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洋葱修仙路(26)
叶晚晴无视他幽怨的眼神,对着桌子上的美食大快朵颐。
其实她已经辟谷,是不用吃饭的,可她馋呀……
等她吃饱饭,扭头一看,我的乖乖呀。
凌熠晨不知道从哪拿出一根白绫,往房梁上扔。
他见叶晚晴看过来,一脸哀怨地说:“反正媳妇也不爱我了,我去上吊好了。”
呃……
叶晚晴弱弱地开口:“你都成魔尊了,上吊能死吗?”
什么时候魔尊这么弱了?不是刀枪不入,拥有不死之身的吗?
凌熠晨身子一僵,瞥向窝在一旁的小狐。
为什么和话本上说的不一样?不是说夫妻之间一哭二闹三上吊,提什么要求对方都会同意?现在怎么不管用了?
小狐察觉到魔尊冰冷的视线,身子一抖,转头跑了……
凌熠晨满头黑线,这个小狐真不靠谱,让他去人间搞点夫妻恩爱的话本,结果给他弄了些什么玩意?
生气了,魔尊大人生气了!
凌熠晨扔掉手里的白绫,坐到叶晚晴身边生闷气。
没一会儿,他就忍不住,侧头偷偷瞥她一眼,看到对方看过来,立马收回眼神。
他要保持高冷,对,就这样。
接着他头上一道阴影,一个轻柔的吻落在他额头。
凌熠晨眼里满是震惊,愣在原地,看着叶晚晴,他没有做梦吧?媳妇刚才亲他了!!!
叶晚晴从系统那里,知道了这段时间凌熠晨都干了什么蠢事。
她真的很好奇,挺机灵的魔尊,怎么一谈恋爱,就变成智商为负的傻子了?
“媳妇,我还要亲亲~”凌熠晨揽住她,指指着自己的脸,撒娇地说。
叶晚晴挑眉,接着就一发不可收拾。
两人亲着亲着,就发生了不可言喻的事情。
一夜春色……
凌熠晨初尝禁果,正是食髓知味的时候,天天缠着叶晚晴。
这可累坏了叶晚晴的老腰,她一把推开他,从床上走下来,看见镜子里自己身上的痕迹,怒吼道:
“凌熠晨,这一个星期,罚你不许进我的屋子!”
凌熠晨苦着一张脸被撵了出去,他也不换衣服,穿着睡衣,衣衫不整的站在门外,打算来招苦肉计。
凌熠晨故意揉了揉鼻子,打出一个喷嚏,“阿嚏,媳妇,外面好冷,你让我进去好不好?”
他耳朵贴在门上,等了半天,好吧,没人理他。
这时,外面传来小妖的声音,“魔尊在吗?我有事情禀告,那边的人又来送东西了。”
凌熠晨眉头一皱,脸色阴沉,浑身散发着杀气,一瞬间消失在原地。
院外,凌熠晨面色不善地盯着小妖手里的锦盒。
里面是南海的镇海之宝夜明珠,据说能重塑人的内丹和血肉,可以起到起死回生的效果。
他冷哼一声,“呵,御天这个老阴货,这会倒是下血本了,连南海的镇海之宝都让他拿到了,王八蛋,整天惦记我媳妇,他个老不死,怎么还不死?”
小妖在风中瑟瑟发抖,颤颤巍巍道:“魔尊,要不我把这夜明珠扔了?”
凌熠晨脸上露出嘲弄,“这可是好东西,扔什么?留着,反正有我在,他休想靠近我媳妇一步。”
小妖收好东西,打算去放到库房里,“小的知道了。”
“哎,等等。”
凌熠晨叫住他,“以后这老阴货送来的东西都留下来,还有这件事不能让夫人知道,听见了没有?”
面对凌熠晨满含威胁的话,小妖连连点头,“魔尊放心,小的一定行不辱命,要是传出去一个字,就把我炖了。”
凌熠晨满意地点头,下一秒,又跑到叶晚晴门口开始装可怜。
他伸出手,试探性地敲敲房门,委屈巴巴地说:“媳妇,让我进门好不好?我一定不乱动……”
……
等叶晚晴再次睁开眼,又回到了熟悉的地方,耳边是客服欢呼激动的声音。
“欢迎宿主,超额完成这次任务,获得十万积分。”
叶晚晴不解,“怎么会这么多?”
系统欢呼的声音压都压不住:“因为你不仅完成原主的成仙的愿望,还把御天拉下神坛,替原主出了口恶气。”
她没有什么表情,脑海里的记忆开始变得模糊。
上个世界,叶晚晴位列仙位后,和凌熠晨过了一段神仙眷侣的日子,然后在一次救世的时候陨落。
而凌熠晨居然挖了自己的内丹,跳下诛仙台,殉情了。
想到这里,叶晚晴突然觉得脸上冰凉凉的,伸手一摸居然是眼泪,她居然哭了。
凌熠晨这个大傻子,她是来做任务的,早晚会离开,他又是何必呢?
至于雪姬,她被逐出飘渺峰,成为了曾经被她视为蝼蚁的普通人,不甘心地过完她短暂地一生。
……
叶晚晴:“下一个任务是什么?”
系统:“是一个真假千金的世界。”
随即,剧情开始传输过来。
女主霁文是霁家的掌上明珠,和男主凌少堂从小定有婚约。
在霁文十八岁的时候,霁母突然得知,当时在医院孩子抱错了,她真正的孩子被一对农村夫妇抱走了。
霁家找到亲生女儿原主后,又舍不得霁文回农村,就把两个孩子一起养在膝下。
霁文知道自己不是霁家的亲生女儿,找到凌少堂说配不上他,要把他让给原主。
男主当然不愿意了,表示最爱的是她,然后两人就开始了,你追我逃,你再追,我插翅难逃的虐恋情深。
而这次的委托者,就是炮灰女配。
原主被找回霁家后,经常被嫌弃粗鄙,是土包子,被下人看不起。
原主在一次宴会上出了丑,导致霁母不喜她,从而外界一直传言她是私生女。
叶晚晴“啧啧”两声:“好好的真千金变成了私生女,也是够倒霉了。”
然而原主的悲惨命运才刚刚开始,也正是因为这场宴会,凌少堂见到受欺负的原主,随口帮了她几句。
原主便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男主,把凌少堂当作生命里的光去追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