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法斯特侯爵
摆摊的小老头卖了一辈子小玩意儿,从来没见过这样讲价的客人,不过吃惊归吃惊,他心里那份高兴还是通过表情毫无保留地写了出来。
胖游客这边三两下吃完手里的羊肉串,然后把酒瓶放在地上,接着掏出钱包准备拿钱。就在这时,一个黑影突然闪过,抓起钱包就消失在了人海中。
“嗨!什么情况啊!这个婊子……”
胖游客目瞪口呆地望着小贼逃走的方向,刚要叫骂,但转念一想自己的身份,又不得不把到嘴的脏字咽了回去。
“诶!该死!!!”
胖子气得直拍大腿,一旁的摊主也劝慰道:
“老爷,这几天城里人太多了,难免有些被小偷小贼盯上的,尤其是您这样穿金戴银的阔绰老爷,可一定得小心。”
“还小心什么,难道钱包会自己飞回来吗?”
胖游客气呼呼地走到路牙石旁边,一屁股坐在了上面,可还没等他把肚子里那团怒火完全烧起来,一个巨大的人影就慢慢走来,把他盖在了里面。摊铺老板仰头望着胖游客的身旁,眼睛里满是惊讶和畏惧,仿佛见到了怪兽一般。
“您小心一点,麦果节的时候城里有不少窃贼。还有,您如果走太快我是跟不上您的。”
胖游客抬起头来,看见一个巨汉正站在他身旁,手里还拎着刚才抢他钱包的那个小贼。不错,正是“拎着”,字面意思。那巨汉的身高简直有些夸张,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愣是能露出大半个上身,完全可以用巨人来称呼。而且他的胳膊比正常人的腰都粗,看着就让人胆战心惊。
不过,这巨汉身穿兜帽长袍,全身上下都裹得很严实,甚至连皮肤都没露,所以实在看不清他长什么样。胖游客似乎和这巨汉很熟,他站起身来,掸了掸屁股上的灰尘,笑嘻嘻地说道:
“哈哈哈哈,这小子怎么了?”
“撞我拳头上撞晕了。”
“哦?这么巧?”
“就是这么巧。”
胖子弯起手指,结结实实地弹在了翻着白眼的小贼额头上,戏谑道:
“跑啊,你倒是跑啊,你不是很会跑吗!”
“大人,时间不早了。”
“哦,对对对,来这里光顾着玩了,还没去拜访小弗斯呢。你等我挑几个扇子,然后我们就过去。”
“好的,您在这里暂时不要随意走动,我先把这个小贼扔给那边的巡逻兵,很快就回来。”
“没问题。”
说着,巨汉便提溜着盗贼朝大街方向走去,周围虽然人山人海,但不管巨汉走到哪里人群都能让出一条路来,就像鲨鱼游进了沙丁鱼群。不过这巨汉和胖子的关系实在是让人捉摸不透——如果是朋友关系,怎么看巨汉对胖子都有一种谦卑感;如果是主仆关系,胖子对巨汉态度又十分恭敬,实在是不像;如果是上下级关系,好像勉勉强强解释得通……
……………………
旅社里头还是老样子,一群人围着牌桌,梁谦坞、普米安和王子的老侍者三个人玩着斗地主,自打梁谦坞从狼舍辞职回来以后,打牌似乎成了这家旅社晚上的例行活动。
“老板变化可真大呀。”
“是啊,放在以前他恨不得一天24小时都醒着,跟上了发条似的,厨房、客房、大厅、吧台、酒窖到处转悠,生怕咱们偷懒。”
“这个纸片游戏有那么迷人吗?他以前只要能赚到钱,从来都没有休息的概念。”
“挺好的,自打法鲁城的两位客人来了之后,老板每天晚上都挤在人堆里看他们三个玩纸片,咱们也能清闲清闲。”
旅社里的两个伙计一边抹桌子一边聊着天,工作能轻松一些,他们非常高兴。
“飞机,梁,你要不要?”
“要不起。”
“三带一。”
“要不起。”
“单走一个6。”
“a,顶上。”
“王炸。”
“我草!旗队,过分了啊,你怎么不报牌?”
“报了你也赢不了啊,系条子吧。”
梁谦坞熟练地捡起一根麻布条,系在了自己的耳朵上。
不过实话实说,即便穿越之后自己也依然是个普通人,对于这个事实他早就接受了。他之前看过很多穿越小说,主角动辄天赋异禀、千年奇才,每天除了装逼就是收后宫。而他,作为一个穿越者虽然有很多天马行空的想法和智慧,可不得不承认,异世界中的佼佼者很快就能适应他带来的节奏和体系,不管是下象棋还是打斗地主,普米安都用高超的学习能力迅速反败为胜,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但也无所谓了,自己现在有豪宅,有银币,还和许多赫赫有名的大人物关系密切,对于如今这个现状,他挺满意的。
“旗队,你洗牌吧,你洗牌速度快。”
“好。”
就在三人准备开下一局的时候,门外传来了一阵既尖锐又兴奋的呼喊声:
“哈哈哈哈!小弗斯,你们在玩什么!好玩吗!!!”
听到有人在叫自己,而且叫的还是姓氏,普米安立马就站了起来,要知道,平日里异世界原住民都是以名相称的,一般来说上级称呼下级才会偶尔直称姓氏。他朝门外看了一眼,这一看不得了,惊得他当即便扔下手中纸牌,挤出人群,大步流星地走了过去。
“谁啊?居然能让三旗队长普米安·弗斯慌慌张张……”看着对方此刻一反常态,毫不顾忌礼节,甚至是有些粗暴地推开了围在牌桌周围的看客,梁谦坞十分疑惑地嘀咕了一句。
另一边,普米安已经走到了门前,他理好衣衫,正准备单膝下跪,就在这时,一双略微肥胖的手从门外的黑暗中伸了进来,托住了准备行礼的普米安,并笑嘻嘻地说道:
“哎……小子,你可别给我惹麻烦啊。”
“是!大人!”
梁谦坞正好奇来的是什么贵人,那个打断他们牌局的大人物便从黑暗中一步步走进了大厅内。这位大人物不是别人,正是刚才被抢劫的那个胖游客。
他个头不高,脸型十分圆润,苹果一样圆鼓鼓的脸颊白里通红,昏黄的灯光一照跟蜜蜡一样润滑。还有那对弯弯的细眉毛、爱笑的细眼睛,以及一张又红又厚的嘴唇,哪怕是开怀大笑在他脸上都找不出一丝褶子,看着就十分喜庆。再说他的身材,比火枭旅队第一旗旗队长,元素奏乐师——金吉还要丰满,而且他走路的姿势大摇大摆,那块软乎乎的肚皮也随着他的步伐晃来晃去,别提多有趣了。
至于这家伙的衣着,那可真不是言语好形容的。一身雪白的绸缎长袍,上面用金丝绣了无数天使圣徒的图案,绝对不是普普通通的奢侈品;脚上那双皮靴子更是讲究,上面隐隐约约能看见七彩的花纹在随着灯光忽隐忽现,完全不同于普通靴子的厚重,真搞不懂是什么材质做的。
不过除了衣服和靴子这两件明显的奢侈品,他身上那些首饰倒实在有些奇怪,两手的尾指和无名指上戴着指环,脖子上也戴着一条小指粗的项链,这些饰品做工都很不错,但即便是梁谦坞这样的外行都能看出指环和项链明显是紫铜材质,为什么这样一个阔佬会戴铜饰品呢?
“旗队,这位老爷是谁啊?”
梁谦坞满肚子疑惑,走上前问了这么一句。随后,普米安便贴着梁谦坞的耳朵轻声说道:
“别声张,这位就是明天帮我们打斗狼比赛的法斯特侯爵。”
“啊!!!”
“嘘……”
“哦……”看样子法斯特侯爵性格低调,而且很怕麻烦,梁谦坞便顺着说道:“旗队,要不我们回房间聊吧。”
“大人,您看?”
“可以,我正好想请教一下你们刚才玩得新游戏!”
说罢,三人便准备朝二楼走,可还没等普米安迈开脚,一只有力的手便按在了他的肩上:
“火枭旅队的小鬼,大人的安保工作你能做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