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章 后宫文里的倒霉蛋1
睁开眼睛,就发现天花板竟然离着她非常的近,在懵逼了一瞬之后,扭头查看周围的情况,这才发现自己原来是在一间宿舍里。
这间宿舍里都是上下床,而原主睡的是上铺,所以睁眼才能看到天花板近在咫尺。
看了看宿舍里并没有其他人,云默默的闭上了眼睛:“1101,传输剧情和记忆吧。”
这是一本后宫小肉文,而原主是这本书里的一个倒霉蛋。
有多倒霉呢?
他是男主后宫团一名成员的前男友。
原主的愿望也不是要让知云给他报仇,他的愿望竟然是要让前女友后悔。
知云……这是不甘心在作祟吧?
毕竟在知云看来,其实原主的这个女朋友真的很一般。
首先长相只能算是中上之姿,当然配原主是绰绰有余,因为原主的长相太普通了,普通的扔在人群里也找不着。
其实是这位女朋友看起来也不太聪明的样子,学习成绩只能说是一般,而且还拜金,要不然也不能轻易的就被男主勾了去。
要让知云来说,这样的女人实在是不必牵挂,因为不值得。
也不知道原主的脑回路是怎么想的,对这样一个要容貌没容貌,要才华没才华的女人竟然还不甘心,也不知道是因为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还是恋爱脑的世界她无法理解。
不过幸亏他的愿望是要让前女友后悔,而不是让她去挽回前女友,否则知云绝对会给他来个任务失败瞧瞧。
男主熊天,原本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屌丝,而且还又矮又胖,脸上还长满了青春痘,学习成绩一般,但也绝不是出类拔萃的那一类。
然而有一天,熊天撞了大运,得到了一个金手指~~气运系统,只要完成任务就可以改变他的形态,是在系统的安排下,在熊天连续完成了几个任务之后,脸上的痘痘不见了,身上的肥肉也减少了,甚至就连个子都长高了。
于是熊天变成了熊霸天。
知云算算日子,现在的熊霸天已经得到了系统,并且身体已经得到了初步的改造,至少现在不是矮胖挫了,而是成为了一个跟原主差不多的,扔在人群里毫不起眼的人。
不过用不了多久,就会随着他完成一个个任务,而渐渐变得越来越帅。
知云的两根手指摩挲着下巴,想着该如何让原主的女友后悔。
熊霸天再将自己的身体改造成帅哥之后,还变成了有钱人,这也是原主的前女友唐芳华改投熊霸天怀抱的原因。
毕竟熊霸天比原主有钱,而唐芳华拜金,所以在熊霸天朝着唐芳华勾动手指的时候,唐芳华毫不犹豫的扑了上去。
现在的原主还没有跟唐方华分手,毕竟谁让熊霸天现在还没有完成对身体的改造呢,剧情里,他想变得有钱,还要在将身体改造之后才会出现。
思考了一会,知云已经有了主意。
既然唐芳华是个拜金女,那知云就比熊霸天更有钱好了。
至于说原主长相普通,对于握着金手指的知云来说,想要将这具身体改造成一个帅哥,也并不难。
不过在宿舍里显然是不合适的。
而原主,唐芳华以及男主之所以都是学习一般,是因为他们是校友,而就读的这所学校,是一所职业中专。
考不上高中和大学的,花点钱就能上的那种中专。
凡是来这所职业中专里上学的,其实也不是来学知识的,而只是来混个文凭而已。
毕竟现如今这个社会,仅仅初中毕业就出去工作,几乎都相当于是文盲了,无论走到哪里都要被人看不起的。
原主也是来混文凭的。
所以当知云整理原主的记忆时,并发现他在进入这所中专之后,所学的知识非常模糊。
知云准备第一件事就是先疏远唐芳华,对于这个女人,知云是看不上的,所以连虚与委蛇的这种表面功夫都懒得做了。
不过疏远归疏远,她可没打算跟这个女人分手,她要等这个女人主动提出分手。
从上铺爬下来,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就出门了。
她不想再住在宿舍里了,准备出去租个房子,不过目前宿舍里的这张床位,她也不打算退,反正学校又不收住宿费。
很多学生都是这么干的,宿舍里保留一张床位,再在学校周围几个学生合租一套房子,为的就是有一个单独的房间。
这样在有了女朋友的时候,才有了“自由活动”的场地,要不然将女朋友带回宿舍里总归是不方便。
原主之前也是有这个想法的,只不过是苦于囊中羞涩,才一直没有付诸行动。
~~原主也是穷屌丝一个。
出了宿舍楼,往校门口的方向走了大约400米左右的距离,就能看到一座蓝球场,场上有两只队伍正在对决,周围还有许多围观的观众和拉拉队。
知云走过那里的时候看了一眼,然后就发现了男主。
此时的男主还只是个容貌普通的男学生,正拿着一瓶矿泉水,充当着毫不起眼的观众。
绕过蓝球场,再经过几座教学楼和一座办公楼,就来到了大门口。
此时已经是傍晚,学校的大门敞开着,门卫不负责任的坐在门卫室里喝茶,对于这些学生的进进出出根本不管。
也不查验进来的是不是本校的学生。
总之就是~~挺乱的。
出了校门口,往前走不了多远,就到了一条繁华的街道。
每到傍晚,这里就跟菜市场一样,各种各样的小摊摆在道路两旁。
看到有卖小吃的,知云觉得肚子饿了,掏了掏身上的口袋,发现只有二十几块钱。
原主的经济状况并不好,每到月初他在回家取了生活费之后,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在学校的食堂里充足够他吃一个月的饭票菜票,剩下的才是他的零花钱。
而现在只是月中,原主的身上就已经剩下这点钱了,这是因为,前几天唐芳华刚找他借了100块钱。
当然,是有借无还的那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