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参加订婚宴
初三一大早,舅舅一家三口过来了,说是来拜年,可往年只有舅舅一个人过来,这次三个人一起来,也算是稀奇。
刚落座,舅妈钱小琴就开口直说了来意:“小敏,你妹妹不想读书了,这么小个年纪在家待着也不是事,昨天给她姑打了个电话,问能不能帮丽华在城里找个事做,她姑说没有现成的事,得自己去找,你在她店里卖衣服,也在外面待了大半年了,你能不能帮丽华想想办法,把她带出去找个事。”
舅舅家就一个独生女儿,叫付丽华,比王小敏小一岁,虽然也是农村的,却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在家什么事都不做,吃的喝的都是舅妈端上手。
王小敏看了一眼吃着花生,嘴没停过的付丽华,有些为难:“舅妈,我虽然在外面待了大半年,但很少出门,也不认得什么人,没有什么路子,找工作怕是要丽华自己去找。”
见王小敏这样说,钱小琴直接说了自己的目的:“小敏,你看要不这样,你是姐姐,你就把现在这个事让给丽华做,你本事大,再去找份事好吧?”
听到舅妈的话,王小敏有些吃惊,这是怎么说出口的?
王小敏看了眼舅舅,一旁老实巴交的舅舅红了脸一声不吭,而她的表妹放下正在吃的炒花生,走到她身边,两只鸡爪似的手攀上她的胳膊:“好姐姐,你就帮帮我我吧!”
“丽华,不是姐姐不帮你,这个事你不一定做得来。”王小敏说的是实话,卖衣服既要手脚勤快,为人还要热情,有礼貌,能够察言观色,像表妹这样一问三不知,能坐着就不站着的,怕是做不了一两天。
付丽华见表姐不答应,忙噘着嘴去找付春娥:“大姑,你看看姐姐!”
付春娥有些尴尬地笑了笑,虽然都是亲人,毕竟小敏才是她的女儿,即使她再包子,也分得清孰轻孰重。
“不如这样,你先在家里玩一段时间或者去学个手艺,我看学做衣服就不错,镇上有几个裁缝店,肯定有招学徒的。”
“那么辛苦,我才不要学那个。”
正说着,王老太过来了,大儿子一家去走亲戚了,没人做饭,早上在门口看到二儿媳妇的娘家来人了,想着可以不做饭,来吃现成的。
“哟,真是巧啊,原来是小敏舅舅舅妈来了!”
“小敏,年前不是跟你说了吗,砖瓦厂老板的儿子,你可想好了,几时见见”
钱小琴一脸八卦地问:“王奶奶,过年好啊!您说砖瓦厂的儿子是怎么回事?”
见有人打听,王老太来了兴致,将要给王小敏介绍相亲对象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钱小琴听得也认真,中间还问了好几个关于男方家的问题。
直到吃完饭回家的时候,钱小琴都没有再提要去付春红服装店的事,就好像是忘了一样,也许是因为王小敏拒绝而断了这个念头。
直到三天后,王小敏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原来钱小琴听了王老太的话,第二天就找了媒婆带着付丽华去相看,大概是一见钟情吧,一天相处下来,两人就定下了婚事,打算初八办个订婚宴,初六舅舅来请客的时候,王小敏一时还未应过来,原来两个陌生人可以在一天之内就将终身大事定下来,实在是让她大开眼界。
不过也让她放下一桩心事,之前还想着要怎么应付奶奶,现在不用愁了,只是王老太听了这事,气得在门口跳起脚来指桑骂槐大骂了一顿,王小敏懒得理她。
到了初八她高高兴兴地带着妈妈和哥哥去舅舅家吃酒。
在酒席上,她见到了那个砖瓦厂老板的儿子,顶着一头黄头发逢人就发烟敬酒,到王小敏这桌的时候,非逼着王小敏喝了一杯白酒才罢休,喝完,黄毛的眼神还直勾勾地看着王小敏,直到被付丽华拉走。
很快到了回江城的日子,给小姨带了几瓶腌菜,还有家里的鸡蛋,这正宗的土鸡蛋在城里可买不到,家里攒的鸡蛋除了特意给小姨留的,其它的早让外面回村来的人收走了。
“哥,年后再买五十只鸡崽吧,去年喂的到下个春节的时候卖掉,这样一批接一批,不至于断了档,我看你喂得很好,鸡蛋黄都是金黄金黄的,炒出来香喷喷的。”
“小敏,你和我想的一样,我也想着这样循环放养,虽说赚不了大钱,赚点零用还是可以的。”
王小敏感觉哥哥变了很多,比从前爱说话爱笑了,一天忙到晚忙着,却还是乐呵呵的,年前将家里养的几只鸭还有鹅拿去卖了几十块钱,又不知道从哪里捉了几只兔子回来养。果然,不管什么事情做好了,就能让人有成就感。
王小敏由衷地替哥哥感到开心,她也期盼着这个家越来越好,同时,她心里也有一种紧迫感,自从上次和小姨去了广深市,她感受到了沿海城市的蓬勃生机,这蓬勃生机中蕴含着无数的机遇。
但是眼下,她没有本钱去做什么,只有稳扎稳打,她利用空余时间看书,写作,学英语,上次在广深市的服装档口,她看到好几个档口的老板用一口流利的英语和外国人在谈生意,不管以后用不用得上,学会了总没有坏处,还有小姨家里各种服装杂志,被她翻了又翻,人总是要在不断的学习中成长,学习不局限于教室,社会更是一个大课堂,里面要学的更多了。
只有不断学习的人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