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杀人
陆恒发现,老孟好像有点欣赏自己。
居然没有因为他这个提议而生气,甚至还想带他去看看,胆子到底怎么样,能大到什么程度。
他们很快来到园区,根据老孟的介绍,这就是埋尸地,地下踩踏的每一片泥土,都埋藏有尸体,甚至还有阵阵尸臭味,从地下传上来。
那个味道很让人上头。
“把人带上来!”
老孟喝了一声。
两个男人,捉住一个胖子,丢在老孟脚边。
“老孟哥,我知错了。”
“我也不想逃出去,但是实在不能不离开,我妈病了,进了icu,我们华洲讲究的是百姓孝为先,我只是想回去看看她老人家。”
“你们不肯放我走,我只能逃出去。”
“求老孟哥看我一片孝心,求你放过我了。”
“我求你了!”
胖子抱住老孟的大腿,苦苦地哀求说道。
根据此人说的话,陆恒大概可以判断,这个胖子是想跑路出去,但很不幸被捉回来。
敢在园区跑路,又被捉回来,胖子大概死定了,老孟应该是想今晚解决此人,但陆恒不太明白,他把自己带来这里想做什么。
“你他妈的,一片孝心?”
“有孝心你就不会来我这里了。”
“张铭你知不知道,他是为什么来了我们这里?”
老孟最后看向陆恒。
陆恒微微摇头,不过他能猜测,这个胖子肯定是犯了什么事情,跑路来这里,躲避国内的追捕。
但是都犯事偷渡出国了,他还想偷渡回去?
“他在老家,失手打死人了,他老妈让他去自首,但他连老妈都敢打,然后遇到了我。”
老孟狠狠地踢了胖子一脚。
胖子庞大的身躯,直接被踢飞了,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能停下来,可见这一脚的力道有多强大。
“你这样的人,也有脸在我面前讲孝心?”
老孟冷声地说道。
胖子又跪在地上,爬着来到老孟脚边,继续苦苦哀求,不要杀自己。
陆恒听了这货的事情,对他再无任何好感和怜悯。
老孟将一把手枪,塞到陆恒的手里,道:“子弹上好了,保险也打开了,你的胆子怎么样,先让我看看。”
他说着,看向胖子,冷声道:“杀了他!”
杀人?
陆恒愣住了。
没想到老孟让自己来测试胆子的方法,不是来埋尸地练胆,而是直接杀一个人。
作为一个大好青年,平时只是见过尸体,生活在华洲,杀人这种事情,正常情况之下,一个普通人一辈子都不可能做一次。
现在让陆恒杀了那个胖子,陆恒一时间接受不来,整个人都是愣住的,拿住枪的手,手心微微湿润了。
经常杀人的朋友都知道,第一次杀人的时候,需要克服一定的心理压力。
陆恒现在就是这种情况。
“你不杀他,今天我就把你杀了。”
老孟的语气中,散发出淡淡的杀意,虽然欣赏陆恒,总经理也见过陆恒,但不代表他不会把人杀了。
他要杀一个人,张晋鹏是管不住。
听了老孟的话,身边那两个男人,把枪口对准了陆恒。
陆恒咽了咽唾沫,心里不断地提醒自己,不要相信这里任何人的友善,所有的友善都是表面的。
他们想把你杀了,就算你的价值再怎么大,可以开多大的单子,也绝对会杀,不需要犹豫。
陆恒咬了咬牙,一个豁出去的样子,把枪口指向胖子,果断地扣下扳机连续开了三枪。
系统里面,他是兑换了枪械精通,对于开枪这些操作完全不陌生。
但是在这种环境之下,他还得表演得很陌生,甚至很害怕,开完枪了,把手枪丢在地上,满脸的惊慌失措。
再看那个胖子,胸口上多了三个血洞。
死翘翘了。
原来这就是杀人的感觉,陆恒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地把这种不适应压下去,又表现出一种事后超级兴奋的样子。
害怕是第一次,这是人的正常反应,兴奋是做了之后,对这种事情的渴望和激动,以引起老孟的注意。
果然,老孟满意极了。
“哈哈……”
老孟捡起手枪,笑道:“我就说了你很不错,这三枪开得很好,把胖子埋了。”
他搭着陆恒的肩膀,又道:“我们回去喝酒。”
陆恒故作害怕,有些颤声道:“老孟哥,我能不能回去歇一歇?”
“那你今晚先休息,我们明天再喝酒。”
老孟很难得地,没有再强求太多,又道:“听说埃丁久已经把那个小丫头送去你的房间,杀人之后就该回去发泄一下,走吧!”
陆恒微微点头,随后问道:“那我的请求……”
“白天的时候,你去诈骗窝。”
“我有需要你帮忙的地方,会去找昂莱要人,他不敢不给。”
“有时间了,我找一个任务,带你出去见识见识。”
老孟拍着陆恒的肩膀。
陆恒苦笑道:“多谢老孟哥!”
老孟敛去了刚才的凶狠,又表现得满脸和善地说道:“既然你选择了要走这条路,我愿意扶持你,也想为自己找个接班人,不过能不能接我的班,就看你自己的能力,否则只能继续回去诈骗窝。”
“我懂!”
陆恒说道。
不过对于老孟的话,只是相信一半。
这里的人,基本不能信任。
这里是一个,可以吃人的地方。
很快,回到宿舍。
老孟给了埃丁久一个电话,问清楚分配给陆恒的房间在哪里,就把人带过去。
“好好发泄吧!”
离开之前,老孟又叮嘱了一句。
陆恒还有些不好意思,随后拿到钥匙,推开自己的大门进去。
这里是一个一房一厅的房间,里面的大床、沙发、电视等家具,一应俱全。
还有厕所、厨房等设施。
陆恒进来的时候,浴室那边,传来了动静。
下一刻,任雨萱出来了。
不过任雨萱穿着一身,应该是埃丁久,或者昂莱送来的睡衣,这衣服的布料比较少,甚至比较通透。
把里面的情况,呈现在眼前。
那粉红色的贴身衣物,依稀可见,朦朦胧胧的样子,最让人犯罪,最能让男人忍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