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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本命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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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磊付完钱,认真的阅读起来。

    直到太阳快要落山,他才全部记清,又逛了一圈,就出黑市。

    “小子,今晚要请我吃牛肉。”

    刚出黑市大门,一位头发花白的大爷拉住了郑磊的胳膊,向着远处的街道拽去。

    “不是赔了你一两银子了吗?”

    “不够,本命灵器可是相当贵的。”

    “大爷,本命灵器是啥玩意?”

    “本命灵器,就是本命灵器,哪来那么多问题,今晚请客涮牛肉,吃好了,咱俩才能两清。”

    “行吧。”

    郑磊很无奈。

    一出门就看见了大爷,本己退回半步,奈何大爷真是大爷,拽的那叫一个紧,请客郑磊也不抗拒,另外他对大爷讲的本命灵器很感兴趣。  明月酒楼。

    今天生意不咋滴。

    一楼大厅,没什么人。

    二楼包房,客人也不多,在一间靠内侧的包房内,坐着三人。

    一老一中一青。

    老者,头发灰白,身着灰衣,满脸皱纹,精神头很好,特别一双眸子,闪烁着睿智的光芒。

    中年,身着长袍,面容冷峻,手上的筷子正夹起一块大肉,送入嘴里,咀嚼起来。

    青年,身着华服,长的眉清目秀。

    此刻,青年举杯向着中年方位,看似礼貌,实则略带讽刺的开口道:“彦统领,落日城外的村落,如今半数己归入我们黑风山麾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中年男人,丢掉手中的筷子,嘴巴继续咀嚼着,等咽下口中大肉,再端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

    然后,直接将手中酒杯向着桌上一抛。

    噌的一下站起身。

    居高临下的盯着青年,冷冷的开口道:“考虑啥,加入你黑风山当马贼?”

    “信不信老子现在就毙了你这兔崽子。”

    青年脸一阵红一阵白,端在手中的酒水,溅落一地。

    帝边的老者,眸子一直盯着中年男子,早在对方起身时,他也起来了。

    一方面,保护青年。

    另一方面,打圆场,恭敬的开口道:“彦统领,您别误会,少主不是这个意思,您请坐,请坐。”

    “哼。”

    中年男子,冷哼一声,大有深意的瞥了一眼老者,重新坐回位置上。

    青年在老者严厉眼神的示意下,极为不情愿的,先向中年躬身一拜,然后开口道:“彦统领,对不住了,在本失言,自罚一杯。”

    话毕,将杯中所剩无几的酒水,灌入口中,坐回位置上。

    一时间,场面、气氛,都有些尴尬。

    青年坐回位置上后,低头着,脸上的表情却不似先前那般张扬,而是变成焦虑,心中不断盘算着。

    老爹,你和城主的生死战,结果如何了。

    这都半个多月过去了,一点消息都没有。

    还有就是六叔,一直想拉我回黑风山。

    您不在,我回去。

    八位叔叔会要了我的命啊!

    旁边,中年人彦统领,自顾自的倒酒,端起来浅抿一口,心中也盘算着。

    落日城,是这方灵墟的中心。

    对于普通人,一辈子最远就是从村里到城里。

    而对于城卫军的统领,落日城范围内前几号的人物,是知道身处的界域的。

    落日灵墟,方圆不超过千里,最远的地方,他去过,那里一片混沌,看不清,也过不去,像是有堵墙阻隔着。

    而此方灵墟,实力和权利的最高者,乃是落日城城主。

    统御着落日城,以及城外的无数村落。

    与之对立的是,占据着落日山脉的黑风山马贼。

    其首领,同样实力强悍,势力也不容小视。

    半月前,

    马贼首领向城主,发起了【生死战书】。

    城主竟然应允了。

    然后两人都消失了。

    没人知道生死战的地点在哪里!

    没人知道生死战的结果如何了!

    眼下,两股势力都磨刀霍霍,却又都极力克制。

    城主和首领都乃秦级强者。

    胜者,将成为新的落日城城主。

    “城主。”

    中年人彦统领心中叹息,却无可奈何。

    因为,按照大统领的意思。

    倘若城主真的败了,他们也不认可马贼首领当城主。

    新城主,应由城主的后人继任。

    配合五部城卫军,黑风山马贼想破城,痴心妄想。

    是啊!

    彦统领,这段时日,也常叹息,城主怎么这么不理智。

    偌大的落日城不用,偏要只身应战。

    至于眼下,黑风山马贼的老六带上所谓的少主,主动联系自己,无非是想拉拢自己。

    估摸着除了大统领外,其他的三位同僚都是这般光景吧。

    嘿嘿!

    白送的好处,不拿白不拿。

    另一边,

    在酒楼,一楼大厅。

    靠窗的一张桌旁,坐着一老一少。

    桌上架着个清汤火锅,两人都飞快的涮着肉。

    羊肉、牛肉都有,空盘子摆了厚厚一叠。

    哧溜

    老者咽下口最后一块羊肉,放下筷子,端起茶杯哧溜一声喝了口茶,笑呵呵的看着对面的青年,开口道:“小子,火锅就要抢着吃,才香!”

    郑磊放下筷子,喝了口茶,看着厚厚的空盘子,也是微微惊讶,在外界火锅他的吃的真不少。

    川味火锅、粤味火锅、鄂味火锅,连象国的冬阴汤都做过火锅涮肉。

    味道最好的,当属鄂味火锅,至于原因,主菜是腊肉,吃着比较奇特。

    今天这顿火锅过后,刷新了郑磊的吃货记录。

    明月酒楼的火锅,当属第一。

    清汤涮肉,加上酒楼蜜汁的调料汁,简直不要太好吃。

    一人至少吃掉两斤肉,也不知道老头这身板扛不扛的住。

    郑磊可是听说过青槽前龙老爷子,举办过千叟宴,结果第二天,参加的千叟,直接变成百叟。

    据说是吃太多,吃的太好,撑没了。

    “大爷,吃的还满意?”

    “不错,要是再配点酒就更好了。”

    “行,讲讲本命灵器的事,酒管饱。”

    郑磊边说,边从背包中取出一个小瓷坛。

    里面装的,正是灵草酒。

    在塞子拔开那一刻,老者的眼睛都直了,一眨不眨的盯着。

    郑磊,单手托着坛口,重新拿出两只瓷碗,先给老者满上,开口问道:“大爷,讲讲本命灵器呗?”

    吧唧!

    老者右手下意识的擦了擦嘴巴,端起瓷碗一口灌完,呵呵一笑道:“那个我突然想起手上还有些事,改天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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