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死后世界开始爱我 > 第14章 运动会

第14章 运动会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在这之后的第二天,学校的运动会开幕了。

    热闹繁华的校园中,每个班级的学生都在准备好待会要上场的表演。而我和蓝桉、七日悠、北愈四人则坐在操场中央看戏。

    坐在这里感到无聊的我们,期间无意中聊到了自己的梦想。

    如北愈说想当一名画师。

    七日悠说想当一名教师。

    蓝桉则是希望自己和家人永远健健康康的。

    我呢,则是希望能赚大钱。

    不久他们的家人逐渐来探望他们,唯有我独自一人待在原地发愣,静静的等待那个不知道会不会来的养父母。

    七日悠的母亲身材苗条,更是被大家讨论一番,是不是模特和演员?。

    至于北愈的父母和北愈他大不相同,如果说北愈是帅哥,那么他的父母就长得是很抱歉的那种。

    蓝桉的父亲很严肃,看着就不是很好说话的样子。

    轮到他们讨论我的父母时,我也只能用模棱两可的说辞来蒙混过去,反正我是不会说出来自己和他们没有血缘关系的事,更不会说自己是一个孤儿。

    聊到一半时,北愈他父亲忽然走过来说想给我们拍照。

    我们四人就站在一起,摆了不同的姿势。

    这一幕,让我想起了初一那年,和第一任养父母开开心心出去旅行的日子。当时的养父母用相机,把我拍的和现实形合一人。

    那一晚我还记得,自己拿着养父母给我拍的照片,开心得睡不着。

    因为那是我有史以来为数不多快乐的日子,至少养父母并没有对我视而不见。

    只不过这一切,对于现在的我来说都是一场梦罢了。

    拍照完后,北愈的父亲告诉我们,他之后会拿去洗,到时候洗出的照片会让北愈交给我们。

    第二日早晨,我和往常般慢跑在那条海岸的街道下,聆听着海浪的声音,感受着海风扑面而来的气息。

    当我穿过这里来到公园的门口时,不小心看到了蓝桉和另一位五官端正的女孩坐在秋千上。

    “这几天看到你和一位男生在一起呢,他是谁啊?。”

    蓝桉轻轻回道:“他叫听说,是我的一个朋友。”

    “就是那个一脸颓废厌世,且充满了破碎感的男生吗?。”

    “是啦!。”

    “哇塞,那个男生很帅勒,难道你们在交往吗?。”

    “哈哈哈不是啦,就是差不多朋友的关系吧?。”

    “如果你们要是交往了,记得给我说一下,我会在旁边帮你助力的。”

    “谢谢你啦风信子!。”

    我心情复杂的离开了这里,压着轻轻的脚步,生怕自己像之前那样发出一丁点的声音。

    迄今为止,我仍然不明白飞虫和飞虫的瓶颈,也不了解猫咪和猫咪的羁绊,更不了解女人和女人的友谊。

    她即使是一个身体羸弱的女生,也是一个关心于他人的天使。而我呢,却是一个为了未来而迷茫的人。

    她我不同,一个携带希望,一个惧怕幸福。

    她想从喜欢的人得到希望,我却怕给予不了他人幸福。

    这种像水和火的东西,组合在一起会变成悲剧的结果,想想可知。那注定会是一个痛苦的结局。

    与其如此,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接受现实,拒绝一切的欢喜?。

    至少,我是做不到去喜欢任何人。

    光是被人喜欢我就感到寒毛欲竖,更别说去喜欢一个人了。对于我这种恐惧一切幸福的人,都是致命的毒药。

    到了第二天,在学校运动会的时候,我们四人又一起坐在了操场的草地上看别人的表演。

    这时蓝桉忽然聊到了我的事,她兴致勃勃地说:“记得小时候的听说,喜欢把所有错事都揽在自己的身上。”

    她的话使我有些手足无措。

    七日悠仿佛像闻到了什么东西,一脸好奇地对蓝桉问道:“啊,你们难道认识吗?,说来听听?。”

    蓝桉笑着回道:“认识啊,我们是小学同学,后来小学毕业了就再也没有见过了。”

    七日悠微微一笑,“那你说来听听?。”

    眼前的七日悠和蓝桉,那开心的样子与之前跟对方无话可说的样子,简直就是判若两人。

    蓝桉陷入了回忆道:“记得六年级那会,有一次我被人冤枉是小偷,这时候听说跑来说是他偷的。后面真正的小偷被抓住了,那些人才给我们道歉。那会我真的想不明白,他为何会这么做?。”

    蓝桉的这些话说出来,七日悠和北愈一脸恍悟,意味深长。

    说起来这事,记得那时与身体羸弱的女孩邂逅之后,我在校园里的生活还是地狱苦海。可一想到那个女孩都那么努力去治病,如果我还要自甘堕落的话,就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所以我就忍耐着以前的痛苦,努力的融入正常生活。

    六年级第一个学期,有一次我在教室上被同学欺负,这时那个羸弱的女孩她过来帮我解围。

    那个时候她是第一个伸手救我的人。

    这种从孤独的地狱中初次感受到人类温柔的感觉,难以用文字来表达,使我热泪盈眶,心情忐忑。

    世人根本不知道我这种感觉,每天都是痛不欲生的活着,奄奄一息的睡着,提心吊胆的醒来,心如刀割的去学校,再战战兢兢的回家。

    对于从地狱中第一次被希望之光照到的人,那就是被这非世间的食物融入口中。似乎喝上了高浓度的苦艾酒,就那么简单一杯小口,便使人精神错乱。

    后来女孩被人冤枉是小偷。

    她一人百口莫辩,没有人相信她,所有人都认为她是小偷。

    那次看到她孤军奋战的样子,我就想起了自己在学校里一直被人排斥的日子,然后心里越发的同情和不安。

    想起她之前帮助过我,我只有用欠了别人人情的心情,当着众人的面说我自己就是小偷,以报她上次帮了我的恩。

    因为欠别人的东西实在是过于不去。

    正如一句成语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我并不是什么圣人,也没有那么伟大,更没有所谓的舍己为人的精神,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凡人而已。

    所以我这个一无是处的人,能做的只有以报还报了。

    一个得了孤独症的人,早已习惯了被人欺负和冤枉。那么多一条罪和少一条罪对他而言没有区别。反正从开始我就是个小丑,格格不入的人,和被人嫌弃的对象。

    胆小的人习惯了孤独的生活,如果有一天让他得到了幸福,那么他可能会适应不了这种生活而死掉的。

    既然如此,从一开始就不要去救他,帮助他。

    对于他来说,就是对他最好的帮助。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