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只沙雕
劝人学医,天打雷劈。劝狗学医,功德加一。
不得不说,医术一道仿佛是为犬夜叉量身定做的专长项,每一条刚需都恰好焊死在他的天赋技能上。
众所周知,狗鼻子能闻出人身上病变的味道,还能锁定在哪个部位。犬夜叉更甚,哪怕隔着一条竹帘“看”人,他也能闻出对方有没有病,病了几分,能不能活。
田代感慨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这才上手几天,就能把病号分辨得又快又准,难道这孩子是个天才?
犬夜叉:“把他们当作食材就行了。”
“嗯?”
食材?
“我一直在煮药,每天要处理好多食材。”犬夜叉道,“它们中的大部分都是肉食,送来时很完整,看上去也不错。但我只要一闻,就知道它们死了多久、烂了多少,还能不能吃。”
“那些人也一样,是‘肉食’,闻上去就知道新不新鲜。”
“给他们抓药就像是腌制食材,药用多了会失去原来的味道,用少了又遮不住本来的气味。给他们去味很麻烦,但也比泡茶简单。”
这番话说得非人,夹杂着一股半妖把人当食材的恐怖意味。
但凡换了个人听,都会被吓破胆,进而把犬夜叉赶出去。可偏偏听到的人是田代,而他还是个医师。
在某些方面,医师的逻辑确实与常人不同,他们看待患者就像犬夜叉看待食材,多少带着些非人的“神性”在里头。因此,田代不仅没感觉不适,还觉得犬夜叉悟性很高,是个不可多得的大才!
田代大赞:“犬夜叉,你是个天生的医师啊!”
犬夜叉有点不好意思,但不多:“算、算你有眼光!”
除此之外,半妖的体力和能力注定了他能在这一道走得更远。
煮药是个技术活,更是个耐力活。火候大小、时间拿捏、颜色浓淡,多一分少一点都是不对。尤其是一些特殊的药材,煮着煮着有可能变成毒药,这就需要药师花大量时间坐在炉子前看着,实在是耗时耗力。
但只要有犬夜叉,一切问题在狗鼻子的耸动中都不是问题。
再加上他“医术”强大,从此药屋的药汤再也吃不死人,只会把人撑死。
许是犬夜叉的分量太重,药屋没拘着他发挥,任他恣意成长。在田代的纵容下,犬夜叉也愈发喜欢呆在药屋,逐渐释放天性。
他脱掉小单,甩去木屐,风似的奔跑。
大锅和长勺成了他的铁碎牙平替,它们沉重又趁手,对幼小的他来说正好使,闲时能煮药,忙时可对“敌”。
什么,送过来的鹿还活着?拿锅“哐”一下就死了。
什么,笼子里的兔子跑了?甩勺“咚”一记就行了。
他会拎着厨刀亲自上手,给食材拆骨剥皮,顺便磨磨爪子。因最近在长牙的缘故,犬夜叉干脆抽了根骨头叼在嘴里,作磨牙用。
及至逢魔时刻,他的快乐一天就结束了。
他会重新套回小单穿好木屐,规矩又安静地坐在和室里,就等着侍女上门,带走“今天也很乖”的他。
只是今日不同以往,他要带些东西回去。
侍女见状,几乎崩溃:“犬夜叉小姐,你为什么要带锅子和勺子回去?快放下,太不风雅了!”
犬夜叉只有三头身,锅子那么大,一背上就像只乌龟,跟贵女完全不搭边。最伤眼的是,他还拿着个长勺,全然一副原始人狩猎猛犸象的装扮。这扮相太潮流太前卫,试问谁能接受,谁能?谁?
犬夜叉适应良好,背锅而已,有什么不对,他上辈子还背过戈薇和她的行李包。
“不重,走吧。”他用魔法打败魔法,“西造院的紫藤花开了,在花下煮药,你不觉得很风雅吗?”
侍女:……
没拦住,犬夜叉当晚在西造院爆炒紫藤花,给锅子勺子院子和夜猫子都镀上了一层紫藤味儿。
得,一波附魔。
犬夜叉记得清楚,紫藤花能让鬼中毒身亡。为防万一,他得炒点紫藤花备着,没准哪天用得上呢?
只是他没想到,紫藤花刚炒好,第二天就用上了。
是夜,冥加再次造访,带来了一枚银判。
十六夜一惊:“冥加,你这是做什么?”
难道大妖的家臣和人类的家臣一样,还负责养育大将的遗孀和幼女吗?
冥加喘了口气,解释道:“十六夜夫人,这枚银判是蝴蝶精给的,她请我务必交到犬夜叉手里,换一份紫藤花。”
蝴蝶精被称为“蜜虫”,也被称为“藤树小妖”,吃点紫藤花也是常事。只是,出一枚银判买紫藤花,未免也太大手笔了。
镰仓时期的流通货币主要是铜板,金银作为硬通货,一般只在贵族之间流转,应对的都是大笔生意。一份紫藤花才值几个铜板,值得蝴蝶精花一个银判吗?还是说那小妖怪对金银没概念?
十六夜失笑,倒是想把银判还回去。谁知犬夜叉一伸手捞过银判,随意地往上抛了抛,收了。
犬夜叉:“那只小妖怪要多少紫藤花?”
理所当然地称呼“小妖怪”,理直气壮地收起“供奉”,这作派……真跟杀生丸很像。
冥加苦着脸:“说要你做的全部。”
“行。”犬夜叉不自觉地改跪坐为盘腿坐,一手搭在腿上,一手撑着下巴,怎么舒服怎么来,“喂,冥加爷爷,以后有这种生意都带来给我。”
讲真,母亲每天一碗药汤,身上的“病味”早就消了。他只等六年后看看情况,若是母亲身体没事又生活得不舒服,他一定带母亲离开藤原家。
而离开的前提除了他的实力,还有一样必需的东西,那就是钱。指望藤原分家给他发钱是不可能的,这么一来,他只能自己想法子。
没想到冥加来得这么及时,把他想要的送过来,真是……
忽然,耳边响起了母亲温柔至极的声音:“犬夜叉。”
犬夜叉和冥加齐齐一抖,本能地起了鸡皮疙瘩。
怎、怎么回事?这种血脉被强势压制的感觉?
十六夜:“是谁教你这么坐的?嗯?”
犬夜叉:……
完了,忘记西造院不是药屋了!
……
冥加搭起了犬夜叉和小妖怪之间的桥梁,并活成了中间的快递员。
他本以为犬夜叉会薅完结城的紫藤花,赚个盆满钵满,谁知他赚了五枚银判就收手,表示剩下的紫藤花还有用。
末了,犬夜叉送了碗“药汤”给冥加,当作谢礼。
冥加吃得滚圆,麻雀载不动他了。没办法,他只好搭上野猫的顺风车离开,潜入森林里。
他可不闲,每隔一段时间总会有事。比如现在,西国正处于“清算”的关键期,他打算去朴仙翁那里探探消息。
“放心吧,即使大将不在了,西国也会安然无恙。”朴仙翁道,“就像这次,豹猫在西国的边境徘徊了一年多,又是威胁又是挑衅,最后还不是灰溜溜地走了。”
西国的现任王是凌月,不同于斗牙王的宽厚粗放,她是个绵里藏针的大妖,手段极为老辣犀利,一旦动手就不留情面。
此次豹猫徘徊边境,她故意忍了下来。而长居西国的妖族以为白犬式微,不禁跟豹猫有了接触。又见现任王没反应,连问责也不敢,便愈发肆无忌惮起来。一年下来,决定叛出西国的妖怪越来越多。
直到前一天,凌月王下令清剿……
朴仙翁:“她诛杀了叛乱的妖族,却不动边境外的豹猫,这么做足够让西国太平两百年了。”
凌月王这一杀,不止是杀妖儆猫,还让别的妖族看清了豹猫的无能和白犬的强势。豹猫没过线她就不出手,但境内的妖族动乱,就别怪她不客气了。
“豹猫的名头臭了。”朴仙翁道,“他们连‘盟友’都护不住,连边境线也不敢跨过。”
但相对的,杀生丸和犬夜叉的境况就危险了。以豹猫记仇的性子,斗不过凌月肯定找小的,打不赢杀生丸,那倒霉的就是犬夜叉了。
朴仙翁:“结城的阴阳师强大吗?”
冥加:“马马虎虎……我出入了好多次,他的纸人都没发现我。”
朴仙翁叹了声,只希望豹猫被骇破了胆,暂时不敢去结城。可就在这时,身上沾了豹猫气味的杀生丸从阴影中走来,他似乎刚经过一场战斗,但结果并不能让他满意。
冥加战术后仰,朴仙翁疯狂吸氧。大少爷突然上门真是吓死妖了!他又来干什么?是追杀冥加,还是已经杀了刀刀斋,亦或是……
杀生丸的脸色很难看:“朴仙翁,你上次说,那只半妖在哪里?”
朴仙翁一时拿不准他是要杀半妖还是要作甚,不料杀生丸视线一垂,循着一股若有似无的肉香味,直接锁定了圆滚滚的冥加。
这股味道……
看来不必通过朴仙翁了,这只跳蚤已经跑不动了。
想起豹猫一族的冬岚“恭喜”他得了一个妹妹,还故意说自己有个弟弟,要不要来个两族联姻时——杀生丸觉得心头有股邪火烧了起来。
先不论豹猫怎么知道半妖是个女孩,光是觊觎白犬血脉这一点,就足够让真正的继承人愤怒。
即使是没用的半妖,那也是白犬的血脉,哪轮得到豹猫这等卑劣的妖物占便宜。他们有胆子说龌龊话,最好也有命等着他收。
“冥加,带路。”杀生丸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知道我要去哪里。”
冥加:……
那么问题来了,豹猫到底做了什么,居然能让大少爷这么生气?这是他和刀刀斋都办不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