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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章 秘密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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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1年7月24日。

    他们真的回到了十二年前。

    透过锃亮的橱窗玻璃,诺尔看清了日历钟上的时间。橱窗同时倒映出了诺尔此时的状态——忒斯特一只手抱住他的腰,一只手扯紧金线,吊在附近的树枝上。诺尔死死抓紧忒斯特的腰带,生怕对方来个手滑。

    两人离地面大概两米左右。之前随便跳跳就达到的高度,眼下让诺尔有些晕眩。

    “真不错,时间回溯?两位可算是做了点正经事。”

    黑蜡烛坎多转动独眼,好奇地看来看去,“现在我只有一个问题——为什么选这么个时间段啊?”

    这回诺尔没再和蜡烛斗嘴,他也很好奇问题的答案。

    根据那位佩因特的说法,葡萄领不朽教堂烧毁于711年的7月末。他们需要混进还没烧毁的教堂,找到记载“日蚀盾”位置的文件。

    忒斯特自告奋勇负责穿越时段。结果他偏偏挑中了教堂焚毁前一周,时间点选得着实有点微妙。

    忒斯特收起金线,带着诺尔回到枝头:“反正我们只能在这里待上七八天。教堂起火了,我们也该回去了,就这么简单——大家就把它的毁灭当成闹钟吧。”

    是吗?诺尔随便唔了声,他敢拿自己的晚饭发誓,疯修士绝对有别的目的。

    “那么咱们最好尽快开始。”诺尔胳膊勾住魔杖,树懒一样抱住细弱的树枝,“首先要找到那座教堂……”

    “哦,我知道那座不朽教堂在哪儿。”忒斯特格外爽快地承认。

    是了,这小子是追补妖来着,永恒教会不太可能散养他。

    诺尔:“所以你去过那个教堂。”

    “没错,说不定你还能看到过去的我呢。”

    忒斯特这会儿恢复了他白发金眼的模样,他坐在树枝上晃晃悠悠,像只格外嘚瑟的麻雀,“这个时间点,我应该十六岁吧。”

    忒斯特的语气特别平稳,仿佛要给诺尔展示他年少时的相册。

    诺尔看了会儿忒斯特,他发现自己不太能想象疯修士的青少年时期,“带路的事情就交给你了,现在就动身吧。”

    “没必要,我更建议咱们在这里守着,然后搭永恒教徒的顺风车。比如钻进他的口袋或者包裹偷渡,这儿的永恒教徒可多了。”忒斯特难得提出了保守的建议。

    “亲爱的,我不是不相信你的能力。但葡萄领的不朽教堂曾是教会最好的教堂之一。”

    他又轻声细语地补了句。

    好的,诺尔想。最好的教堂之一,这意味着更多高手、更多未知,以及更严密的防护。

    真要打起来,他们得用这倒霉的体型打赢,保证自己活下来;还不能赢得太过火,省得改变历史大事件。这无异于戴着镣铐跳踢踏舞,光是想想,诺尔就有点心累。

    两人最终决定留在软木塞街。

    忒斯特保证自己能认出永恒教徒,而且在这条街,永恒教徒们就像老鼠一样

    常见——

    软木塞街是葡萄领下城区最繁华的街道。这里有在正规街区难以找到的风味小吃,有趣店面,也有比其他地方多几百倍的窃贼、下级佣兵和流浪汉。

    两人拐进街角一家倒闭的旧货店,决定在这里做个据点。

    这家店叫“老乔恩”。店门紧紧锁着,木门边角早有了破损,诺尔侧侧身就能挤进去。更妙的是,这家店的橱窗里展示着木质柜子,其中一个抽屉半开,为他们提供了天然的瞭望点和暂居处。

    诺尔踩过积雪般厚实的积灰,艰难地爬上橱窗。太阳渐渐朝西边歪斜,暖橙色的阳光洒上陈旧的木板,木面摸起来光滑温暖。

    “这个交给你。”忒斯特抱起一个麻线轴,“弄点骨头,做个梯子。我在店里转转,看看有没有其他能用的。”

    这种感觉很奇妙,诺尔想。他一边用麻绳缠着老鼠骨头,一边看着在屋子里蹦来跳去的忒斯特。

    他的背后,隔着玻璃,人群仍然不紧不慢地流动。小贩的叫卖声和食物香气一同钻进店里,时间仿佛未曾改变。

    而他的面前,疯修士卷起窗帘拉绳,把怀表的指针当短剑挥舞,对着成堆的古董纽扣啧啧称奇。光线昏暗,空气温暖,一切犹如梦境。

    ……

    橱窗里的阳光积雪般融化、变薄,最终消失。四轮月亮升起,街道燃起灯光,两人的据点大功告成。

    忒斯特发现了一栋朽烂的玩具屋。他打包了能用的杯盘杂物、几条干净茶巾,又让本恩叼回桌椅。

    半开的抽屉内部,多了铺有干净茶巾的双人床和玩具餐桌。敞开的部分则摆了几个蜡烛头,点燃后,它简直像篝火那样明亮。

    两个人气喘吁吁地坐在蜡烛边,忒斯特从腰包里费劲地拽出一颗葡萄,他将它一切两半,一半推给诺尔。水果的清香炸弹般爆开,火光在水淋淋的切面上闪烁不止。

    诺尔决定不去细想这把剑切过什么。

    “烛光用过隐蔽魔法吗?”忒斯特又递给他一把锡箔做的小勺子。

    “当然。”

    夜色渐深,诺尔和忒斯特坐在抽屉边缘。

    两人膝盖上都放着半颗紫葡萄,吃西瓜似的挖着吃。有个年轻的卖花姑娘倚在橱窗外,鲜艳的花朵几乎要压上橱窗玻璃。

    面前花团锦簇,烛火在背后蹦跳,嘈杂微弱的人声混入夜色,诺尔从未经历过这么……怪异却美妙的夜晚。

    就在诺尔观察一朵格外硕大的蓝玫瑰时,忒斯特余光看向诺尔。

    这是疯修士特地练就的本事。要是直接观察他人,有些格外敏感的人能够察觉。如果用这种法子看,看多久都没问题。

    他的法师先生眉眼舒展,无比认真地瞧着那朵玫瑰。诺尔面部轮廓柔和,身形偏瘦,配上这个画面,那人如同真正的黑夜妖精——小孩子会在童话插图里看到的那种。

    自己大概更像玩具骑兵吧,还得是坏蛋那边的。妖精们总是更喜欢小孩子,他们不会与邪恶骑兵出现在同

    一个故事里。

    唔(),忒斯特不喜欢这条思绪。他将它瞬间斩断(),转移了注意力——

    诺尔的精神比之前好了许多。

    法师先生最近一直按时休息,笑得次数比之前多了不知道几倍。他不再有那种烟雾般的脆弱感,变得越来越……真实。

    偶尔,忒斯特几乎要忘了诺尔是只巫妖。

    他的丈夫状态逐渐平稳,不知道会不会失去那种迷人的疯狂。

    忒斯特的目光从诺尔眼睛移向嘴唇,又移向诺尔弯起的嘴角。在那短短的几秒,他发现自己不再那么想知道答案。

    “那朵花应该是药水染色的,不太像魔法效果。”

    诺尔观察完毕,满足地挖了口葡萄,“你呢,发现永恒教徒没有?”

    “不会那么快。就像这里有几千几万只老鼠,你也很难一下子瞧见老鼠尾巴。”忒斯特说,“永恒教徒要是真光明正大满地跑,葡萄领早完蛋啦。”

    “需要通宵看着吗?”

    诺尔又瞧向窗外,那位卖花姑娘拨了拨花篮里剩下的花,看起来准备回家休息。

    忒斯特没有直接答话,诺尔扭过头,这才发现疯修士的身影消失了。

    橱窗外,小小的白色身影灵巧地攀上花篮。忒斯特先是朝花篮里丢了两枚铜子,继而寒光一闪,最小的那朵蓝玫瑰落下枝头。

    疯修士举着一朵乒乓球大小的蓝玫瑰,有些艰难地挤回店内。他把玫瑰搬到床边,身上的衣服被露水沾湿了一大块。

    做完这一切,忒斯特才坐回原来的位置,身上还带着浓郁的玫瑰味道。

    诺尔手指点上潮湿的位置,温暖的青火燃起,水痕蒸发得一干一净。

    “送我的?”

    “送你的。”

    “我承认,我已经被你吸引了。”诺尔笑着摇摇头,“如今情况特殊,你没必要分心做这些,我说真的。”

    “我觉得这种蓝色更像魔法效果。”

    忒斯特答非所问道,“睡前咱们仔细看看。”

    “原来如此。”诺尔说,“原来骑士先生同样在为求知心付账……等那位小姐发现篮子里的铜子,她肯定以为自己遇到了黑夜妖精。”

    诺尔的声音里满是笑意,“刚才从我这个角度看,你就差一双妖精翅膀。”

    “……是吗?”

    忒斯特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诺尔,回以微笑。

    ……

    夜晚,诺尔人生第一次躺上玩具双人床。

    蜡烛熄灭了,抽屉里唯一的光源只有星空。阴影之中,蓝玫瑰在他的床边静静绽放,美丽的蓝色与香气将他淹没。

    忒斯特背对着他,呼吸浅而均匀。银白长发散在茶巾刺绣上,散发出朦胧的光。诺尔翻了个身,手指绕上发梢。

    屋内的影子静谧如水。影狼本恩正在外面撒欢,寻找垃圾桶里的残骨剩肉。诺尔时不时能听到影狼爪子踩过街道的嗒嗒声响。

    把这一切当成冒险,他

    ()甚至开始喜欢现在的生活了……

    诺尔的胡思乱想还没结束,忒斯特的呼吸突然止住。同一瞬间,诺尔身周一个激灵。他一把抓住床边魔杖,迅速施下隐形法术。

    有股气息在靠近!

    “仲夏夜之梦”连动物都能迷惑,仗着它的庇护,两人放松了不少。可是抽屉外面的那道气息,毫无疑问是冲他们来的。

    忒斯特抬起“背叛者”,诺尔拿起魔杖——

    半张巨大的人脸出现在抽屉外,挡住了璀璨的星空。

    那是属于孩子的脸。

    一个脏兮兮的小男孩,最多七八岁。他脸颊偏瘦,深色发丝乱糟糟地贴着头皮。

    那些头发具体是什么颜色,诺尔不太敢确定——夜色笼罩下,深一点的颜色都像漆黑。就算有黑暗视觉,判断起来也没那么容易。

    但他不会错认那双眼睛的颜色。

    那是双异于常人、极为少见的深紫色瞳孔。它们在夜色中散发出若有若无的光彩,直直瞧向两个人。

    无论是“仲夏夜之梦”,还是隐形咒,显然对这孩子都没有效果。

    【真理之眼】,罕见被动技能。

    玩家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得这个技能,它在npc中有极低概率以“先天才能”的形式出现——这双眼睛的主人能够看破世间所有幻术与假象,他们的双眼只会映照真实。

    诺尔放低魔杖,迅速把情报传给忒斯特。

    “哇!”男孩双手扒住抽屉,小声感叹,“是黑夜妖精!”

    忒斯特仍举着他的“背叛者”,剑尖没有低下半分:“现在是好孩子睡觉的时间,小先生。”

    眼下大概是凌晨三四点,街边的商贩早已散去。这孩子不像有人家看管。

    “我又不是好孩子,无所谓啦。”那孩子还在兴致勃勃地观察他们,“你们的翅膀呢,是被人撕掉了吗?好可怜。”

    “是的,很痛,所以我们现在特别讨厌被人看着。”

    忒斯特往前半步,将诺尔半挡在身后,“您能让开吗?您挡住我们的星光了。”

    小男孩吓了一跳,连忙往后撤了半步,离开两人的视野。

    诺尔听到了玻璃纸摩擦的咔啦轻响,十几秒后,一颗被剥开的糖果被小心放入抽屉。

    一颗非常廉价的糖,散发出有点儿发苦的香气,诺尔嗅不出是什么口味。

    “吃糖会让你们好点吗?”小男孩快速缩回手,怯生生地问道,“我吃糖的时候,伤口就不会太痛,它肯定有某种药效……不要害怕,人类不全是坏蛋。”

    诺尔冲忒斯特摇了摇头,后者终于把剑收了起来。

    “谢谢你,我们不喜欢糖果。”诺尔柔声说,“将它拿回去吧,孩子。”

    “我不叫‘小先生’,也不叫‘孩子’,大家都喊我皮尔——可能是因为我总喜欢捡葡萄皮吃。”

    那孩子果断摸回了糖果,玻璃纸再次咔咔作响,他将它小心地裹回原样。

    显然不足以打动铁石心肠的疯修士:“好吧,皮尔。现在你可以离开了。”

    “可是我一直住在这……”

    皮尔小声解释,“后头的墙洞只有我能钻进来,如果在外面过夜,我会被怪物吃掉的。”

    看来暂时是没法睡了,诺尔点燃那支蜡烛,爬上抽屉边沿。

    坐在抽屉边,他能看到皮尔全身——

    小皮尔的脸瘦脱了形,仍能看出清秀可爱的五官。这孩子穿着过于宽大的脏衣服,看得出他很努力地把自己清洗干净,可是身上还有股垃圾的酸臭味。

    【真理之眼】,多么贵重的能力。

    要是这孩子能被大佣兵团的人发现,不知道多少人愿意供他吃喝不愁……可惜在普通人眼里,他大概只是个眼睛颜色有点特殊的乞儿。

    “被怪物吃掉?……什么怪物?”诺尔问。

    一听到怪物,忒斯特感兴趣地凑了过来,悄悄倚在抽屉口。

    “我也不知道。落单的小孩会被怪物吃掉,大家都这么说。”

    皮尔拍拍肋骨凸出的胸口,声音越来越小,“我、我的眼睛病了,大家怕传染,都不愿意跟我住在一起,所以我只能住在这里。别赶走我,好吗?”

    “他们都在胡说八道,你的眼睛才没病呢!”

    坎多少见地主动开口,语气还是平时骂骂咧咧的劲儿,“听好,小子,你这双眼睛很厉害,那些人根本什么都不懂。”

    诺尔有些惊讶地看着坎多,他闭上嘴,决定让出这场谈话。

    “哇!”发现蜡烛会说话,皮尔的眼睛更亮了,“真的吗,蜡烛先生?我、我总是看到些不该存在的东西,大家都说,只有疯子才会看到那些……”

    坎多的火焰猛地抖了抖,“大家都说,大家都说,你又不是为了那群蠢猪活着。”

    “再说了,疯子看到的东西,怎么就不可能是真的?你觉得我们像是假的吗?”

    小皮尔盯着诺尔看了好一会儿,又探出脑袋,飞快地扫了眼忒斯特。

    “不像。”男孩老老实实地摇头,“我想象不出这么好看的脸。”

    “好吧,就是这么个道理。”坎多翻了个白眼,“虽然我不太喜欢你这个理由。”

    “如果这不是病……我能在这里住下吗?”小皮尔显然对这个问题耿耿于怀。

    “有点骨气啊,孩子,你就该往那边一躺,然后说‘这是我的地盘’。”坎多恨铁不成钢道,脑袋上的烛焰扭来扭去,“你又不跟他俩挤一个抽屉睡觉,怕什么呢!”

    小皮尔不认得自己的眼睛,自然也看不出这截黑蜡烛的诡异之处。他被这言语夸张的蜡烛逗乐了,咯咯笑了起来,他的肚子同时也叽里咕噜响起,几乎把笑声盖过去。

    紧接着,抽屉里飞出一整只烤鸡,差点砸到小皮尔脸上。

    “拿着。”忒斯特终于也爬上抽屉边沿,“就当我们租住在这里的费用,记得帮我们保密。”

    “谢谢妖精大人!”小皮尔紧紧抱着烤鸡,丝毫不在意弄脏衣服,“我肯定不会说的,我谁也不会说!”

    【你还挺温柔。】

    【让他带着我们走动,总比骑着本恩好。】忒斯特耸耸肩。

    【这样至少是双赢。】诺尔想。

    让皮尔带他们出去转转,这想法不错。或许他可以做点儿引导,让这孩子早点被高手发现……

    这个念头刚刚升起,诺尔背后突然一片冰寒。

    ……不能这么做,绝对不能这么做,你会死。

    诺尔的本能尖叫不停,仿佛他脚下的不是橱窗地板,而是万丈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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