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体术,人类自己的力量
下午,军训教官带着他们来到训练场,冥想法的修炼不能操之过急,上午基本就是每个人每天的极限。
冯怀远站在训练场内,他双手背在身后说道:“今天下午的训练内容是体术,我知道可能有些人疑惑自己不是体术系的为什么要学习体术。”
“尤其是大家都是御书使,经过了共鸣之后体质远超普通人,战斗时也不需要冲锋在前,更何况战斗时还有书娘的防护罩保护,这样看来学习体术似乎没有用?”
“但是,我告诉你们,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而且是大错特错。”
“在御书使与妖兽的战斗中,死亡率最高的御书使是哪一系,你们知道吗?”
立刻有人回答:“报告教官,根据统计,死亡率最高的是体术系御书使。”
冯怀远郑重道:“不错,确实是体术系,其实除了他们还有靠附身技能战斗的御书使。”
“可以说凡是和妖兽肉搏战斗的,没有死亡率不高的。”
张超发问道:“教官,那这跟我们训练体术有什么关系吗?难道我们要上去和妖兽肉搏吗?”
冯怀远当然记得张超,他回答道:“别急,我当然不是说要你们去和妖兽肉搏,只是你们知道其他数据吗?在遭遇不可力敌的妖兽时,能够安全逃脱的;在野外受了致命伤,没有治疗系御书使时,能够撑到救援的;在野外某些恶劣环境下,还能活着走出来的;尤其是在残酷的战场上,灵力耗尽书娘沉睡时,能够活下来的”
“在这些极端危险的情况下,体术系御书使的生存率是最高的,其实他们的死亡率高也是因为他们在和妖兽战斗时,容易丧失理智,死战不退有关系。”
“如果说书娘是上天赐予人类的力量,有了她们人类才可以修炼灵气对抗妖兽,那么身体就是人类真正属于自己的力量。”
“远古时期科技没有发展,社会没有形成,人类的祖先全凭自己的身体与猛兽搏斗,获取食物,守卫家园。”
“后来智慧的增长使得人类开始发明工具,科技渐渐发展,最终人类成为蓝星的霸主。”
“人类的身体素质渐渐减弱,甚至为了保护自身,进化出枷锁限制人类的力量。这个就是后来研究院提出的基因锁。”
秦铭恍惚中想到前世的新闻开口道:“教官,我曾经看到过一个新闻,说是一位普通人母亲看到自己的孩子从楼上掉下来,她以远超常理的速度冲过去接住了自己的孩子。事后却怎么也跑不出那种速度,这是不是就是基因锁暂时打开的表现?”
冯怀远点头:“不错,这确实是,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人类的身体潜能其实很大,但是在以前人类并不能完全开发使用,偶尔有人昙花一现打开基因锁,就像一滴水溅入河面,很快涟漪就消失不见。”
又有人问道:“为什么人类要进化出基因锁限制自己?”
“因为人类的体质是有极限的,使用过强的力量后,首先崩溃的就是人类的身体,这就像蜜蜂一样蛰完人就死。”
“这种力量不符合人类族群的传承需求,所以就给它加上了枷锁,只有在极端情况下才有可能打开。”
苟日新道:“说了这么多,和我们御书使有什么关系?我们使用的是书娘的力量是灵力,就算是体术系的御书使本质上也还是使用灵力。”
冯怀远摇摇头叹道:“看来你对体术系的理解很是肤浅,我没想到你父亲就是体术系大能,而你作为他的儿子居然有这种发言。”
“你我”
苟日新脸色涨红,可是教官说的没错,苟安确实是体术系大能,自己不是体术系,而且属于是不学无术的那种,父亲因为忙对他疏于管教,他还真的不知道自己错哪了。
下面不少同学其实和苟日新的想法差不多,教官说了这么多,他们又不是体术系,这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我刚才说过人类之所以不能常开基因锁,是因为人类的体质有极限,强行使用力量身体会崩溃,但是灵气复苏以后,人类身体的上限通过灵气可以强化到更强的地步,这就为基因锁的常开建立了条件。”
“你们以为的体术系靠的是书娘在战斗,其实不然,体术系御书使的特点就是技能没有一个能用来战斗,他们书娘的技能全部都是用来强化身体的,体术系御书使的身体就是最好的武器。”
“所以有人说体术系是御书使中的异类,也有人说体术才是属于人类自己的力量。”
“为什么学校要军训,军训又为什么加入体术训练,就是为了让你们重视身体的训练,这样你们在日后陷入绝境灵力耗尽时,还有一搏之力,不至于绝望等死。”
听到教官的话,秦铭陷入沉思,薛校长曾说过他的3技能山海食神正是体术系的技能,他再考虑要不要以后兼修体术。
冯怀远看着面前学生们的神色,有的人不以为然,有的人若有所思,还有的人跃跃欲试。
他心中一叹,体术训练关键时刻是可以救命的,但是确实很辛苦,尤其是没有体术系技能加持的人,更需要恒久的坚持才会看到结果,这些学生也不知道有几人真的能走上这条路。
他眼带深意的瞥一眼秦铭和苟日新,这两人一个是恩师薛玉朕交待过的,一个是他的上司苟安统领的儿子,并且两人都是a级的天赋接下来要对他们特别照顾才行。
尤其是秦铭,按照恩师的说法,他是具有体术系技能的,成长起来不亚于苟安。
这个评价当时震惊了冯怀远,要知道苟安可是体术系的a级御书使,凭借强悍的肉体可以正面硬刚妖皇,虽然是只能被揍的还不了手,可妖皇也打不死他啊。
这就是大成体术系御书使最麻烦的地方,他虽然打不过你,但是你也打不死他,肉体比一些专修术法的妖兽还要强。
苟安成名之战就是配合城卫军大统领唐万哲击杀了妖皇紫极狂龙,他肉身硬扛紫极狂龙的大招千重雷狱的霸气身影现在还被人传颂。
体术系打不死的小强名号至此流传开来,当然也有人说他们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因为其实苟安当初可以躲开这招的,只不过他打嗨了选择硬抗,也就是这一幕把紫极狂龙震慑住了,才给了唐万哲机会,蓄力一击杀死了这位妖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