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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混吃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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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模糊不清,隐隐约约听见有什么东西在响。

    渐渐地,声音越来越清晰,哦,是手机的闹铃。

    杨煜伸手去摸手机,闭着眼睛关掉闹铃,继续闷头大睡。

    再醒来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

    他揉着眼睛,用力的睁开双眼,拿起手机开始点外卖。

    看着饱了么和丑团,在上面来来回回选了接近二十几分钟。

    随便点一个吧,不能再纠结了。

    不然又要很晚才能吃饭,还得遛狗呢。

    杨煜点完外卖,胡乱的穿好衣服,来到洗手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骨瘦如柴,脸上几乎没有什么肉。

    1米78的身高,只有100斤不到。

    头发油的不行,牙齿好久都没有刷过了。

    牙刷、牙膏放在那里几乎就是摆设,胡子拉碴一大把。

    穿着沾着油渍发黄的白色体恤,下身是洗的发白的黑色短裤。

    脚上穿着一双拖鞋,出门只需要换个人字拖就行了。

    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那一双眼睛。

    长长的睫毛向上略微的弯着,仿佛带着钩。

    大大的眼珠疲惫时,看起来略显颓废。

    集中精力直视前方时,又仿佛带有一丝杀气。

    故作深沉时,还是那样的帅!

    杨煜捏了捏脸颊,自嘲的笑道:“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这个年少时的戏言,自己也算是完成了一半!”

    想起昨晚睡觉前,自己立下的誓言:“早睡早起,努力奋斗!”

    还专门为此设置了闹钟,然而并没有卵用。

    其实也算不上昨晚,都早上六七点了。

    反正对于自己而言,人生就是这样一个循环。

    算了不想了,该去遛狗了,遛完狗回来外卖差不多也到了。

    吃饱喝足,再打打游戏,看看直播和视频什么的,美滋滋!

    杨煜随意的拿起帕子洗完脸,来到客厅。

    看着笼子里70多斤的拉布拉多,抽出张纸巾打开笼子:“坐到,杨娜娜。”

    猛虎出笼般的拉布拉多应声坐好。

    这只70多斤的胖狗叫做杨娜娜,是杨煜的姐姐杨玖养的。

    不然的话,就他这个鬼样子。

    靠着信用卡混吃等死的人,哪有精力和闲情来养狗?

    杨煜拿着纸巾给它擦掉眼屎,套好牵引绳:“走,胖猪儿,出发。”

    杨娜娜兴奋的向着他蹦哒了两下,表示自己听懂了。

    尾巴摇的跟电风扇一样!

    “你都好哦,一天到晚除了吃就是睡。还有人专门来照顾你,带你出去耍。”

    由于一个人待的时间太久了,他已经习惯了自言自语,或者跟杨娜娜讲话。

    杨煜出生在广东,刚生下来不到三个月。

    就被母亲带回了重庆老家,交给爷爷抚养。

    然后父母离异,他被判给了父亲。

    杨煜从小到大就见过母亲一面,那是他十岁生日那天。

    结果不如不见。

    杨煜小的时候,特别羡慕别人家的孩子有父母疼爱。

    特别是看到,别人的妈妈抱着自己的孩子。

    唱着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的时候。

    所以当爷爷对他说:“明天你就可以见到妈妈了。”

    杨煜高兴的一晚上都没睡着!

    想着妈妈长什么样子?穿什么样的衣服?

    想着自己以后也是有妈妈的孩子了,不会再被人欺负和嘲笑没有妈妈。

    甚至做梦都梦到了,梦里妈妈穿着一件红色的外衣。

    杨煜想看清楚她的脸,却怎么也看不清。

    第二天,杨煜如愿以偿的见到了母亲。

    跟梦里一样,穿的是一件红衣服。

    在爷爷的缓和下,母子两抱头痛哭。

    母亲说着自己是多么多么的不容易,多么多么的想杨煜。

    以前是没办法,以后会好好照顾他,尽到一个当母亲的责任!

    希望他不要因为以前的事,对自己有所隔阂,能够原谅自己!

    杨煜哭着安慰着母亲,叫着妈妈。

    哭的撕心裂肺!

    可惜他猜中了开头,却没猜到结局。

    人生很多事,真的很难料。

    人啊都是会变的,或许她根本就没变过,本来就是那样。

    后来杨煜再也没有见到过她,听别人说:“她又嫁人了,还生了几个小孩。”

    杨煜对此,也只是淡淡一笑。

    对于杨煜而言,她只是个陌生人了,自然不会有什么期望。

    连一点情绪都没有,仿佛在听别人的故事。

    如果从来没有见过,还能抱有期望。

    偏偏她出现了,给了杨煜希望,又亲手把这希望给掐灭了。

    杨煜刚回到重庆老家的时候,因为太小爷爷不会带。

    就花钱给他找了个干爸、干妈,帮忙带孩子。

    直到三四岁时,才被爷爷接回家照顾。

    爷爷家,在重庆下面的一个小村子里,也就是农村。

    干爸和干妈对杨煜挺好。

    特别是干爸,因为没有儿子的缘故,对他就像对待自己亲生儿子一样。

    小的时候,杨煜特别喜欢去干爸家玩。

    干爸是做白事的,也就是吹手、锣鼓、还有舞狮等。

    每回早上,干爸忙了一夜回来。

    如果做的活是吹手、锣鼓就会给他一块钱零用钱,如果是舞狮就会给两块。

    别小看这一两块钱,那个时候杨煜除了这个,根本就没有过零花钱。

    因为是留守儿童,没有母亲,父亲也常年在外打工。

    有时候学费都不寄,全靠爷爷。

    记得杨煜第一次见到父亲和后妈的时候,刚好是过年。

    他和姐姐给父亲和后妈拜年,父亲给了一块钱红包,后妈给了两块。

    后来干爸家的姐姐,招了个入赘的老公,两人生了个男孩后。

    杨煜就感觉一切都变了,干爸最疼的人不是自己了!

    记得那是一个夏天,那个时候他16岁。

    因为没钱吃饭了,去干爸家蹭饭。

    经常被干爸家那个小屁孩欺负,杨煜都忍了。

    16岁了,早懂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个道理。

    有一天他实在没忍住,动手打了那个小屁孩。

    那个小屁孩就一直哭,后来干爸回来了。

    那是杨煜第一次见干爸对自己沉着脸,也觉得委屈就出去散心了。

    回来的时候在后门听到干爸说:“他不是我亲生的,他要是我亲生的,我早动手打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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