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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越保护越积弱,性别不应成为特殊对待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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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方是否还要进行相应的补充?或者是有新的证据要出示及传唤相关证人,如果没有那公诉人可以就刚才的辩论环节做最后发言了。”蒋川见姜生陈述完毕后,提醒着公诉人。

    “我方没有要进行的补充的了。”

    程志麟回答完后,和身边的另一位公诉人小声交流了一下后,看着刚才的庭审中自己刚才做的笔记做着最后的发言。

    “刚才的辩护中,对方辩护人强调了郑笛的绕路的行为是事出有因,对周梅跳车的行为不负有安全义务。

    但是本案终究系郑笛本身绕路的行为所引起,辩护人所强调的只是客观原因并不影响法律对本案的判断。

    本案中,对方一直强调所谓的绕路与跳车没有刑法因果关系,并提出了所谓的假想防卫及三大判断标准。

    但是对方忽略了本案的案因,如果没有郑笛的绕路也就不会有后续的周梅要求停车及相关恐惧的产生,这是毫无疑问的。

    ……

    ……”

    姜生还有苏酥认真听着程志麟的总结,不时做着笔记。

    听着对方所说重点的苏酥惊讶着,“姜律,你说的真的没错。”

    姜生笑着低头记着,接受委托后姜生也向好几位资深律师和法官都咨询过,像郑笛这件案子该不该以刑法论处,以什么罪名论处。

    大家的态度很“暧昧”,这件案子主观性太强,缺乏客观的证据支撑。

    像周梅的主观心理大家都只能够推测,没有一个精准的答案。

    立场不同认知不同,像周梅家属还有警方及公诉人认为郑笛的行为使周梅产生了足以跳车的恐惧。

    而郑笛还有辩护人姜生则是完全相反的,这怎么能够产生跳车的冲动呢?谁还没有被绕过路啊。

    还有像周梅跳车时,郑笛是否具有发现这一义务?

    这你要怎么说?自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对郑笛这样的行为如果不加以论处,势必未来还将有更多类似周梅的惨案发,我方陈述完毕。”

    说完,程志麟用笔在最后一个字上面画了一个小圈。

    蒋川听着公诉人的庭审总结在卷宗上写着他的重要的发言。

    等到蒋川记得差不多了,蒋川才开口道:

    “辩护人是否还有新的证据和证人需要出示,发问的,如果没有可以总结了。”

    “好的,谢谢法庭。”姜生摊开自己精心准备的稿子。

    “在做总结发言前前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本案中周梅是一名男性,郑笛是一名女性会如何?那是不是又是另一种情况了?是否还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呢?”

    蒋川还有两名审判员听着姜生这个假设,左右小声讨论着。

    “我方认为性别因素在本案中确实有影响,但却不是全部,我想如果不是因为周梅是女性,郑笛是男性本案不会有着这么大的关注度。

    在社会现实中对于女性群体确实在某些方面需要我们施以特殊保护,这是毋庸置疑的。”

    姜生并不反对所谓的保护女性,当然要保护这没有问题。

    “但是”姜生加强了语气,“会不会在当下社会中我们越保护,其社会地位就越弱的情形出现?越保护越需要保护。”

    这是有着社会经验的,就像每年的艾滋病宣传,大家平常都不在意但是一宣传大家的恐惧感就出现了。

    “刑法是什么?生杀予夺,如果我们对像本案这样的情况用刑法论处,所造成的影响会如何?

    面对女性乘客,司机朋友们还敢不敢让女性朋友们上车?面对女性乘客的要求司机朋友们是否都要答应,否则便是过失?

    各行各业会不会引发由此对女性的歧视?我想这都是本案所要注意的。

    司法是社会的风向标,刑法更是所有法律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制裁手段,其本身是有着谦抑性的,能不用则不用。

    我们诚恳的希望本案不要成为继彭宇案后的又一起让社会道德风险倒退三十年的案件。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维护女性权益最好的办法也是唯一的办法。

    一味的特殊对待,只会让女性的地位越发低下。

    结合本案,正如公诉人所说的一样本案如果郑笛按照导航走可能就不会发生后续的一切事情。

    但是也正如公诉人所说的一样其为可能,没有充分的证据可以推断这一切,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应当依法判处郑笛无罪!辩护人认为郑笛纵然有错其过错也不应当适用刑法,不应当以刑法来论处。

    但是我方愿意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及公正原则,向周梅的家属赔偿人民币十五万元,数额不是很多,但是却已经是郑笛及其家庭最大的诚意了。”

    之所以要到最后提一个赔偿,姜生也是有着目的的,如果法院最后判决了郑笛无罪,肯定会要求郑笛赔偿周梅家属一定的金额这是毋庸置疑的,与其被动等法院提出来,不如自己主动提出给法院好点印象。

    苏酥听着姜生的总结,有些担忧姜律将当下社会的现象就这么放在台面上来讲,随时会被冲。

    一条人命十五万元,估计也就姜律敢这么直接说了。

    蒋川还有两名审判员听完姜生的总结,面容严肃着。

    这件案子搞不好还真的会像姜生所说一样,成为第二个彭宇案,那自己等人岂不是要成为第二个王浩了?

    “双方的总结,本庭会在评议阶段依据法律采纳,下面由被告人做最后的陈述。”

    “嗯,嗯,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就像我的律师姜律师说的一样吧,我希望法律能还我清白,我有错但是错不至此,我也愿意就我个人得错误在自己能力的范畴内赔偿周梅家属。

    还有就是个案不代表全部,也希望大家日常生活中不会因为顾客是女性就不去做她的生意,她们是无辜的,本案中周梅也是无辜的,我的话说完了。”

    “好。”

    正当蒋川打算宣布休庭进入评议阶段时,坐在蒋川右边的审判员拉了拉蒋川的袖子,递过去了一张纸条。

    蒋川看着斟酌了片刻,改变刚才想要说出的话语。

    “现在休庭!本案结果将择日宣判!”

    这件案子蒋川打算上报给审委会讨论比较好,社会影响太大了,需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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