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谈判,收购成功
“算是吧。谈一个与网吧相关的收购。”林晨拉了把椅子坐下,回答道。
闻言,尹琴诧异看了林晨一眼,打趣道:“一声不响搞这么大的动静,难怪天天逃课请假。”
“让你当班长真的一个错误的决定。”
“嘿嘿,这不是随便弄着玩嘛。”林晨谦虚道。
“随便玩玩?”
尹琴脸上写满了不信。
她又不是没有去星河网吧。
就这样说吧,他这个学生开的网吧,在短短的几个月就坐到了晋省的龙头。
还随便玩玩。
她都还没说林晨身后的家世。
“咳咳。”林晨尴尬的轻咳一声。
尹琴扫了林晨一眼,摆了摆手说:“行了,我还不了解你吗?”
说着,她拿出了一张请假条递给林晨:“自己填,早去早回。”
闻言。林晨比了一个ok的手势,接过请假条拿着笔就开始填写。
“我可得提醒你一句。请假逃课我可以纵容你,但是学期的节课考试,还有专业考试必须给我参加。”趁着林晨填写请假条的功夫,尹琴提醒道。
说罢,她顿了顿颇有深意的说:“我知道以你的家庭,想要拿到毕业证非常的简单。但是该做的面子工程还是要做,别让学校难做。”
“别到时候你功成名就了,多了这样一个污点。”
“我保证准时参加。”林晨沉声保证。
尹琴这番话说的比较深刻,话里的意思他都明白。
本质上其实就是说一个人的价值地位与规则的关系。
当一个人的价值和地位到达了一定的程度,那他就可以让社会的规则为其让步,甚至于践踏规则。
反之那就好好的遵守规则。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都是非公开的。
“嗯,我记住了。”尹琴笑着点了点头。
对于林晨这个学生,她是抱有很大期望的。
大学的年纪就开始创业开网吧,而且还在短短的时间内通过正当的手段一跃成为了长安市行业的龙头。
最关键的是,脑子灵光懂人情世故,背后还站着一个晋省的首富。
就这样的人,以后想不成功都难。
可以预料的是,再过几年晋省工业大学就要以林晨为荣了。
这也是尹琴为什么对林晨特殊对待的原因了。
特殊对待除了血缘关系,那就是一个人的价值和地位了。
“还有个事情。”
“什么?”填完,林晨将请假条交给了尹琴。
“关于你班长职位的事,你倒是会当甩手掌柜,把所有事情丢给陆依依。”尹琴瞥了林晨一眼,继续说:“看你现在也没时间,我让陆依依顶上你的位置。”
“我没意见。”林晨摊了摊手,他巴不得陆依依当班长。
现在班长的职位对于他完全就是一个累赘。
“嗯。”
在尹琴手里拿到请假条,林晨第一时间动身前往火车站。
买好票,林晨在经历了长达十几个小时的火车以后再一次踏上了京城这片土地。
下了火车,林晨第一时间和邓城打去了电话。
最终两人商议决定在明天民大旁边的咖啡店见面。
为了此次的收购,林晨特意带上了一位律师和负责他安全的保镖王国强。
王国强原本是爸公司安保大队的一员,与刘勇是战友。
因为林晨身边缺少安保人员,所以他特意问他老子林大富把人要来的。
“咱们先去酒店修整一晚上,明天正式签订合同。”打完电话,林晨对着两人说道。
三人中,以林晨为首。
在听完,两人也是点了点头。
随即三人便找了家酒店凑合了一晚上。
隔天早上,吃完早饭,一切准备就绪后林晨三人便坐上出租车前往了约定的咖啡店。
而另一边的邓城几人也是早早的起床准备。
事关180万的合约,让他们打起了12分的认真。
为了表示重视,四人西装革履带着自己请好的律师同样赶往了咖啡店。
约定的见面的时间在上午的10点,但是双方最终在9点半左右就碰面了。
“是林总吧?”通过电话确定样貌穿着以后,邓城笑脸迎了上来。
“我是邓城。”他自我介绍道,介绍的同时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你好,邓总。我是林晨。”林晨脸上同样挂着笑容,他伸出手与对方一握。
说完,他又将目光投向了邓城身边的三人客套道:“想必几位就是邓总的合伙人兼室友吧。”
闻言,三人也是纷纷的解释自己。
在一番礼貌的寒暄过后。
一行人各自点好咖啡坐下就开始了正式的谈判。
“邓总客套话我也不说了,咱们直接开始吧。”林晨率先开口将话题引入。
“没问题。”邓城点了点头,今天的判断他们这一方由他为主导。
“按照咱们昨天商议好了,我已经让人写好了合同。您看看有什么问题没有?”林晨继续说。
他话音刚落,在其旁边的律师就立马从自己公文包里面将合同拿出来,然后双手奉上递给了邓城。
邓城从林晨律师手中接过两份合同,随即拿出其中一份给了自己的律师。
做完这些,他才低头认真的翻开合同。
一份价值180万的合同,他不得不谨慎。
俗话说防人之心不可无。何况还是生意场上这种吃人的地方。
而带上专业的律师也是以防合同内的陷阱。
此时,座位正对面的林晨看着低头认真的看着合同的两人也没有出声打扰。
而是静静喝着咖啡等着两人看完。
等待了大概半个小时以后,邓城和其律师才先后的合上了合同。
邓城朝着自己律师投去询问的目光,只见律师轻轻的摇了摇头。
其代表的意思非常明确,合同没有陷阱和坑人的条款。
在律师传达的信息收入眼底,邓城换上了笑容,组织了一下语言对着林晨问:“林总,合同大题没有什么问题。但还有一些细致末梢的小问题,我持有不同意见。”
合同的内容基本上和前天他与林晨电话沟通时一致。
“请说。”林晨示意对方说。
有不同意见很正常,他亲自跑一趟不就是谈判来了吗?
“就是关于这一条,有关于我方不能3年内不能在从事网吧管理软件的生产活动。”邓城将合同推到林晨身边,指了指合同一条内容说。
“邓总,我来解释一下吧。之所以我加上了这一条内容纯粹是给我们提供一个保险。总不能我们前脚刚收购了网吧通,后脚你们又可以在复制一款软件出来和我们竞争而不受法律的限制吧?”
“您说是不是这个理?”
闻言,邓城顿时就悻悻一笑。
他确实是没有想到这一层。
想了想他也觉得对方加上这一条无可厚非。
就像林晨所说的,他们刚拿到了180万后,还可以不受限制的继续开发相同的产品。
那林晨所花费的180万岂不是白花了。
想到这一点,他便同意了加上这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