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重大变革(2)
“母公司的职能主要有以下三方面。”陈昊继续说道,“一是领导职能。具体讲就是制定集团的战略方向,管理集团业务组合,建设集团企业文化包括共同的愿景和价值观,确定并实施重要的投资并购活动,创建集团共同的运作政策、标准和流程,培育集团核心竞争力。二是绩效获取职能。主要是审核批准子公司的战略目标,管理考核子公司绩效,监督和管理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管理集团品牌,监控集团的运营风险。检查、考核子公司业务经营情况。三是资源调配与整合职能。也就是制定和实施子公司间的资源共享机制,整合资金管理、市场开拓、核心人才和能力的培养。结合我们企业的实际,未来母公司的职能可归纳为一句话,那就是为子公司定方向、给平台、管资金、抓品牌、强监督、育人才、促发展。
“那么,子公司的职能有哪些呢?主要也是三个方面。”陈昊继续说,“一是遵守母公司章程,执行母公司有关发展战略、结构调整、专业分工等重大决策。二是严格履行合作协议,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三是行使法人财产权和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担当集团成员企业的角色和义务,服从集团管控,完成年度各项经营目标,以确保企业集团整体发展目标的实现。”
“嗯。”苏德俊赞许地点点头,表示对陈昊介绍的认可。
陈昊的介绍,让苏德俊对集团公司的概念有了清晰的轮廓 。
“陆总谈谈你的想法。”苏德俊又把目光投向了陆飞。
“我觉得苏总关于组建集团公司的构想是超前的。我是佩服你的高瞻远瞩。”陆飞的话既是恭维,也是从华德的发展战略考虑,“从大的方面说,华德组建集团公司是为了扩大市场份额,打造地区建筑业龙头企业;从小的方面说,是为了稳固经营市场,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减少风险波及范围,促进华德各项事业又快、又好、健康、有序发展。刚才陈主任把集团公司的定义作了阐述,说实话,我听了,也是受益匪浅。下面要考虑的就是如何运作了。我大体思考了一个框架,就是将庞学武的六河项目部还有欣荣劳务公司组建为两个直属子公司。其他的分公司依次改组成控股子公司。集团以51股分控股。”
接着,三人就华德“集团公司“组建工作的详细方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探讨。最终,苏德俊将三人商议的意见交由陈昊进行汇总,并尽快拿出一套详细的方案。方案制定好后,仍由三人进行审议通过,然后一边将《方案》发到各分公司征求意见,一边召集中层以上人员会议,部署“集团公司”组建的各项工作。
由陈昊草拟的《华德“集团公司”组建方案》经苏德俊和陆飞审议修订定稿,发到各分公司后,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强烈的反响。95以上的分公司对组建集团持反对意见。反对的理由莫衷一是,有的是不想出注册资金或暂且出不起注册资金;有的没有搞公司的经验,平时靠在总公司这棵大树底下乘凉惯了,一旦让他们单独作为法人公司独立运营,自信不足;还有的本就胸无大志,小富即安,不想劳心费神。当然,也有如阎君浩、郭正栋等这些颇具实力又有经营能力的挂靠队伍愿意成立子公司。
不管分公司是否愿意,都不影响苏德俊的决策。苏德俊一旦思考成熟,且决定要做的事,就必须做到底。为此,他做了最坏的打算,如果在这次公司组建集团的动作中,真有不愿意改革重组的分公司可以退出。这就是苏德俊的气魄,有了这样的心里打算,便心无旁骛,按既定计划继续朝前走,以《华德“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实施集团组建工作。
不久,便将各分公司经理召回华德总部召开集团组建工作动员会议。
会上,苏德俊言近旨远地说:“组建集团,是公司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决策,它的目的意义,在《华德‘集团公司’组建方案》上已表述的清清楚楚。今天的会议上,我不再啰嗦。我要强调的是,如果有不愿意或者仍在观望不前的分公司,我苏德俊既不反对,也不勉强,但咱们的缘分到此结束。你们可以作出新的选择。如果还想继续合作,就必须按照《华德‘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实施步骤,密切配合公司实施改组工作。到新年元旦,我们将举行集团公司成立庆典仪式,从现在起到新年元旦还有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在这四个月里,要完成集团组建的一系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繁多。我只有一句话,如果在节点时间内,仍有无动于衷的,将视为放弃。”
苏德俊的话既语重心长,又表明了态度立场。接着,他对集团组建工作作了总动员总部署,对《华德“集团公司”组建方案》的重点作了阐述说明——
华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华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旗下组建两个直属子公司,若干个控股子公司。两个直属子公司分别为:欣荣劳务公司和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一公司”。上海黄祖云的劳务分公司继续以原有的经营形式挂靠在欣荣劳务公司旗下。庞学武的六河项目部以及六河及天海的零星项目均挂靠在一公司旗下。另将现有的分公司改组为华德集团旗下的控股子公司,依次为:阎君浩的兰泽分公司改组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二公司”;郭正栋的芜湖分公司改组为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三公司”;施宝林的余姚分公司改组为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五公司”;一直排到王顺亚的第十六公司,其中包括内蒙的第十二公司。此外,将张大发的原市政分公司改组为市政公司。
这些子公司既是控股子公司,又称之为加盟子公司,组建成功后,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加盟协议,其核心内容便是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新的界定。集团公司的权利义务是提供企业注册商标、标志、资质、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组合资源给乙方使用,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督导和考核。协助乙方解决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同时,在乙方经营所在地设立办事处和分公司,派驻办事处工作人员。办事处主任兼任分公司经理,代表甲方对乙方经营管理实施监督和提供服务工作,杜绝其进行经营活动。
子公司的权利义务是遵章守纪、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承担经营行为责任,维护甲方良好的社会信誉,创新管理、树立品牌、争创优质工程,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接受当地主管部门和甲方业务检查、指导、监督。同时,足额缴纳各项税金、规费。
为了规避相关责任和经营风险,集团组建后,将原来分公司上交的管理费改称为核定加盟费,其结算形式仍然是基数加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