的男友亨特·史密斯(31岁),有酗酒伤人的前科,曾经在警察局里面留档,因此在对比手指上干涸的血迹之后,可以迅速匹配嫌疑人。来到嫌疑人地住处时,邻居向警方作证,昨天凌晨四点多两人发现过口角争执,随后有听到有人摔门离开的动静。这和死者死亡时间凌晨4点48分相吻合(智能手表的健康软件显示心跳停止的时间)。
亨特·史密斯脸上有被死者挠伤的痕迹,在他的花园里面可以看到一把丢弃带血的匕首。
当警方发现亨特·史密斯时,他正倒卧在沙发上,沉醉在酒意中,周围散布着横七竖八的啤酒罐,形成一幅狼藉的画面。这种场景
几乎让人感受到酒精的刺鼻气味和混乱的现场氛围。
警方的案情推演如同电影一般呈现:在凌晨四点多,死者与男友发生激烈争执,房间里弥漫着紧张的气氛。亨特·史密斯一直以来都有暴力前科,这次酒精的催化作用下,他的情绪被引爆,最终导致了一场悲剧。
我对这个案子仍然存在一些疑虑,然而夏洛克沉默不语,我开始觉得自己可能过于杞人忧天。
毕竟,我总是容易把简单的问题弄得复杂起来。
结果,夏洛克又去实验室了。
……
我等了好一会儿,也没有等到夏洛克的回信,又打电话给茉莉小姐,问问她需要帮忙吗?
夏洛克一向不会私闯别人的化验室,如果他在那里,茉莉小姐一定也在旁边。
于是,我向茉莉小姐提了同样的问题。
然而,茉莉小姐的回答让我感到更加困惑。她坦言,她今天休假,根本没有去过化验室。
那就是说化验室没有开。
那么夏洛克怎么会在化验室呢?
一瞬间,莫名的寒意涌上心头。我感觉自己仿佛站在一个迷雾笼罩的十字路口。我甚至产生了一种非常匪夷所思的想法——
难道夏洛克正在骗我?
因为这个荒谬的想法,我把我自己给吓了一跳。
然而下一秒,突然就想去实验室里面看看夏洛克到底是怎么骗我的。
在伦敦住了那么久,终于轮到我翻身吓夏洛克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