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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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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林舒月睡醒,已经是九点钟,她洗漱完喝了一杯温水后才去看手机,看到吴冬艳发给她的短信后,她打开电脑,登陆邮箱,很快几张经过ps复原后的照片跟她的对照图就出现在林舒月的面前。

    林舒月看着照片上那些复原后的面容,根本无法将他们把养殖场里那些臃肿肥胖的人联想在一起。

    她合上电脑,扎上头发往报社去,路过冰箱时还从里面拿了一罐酸奶,一罐八宝粥。

    一罐酸奶一罐凉粥还不到楼下就喝完了,把垃圾丢在电梯边的垃圾桶里。走出去几步后,林舒月又退回来,到边上的物业服务台去给其中一个叫做黄秀苗的物业说话。

    西江公寓的物业还是比较负责的,白天是两个小姑娘守在楼下,到了晚上,就变成了一个看着很壮很凶的老头。

    林舒月一般开车回来都是不从大堂路过的,但不开车的情况下,她会在回来时,和服务台的小姑娘们聊聊天。

    大厅里的冷气开得很足,两个小姑娘穿着黑色西裤跟长袖衬衣在里面呆着也不会觉得热。

    林舒月从包里拿出了两个新鲜的桃儿放在服务台上面,跟胸前别着黄秀苗三个字的小姑娘搭话。

    “秀苗,我记得你家就是九塘镇的是不是?”

    黄秀苗从服务台后面站起来,笑着说:“是啊,我家时九塘镇凤瑶村的。”

    林舒月记性好,九塘镇的凤瑶村离那个养殖场并不远。

    她脸上的笑容更大了一些:“是这样的,我有一个亲戚想要搞养殖,九塘镇的猪不是特别好吗?他就就找我打听,说我认识的人多,向让我帮忙找找有没有靠谱的养殖户。”

    九塘镇以养猪养得好出名,九塘的猪肉在菜市场里都要比别的地方的肉要卖的贵一些。有亲戚要养猪的事情是真的,她是前些天林舒星过来时随口跟她聊起的话,想搞养殖的也不是别人,而是娄大舅跟娄大舅妈。

    她现在拿这个跟黄秀苗搭话也不算胡扯。

    黄秀苗眼睛亮了:“林记者,我家就是有小猪,才下没多久的,保证健康,你可以让你亲戚上我们家看看。”

    “哎哟,那正好了,来我们加个联系方式,等一下你把你家的电话发给我,我给我家亲戚发过去。”林舒月拿出手机,黄秀苗痛快的把自己的企鹅号给了林舒月。

    两人加上了联

    系方式,林舒月把手机揣回兜里,继续问道:“秀苗,就之前我从你们九塘那边路过,看到了一个特别气派,特别大的养殖场,那个养殖场是养什么的啊?”

    林舒月说的那个养殖场黄秀苗他们都知道,黄秀苗道:“也不知道是哪个老板去那里盖的场子。盖了也有两三年了,养的东西也不多,但面积圈的挺大的,还经常有人在那个养殖场来来往往的。我妈上次从集上路过,还见到好几个人从里面出来呢。”

    因为那个养殖场里平日都是大门紧闭,因此好不容易看到里面有人出来,算是一件新鲜事, 所以黄秀苗放假一回去, 她妈就把这件事情跟她说了。

    “我妈妈讲那个养殖场养的东西都是往城里的大餐厅送的,每次里面养的猪啊鸡的一出栏就有小货车来拉。村里人都眼馋嘛,毕竟把猪卖给猪贩子肯定没有卖给大餐厅价格高,所以壮着胆子去问过。但是人家不收。说是那个养殖场都是从国外学来的饲养方式,跟国内的养殖方式不一样。”

    黄秀苗说到这里的时候,还撇了撇嘴,她挺看不惯某些人的,在那些人的眼里,外国人放个屁都是香的。

    “真是猪啊,你们看到那些猪过吗?”刚刚经历完殡仪馆事件,林舒月都有点应激反应了。

    “见过啊,大黑猪大白猪都有,养得白白胖胖的,是比我们村里自己养的要好一些。”黄秀苗道。

    林舒月放下心来,然后道:“我那亲戚还说人家那养殖场开那么大,肯定赚钱,还准备去看看呢。现在想来是不用了。”

    林舒月说完后,看了一眼服务台后面挂着的钟表,哎哟一声:“都这个点了啊,我先去上班了啊,有时间咱们再聊。”

    “林小姐慢走。”黄秀苗微笑道,等林舒月走了,黄秀苗坐下,另一个服务员抓起林舒月给的桃子就去后面的卫生间洗了,出来后便咔嚓咔嚓的吃了起来。

    “林小姐真不愧是记者,就是不缺钱,这桃子又甜又脆。”

    黄秀苗是知道自己这个同事的,特别馋,不过嘴馋在黄秀苗看来并没有什么问题。但问题是她这个同事没有边界感,总是在吃完自己的东西后,十分自来熟的盯上她的,无论是中午吃饭也好,平时吃零食吃水果也好。

    这个桃子是林记者想问她事儿,但又不好意思,才给她们的桃儿,她可不能一口都不吃,白白便宜了别人。

    黄秀

    苗的同事有点不乐意,吃着自己的桃,眼光却一直吵着黄秀苗手里的桃子看。黄秀苗咬着桃子,根本不看她。

    ·······

    林舒月到了单位,翻看了一下关于今天的报纸,清一水儿的全是在说于向晚的事情。连华夏官媒都有提及。

    这是林舒月在这个非网络年代,第一次见到堪比上一世顶流的讨论度。

    林舒月的报道没发出去,她已经跟王明政几人说好了,她要搞一个大新闻,现在已经有了些许眉目。王明政跟黄强对她一如既往的信任,不再多过问。

    林舒月连自己的工位都没有去,去打印机面前把那几张照片打出来。

    打完后笔记本一收,去了黄强的办公室。

    黄强自从升任了报社新闻部主任以后,那工作就跟海一样的多,晚上回家睡觉做梦都是在处理工作。

    林舒月一进办公室,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咖啡香味,再看黄强那一副没睡好的样子,比以前可颓废了不少,林舒月多少有点心疼,从包里抓了一把糖在他的桌子上。

    “这糖好吃,提神醒脑的。师父你试试。”林舒月主动剥了一颗含嘴里。

    黄强也确实没什么精神,他抓起一颗就吃, 懵懵的脑袋瞬间就清醒了一些。

    林舒月把打好的照片放到黄强的面前:“师父, 这些人你都有印象没有?”

    黄强一张张的拿在手里看,看完后道:“虽然有些改变,有点失真,但这些人以前都是出过名的。我比较有印象。”

    黄强之前一直在干娱记,对娱乐圈的人都比较清楚。

    黄强拿出其中一张纸出来:“这个叫做刘梦琪的,2002年,她的一首往事一发出,就广受两岸三地的人喜爱。因为她的歌声好,声域广,不少乐评人都说,她是香江的邱飞第二。等她再多出一些唱片,再多长几岁,说不定她会比邱飞的成就更高。”

    邱飞,自70年代开始,便是香江最受欢迎的女歌手,现年六十岁,但唱起高音来一点不抖,唱起快歌来依旧气息绵长。

    刘梦琪仅凭一首歌,就能够得到这么高的赞誉,足以证明她在这反面的优秀跟天赋。

    “可惜了,这一首歌刚刚爆火,她就宣布要退出娱乐圈,现在也不知道在做什么呢。”黄强也又些遗憾,那首往事是真的好听,他现

    在也会时不时的听一听呢。

    “师父你能不能联系上他们的亲戚或者朋友?”林舒月问。

    黄强看了林舒月一眼,还真别说,黄强过去那十多年的娱记也不是白混的,虽然报道没有出几个特别轰动的独家,但是他的人脉还真没少结交。

    “这个刘梦琪的前经纪人是大陆人,他现在正好在鹏城,我昨晚上才跟他一起喝酒,你等我给他打个电话。”黄强拿出手机讲电话拨出去,不一会儿,一个带着醉意的声音便传入了林舒月的耳朵。

    在听黄强说他的徒弟想要采访他时,刘梦琪的经纪人李松一想也不想的就答应了。

    “我现在起床,十点半,我请他在楼下的餐厅吃饭。”李松一说完,便啪的一声挂了电话。

    黄强把他的电话给了林舒月,然后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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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起其余人的亲属或者好友。

    这些人大多不在鹏城,但都愿意接受林舒月的采访,拿到电话后,林舒月便去了茶水间一个一个的打。

    因为她是黄强的徒弟,黄强在广粤省娱乐圈内口碑还不错,所以他们对林舒月的态度都还算不错。

    到十点时,那十四个人里肥胖人群里,林舒月已经联系上了七个他们身边的人,对于那七个人的失踪,他们的好友、经济人都是这么说的。

    忽然有一天决定不干,然后给公司打违约金,之后换掉一切联系方式,再也联系不上。在询问道是否喜欢购物时,他们的回答也是经常会去逛大一些的商超,尤其是吉瑞商超,他们全部都是会员!

    林舒月将查到的事情给吴冬艳发去短信,起身前往李松一所居住的酒店赴约。

    下楼时,正好看到一个公司在往下搬东西,林舒月看到了袁淑珍,她是当初林舒月从吸血魔贾永常手底下救出来的人。后来的望江别墅案,也是她提醒的林舒月。

    都在同一写字楼上班,林舒月跟她也经常见面。自打她那个喜欢逛望江别墅的老板得了怪病只对曾经的“同好”有反应以后, 就沉迷在了这种虚幻的世界里。

    一群四五十岁的男人, 为了另外一些三十岁保养得还算不错的男人争风吃醋,天天上演一些魔幻剧情,他们做的奇葩事经常上报纸,曾经的那群男人们,已经有好几家离了婚,也有好几家的公司倒闭的了,甚至有一些已经患上了性病。

    袁淑珍的公司就是倒闭那一波

    的,因为老板沉迷争风吃醋,公司许久不打理,客户都没了,生意自然也黄了。

    但老板丝毫不担心之后的生活,毕竟作为一个保养得还算可以的男人,有的是人愿意包养她。

    袁淑珍也不担心往后的去处,她能力强,已经在鼎生大厦的五楼,林舒月她们报社的隔壁,找到了一份工作。明天就可以来上班。

    两人说说笑笑下楼,林舒月回去西江公寓开车,然后往昨天于向晚坠楼的凯林酒店去。李松一就在这里居住。

    三楼楼底下的血已经被清理干净,许多人在酒店内外来回穿梭,于向晚在这里坠楼的痕迹仿佛就没出现过一样。对他们酒店没有丝毫的影响。

    凯林酒店的餐厅在十一楼,林舒月一楼大厅边上的电梯上去,根据服务员的指引往就餐的地方走去。

    十一楼一整层都是餐厅,全部做了落地窗的设计,餐厅内种了许多绿植,从落地窗往外看去,鹏城的景色便映入眼帘。林舒月环顾一周,先是见到来临窗而坐的楚钟琳、阿咪、阿元三人。她们也看到了林舒月,楚钟琳还记得她,朝她点了点头,又低头吃三明治。

    林舒月在她们后面的卡座里,看到了正在喝咖啡的李松一。他四十岁上下,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头上戴着顶黑色的帽子。他的这幅打扮,又打破了林舒月的刻板印象,在她的想象里,那些明星经纪人,应该都是穿西装打领带的。

    李松一也看到了林舒月,朝她招了招手,林舒月走了过去。

    “李先生你好,我是黄强的徒弟林舒月。”

    李松一伸手跟林舒月的手虚握了一下,然后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林舒月坐下后,他笑着道:“时常听阿强谈起你,今日一见,果然一表人才。”

    黄强是个爱炫耀的性子,作为跟他关系最好的李松一,黄强没少在他面前夸林舒月长得好,才华高。

    李松一今日一见,觉得果然如此,林舒月的这幅相貌,拿到全是美人的娱乐圈内,也得占据上风。

    李松一给林舒月倒了一杯茶。

    两人谈论起了黄强。黄强在娱乐圈报道事情也十分有底线,从来不写不实言论,在被对方要求删照片或者不发新闻时,也不像别的记者那样狮子大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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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松一就是其中那个对黄强很欣赏的人,他们在多年的相处下来已经是好友了,每次李松一来鹏城,都会抽出时间跟黄强吃个饭,聚一聚。

    林舒月客气的笑了笑,在寒暄几分钟后,问起来刘梦琪的事情。

    提起着曾经手底下最有前途的手下爱将,李松一直至今日还又些惋惜,他道:“梦琪很喜欢大陆文化,当初她来大陆参加活动都会多留出一天的时间去逛一逛附近的风景名胜,她还在鹏城有一套小房子,平时没有活动的时候,都会过来这边住。”

    刘梦琪从娱乐圈退得太迅速,太彻底,两年来没有一点音讯,李松一手地下的演员歌手有不少,有好几个都是正当红,但每每想起刘梦琪,他依旧觉得遗憾。

    刘梦琪的天赋实在是好,李松一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好天赋的人,她的天赋都不能说是老天赏饭吃,而是老天追着喂饭!她不仅有唱的才华,还有作曲的才华,那首往事,就是她自己写曲,自己填词的。

    从她走后,李松一就再也没有遇到过那么有天赋的人了。曾经的李松一野心勃勃,想把刘梦琪打造成邱飞第二,可惜了,刘梦琪志不在此。李松一这两年来,去过刘梦琪家找了她两次,但她的家人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杳无音讯。

    林舒月等李松一说完,才问:“那李先生,请问刘梦琪喜欢逛商场吗?比如说吉瑞商超?”

    李松一点头:“喜欢,她很喜欢,平时她的着装、吃的东西都是从吉瑞商超选购的。”

    除了看风景,逛名胜,购物也是刘梦琪的解压方式之一,她尤其爱逛吉瑞商超。

    而另外一边的楚钟琳等人从林舒月一进入餐厅便开始关注她,看到她约的人是李松一,问的人还是曾经昙花一现的红人刘梦琪,她们竖着耳朵听。

    在听到林舒月问起吉瑞商超时,楚钟琳的脸色终于变了,她站起来疾步朝林舒月她们这一桌走过来。

    “这位女士,我知道你是一个记者,我想问问,你现在在调查吉瑞商超,是不是因为这件事跟于向晚也有关系?”

    林舒月作为昨天那堆记者中唯二的女性,又加上她优越的外表,早就被楚钟琳给记住了。

    昨晚上她也动用了关系去调查于向晚的事情,但一直无所获,现在听到林舒月也在调查这件事情,再想起早晨

    的报纸中,唯一一家没有报道于向晚坠楼事件的鹏城都市报,楚钟琳敢肯定,这个女记者的手上肯定有别的更大的更劲爆的新闻。

    林舒月看了一眼楚钟琳,点了点头,然后将刘梦琪那一张打印出来的照片递给李松一,她还专门打印出来了现在刘梦琪肥胖到四百来斤的照片做对照组。

    李松一来来回回的看,整个人的状态都是恍惚的。他实在是不敢相信那个肥胖到那种程度的人会是刘梦琪。

    但又有个声音在他的心底说,那就是刘梦琪,作为经纪人,他知道,刘梦琪的耳垂上有一个黑痣。

    楚钟琳也一脸的怀疑人生,尤其是后面追过来的阿元,她跟刘梦琪是同时期出道的竞争对手,她们在私底下见过得可不少。

    “这是刘梦琪?假的吧?”

    林舒月的手机响了,是吴冬艳发来的,信息上说,他们已经出发,前往路易斯在九塘镇的“园子”。

    “是与不是,我们去一探究竟就好了。”

    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们站了起来,全都坐上了林舒月的车,在林舒月的带领下,朝着路易斯的园子去。

    在路□□汇处,她们跟吴冬艳的警车相遇,吴冬艳特地停下,从副驾驶给林舒月递了一罐盒子。

    “我妈做的冷吃小鱼,你尝尝。”说罢,她让驾驶室的队员开着车就走,仿佛是没看到林舒月车上的那一车明星。

    楚钟琳的目光则一个劲儿的落在林舒月的身上。

    驾车行驶二十分钟,他们终于到了养殖场的门口,看着围墙上写着的关于养猪的标语,李松一的手都在抖。

    楚钟琳则是想起了于向晚曾经对她说过的一句话:“路易斯老是让我吃东西,我想,有一天我可能会被肥死吧。与其那样,我还不如先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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