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这才是挣大钱
这可把我给吓坏了,好在我眼疾手快扶了她一下。
芳姐冲我摆摆手说,她没事,就是这几天熬的。
我把芳姐抱上床让她躺下又给她盖好被子。
芳姐这一觉睡到天黑才起来,我给她煮了碗“葱花面”打了个“荷包蛋”
芳姐暂时没了后顾之忧整个人精神了不少,旅行社的业务也恢复了正常,她依然是在家里办公。
由于她老公一直住院治疗,之前的那个保姆自然也就辞退了。
原本我是不想把她辞退的,毕竟妙妙也就是芳姐的女儿还在上学,生活起居不能没人照顾,最起码得有个人做饭。
然而妙妙这孩子很懂事,为了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说自己可以独立。
妙妙的学校离我住的小区很近,我对芳姐说中午就让她到家里吃饭中午还能休息一会,反正就是多双筷子的事儿。
妙妙这孩子性格有些内向,其实也不是内向。
只是与不熟悉的人没话,一旦混熟了还挺活泼开朗的。
我当时二十岁刚出头,比她也就大个五六岁,相互之间没有什么所谓的“代沟”
慢慢的熟了以后,有些事情她不跟芳姐说反而会与我谈谈。
比如说哪个男生给她传纸条了、哪个同学过生日要送什么礼物、、、、、、
十七八岁的女孩已经是成年人了,同学之间少不了一些“社交活动”
芳姐的思想有些“老旧”,总觉得这些对与学生来讲完全没有必要,把书念好就行了。
我经常会背着芳姐悄悄的给妙妙一些零用钱。
也不多,每次就是三百二百的。
妙妙平时嘴上叫我李叔,但实际上却好像把我当成了哥哥。
说实话,当时我的心态也发生了变化。
怎么说呢?
我与芳姐的关系又或者说我对她的情感就已经很复杂了。
再面对妙妙我自己有些捋不清关系,又或者说搞不清楚自己的角色。
夏云端早就知道芳姐的家庭情况,心里一直都是很同情的。
而且她对芳姐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从未感到反感又或者是“吃醋”,也从来没提醒过我什么。
反而好像感觉芳姐与我的关系原本就应该是这样的。
我不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也从来没问过。
但是我分析、只是分析,她应该是能感觉到我对芳姐的情感是很“扭曲”的,同时也能理解这种“扭曲”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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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年中国申奥成功,之前我对此并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到了两千零六年零七年的时候,我感觉整个社会都发生了变化。
酒店、旅行社的生意翻着翻的增长,城市外来人口越来越多。
一栋栋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一些所谓的“献礼工程”也初见端倪,棚户区改造也纳入到了政府日程。
随之而来的是物价飞速的增长,人们兜里的钱好像也越来越多。
我们这座城市离北京很近,开车大约四五个小时,被人们称之为首都的后花园。
我“颓废”了差不多有两年的时间,倒是没有吃喝玩乐,可也没有任何“进步”
说白了,我那两千万已经有些发霉了,依然放在那里一直没有动过。
其实这也不能怪我,夏云端一直是持观望态度。
她的那些野心一直没有得以施展,我不知道她在等什么。
夏雨的父亲退了。
然而夏雨这个人很厉害,不知道是通过什么关系进入了省厅而且还担任要职。
巴特的势力超越了小海,手下的“小弟”已经不计其数。
也不知道是谁给起的名字,反正人们都知道“蒙古军团”
说实话,小海的能力比巴特强太多了,但是巴特听话好控制,渐渐的夏雨就冷落了小海。
当时巴特的势力真是太大了,整座城市的治安并不是警察说了算。
当然了,他势力再大还是要听夏雨的。
省厅的领导甚至是“一把手”都要看夏雨的脸色。
小海这个人很聪明,夏雨虽然冷落了他,但他却把巴特拿捏的死死的。
巴特这个人有勇无谋,小海正好取长补短,而且两个人还是战友。
当时人们给小海起了个绰号,叫“小扇子”
意思是说他像诸葛亮似的很有“谋略”,是摇鹅毛扇的。
俗话说:尾大不掉!
夏雨有的时候也不能百分之百的控制巴特。
我之所以要说这么多,那是因为我与巴特的关系与一般人都是不一样的。
对了
那时我与巴特小海拜了“把子“,还认了巴特的妈妈为干妈。
这是夏云端的意思,目的就不用说了。
说实话,我从心往外是不想与他们搅和在一起的。
可夏云端却说这是我们资本,当时我有些不理解。
然而事实证明当时夏云端是对的。
这里解释一下,只是暂时是对的。
奥运前期,房地产业蒸蒸日上,一处处商业楼盘拔地而起。
然而当年的房地产行业还属“新兴行业”,各种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健全。
说白了,就是空手套白狼!
打个比方,我现在有一块地准备要开发建商业住宅。
通过关系就可以用这块地向银行抵押贷款。
银行当然要对这块地的价值进行评估,这里面的猫腻就很大了。
土地的价值是无法准确评估的,这里面有很多因素。
评估一个亿也可以,两个亿也不“出圈”
这个时候就可以“借鸡生蛋”,用一块地撬动几千万甚至是上亿资金。
五证不全提前预售、延期交工、一房多卖、、、、、、
再说说“拿地”,这里面的“猫腻”更大,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卖地。
有明着拍卖的,也有“暗箱操作”凭关系私下交易的。
什么都可以人为操作,包括土地价值评估。
在华夏,关系才是第一生产力!
只要有关系再舍得花钱运作,原本几千万的地皮用不了几百万就能拿到手。
楼盘建设成本在整个儿项目中其实所占比例很小。
而且还可以要求施工方“垫资”,自己基本不需要投入多大的成本。
然而施工方也不怕你赖账,大不了用房抵账。
就拿一座六层四个单元每层两户的普通商业住宅为例。
一共是四十八户,每户平均价值就算十万,一共是四百八十万。
然而建筑成本是两百八十万,这是当年的行业标准。
这栋建筑就产生了两百万的“毛利润”,那十栋、二十栋呢?
一般住宅小区往少了说也得二三十栋,这就是几千万的“毛利润”
假如好几个项目同时进行呢?
一个普通商业住宅项目的周期大约是九个月,也就是说从开始建设到“交钥匙”一般需要九个月。
而且在项目建设期间就已经开始预售了,甚至还没有施工就已经开始预售了。
一般情况下,项目还没有正式交工成本就已经回来了。
这就是当年那个时候房地产也的真实情况。
我手里当时有两千万现金,夏云端之所以没有再投资酒店是因为她又有了新的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