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是的,活下去
苏晓自然是个没心没肺的,对她而言,有吃有穿,能好好活够每一天,便是莫大的快乐,至于其他的诸多烦恼,自然是不用过多计较的,毕竟人生不过三万天,又何必日日在愁苦中度过,只会对不住自己罢了。
苏晓的一双眼睛是极具灵气的,又大又圆,看着不谙世事,长长的睫毛轻轻翘起,像是山涧中的小鹿,不过毛茸茸的眉毛弯弯挑起,看起来又具有了小狐狸的狡黠,就是这么一双灵动漂亮的眉眼,让人对她的印象极其深刻,总是想要进一步窥探那亮晶晶的眼瞳。
从莲轻禅这个角度看下去,苏晓一张樱桃小嘴轻轻抿起,时不时又勾起嘴角,像是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她头发凌乱,整张脸庞又沾上了不少灰尘,穿着白鹰宽大的长袍,像是山间的小妖化成了人性,不过心思单纯,并不会吃人伤人,好像只不过是想好好看一眼这人世间的繁华,瞧一瞧那河道上的红灯,看一看那少年手中的绿笛。
苏晓轻轻向他说道:“洒脱倒是还说不上,人生在世,只要有牵挂的事物,便难求洒脱。”
莲轻禅一手轻轻撑着脸颊,另一个手则放在扶手处,姿态懒散,却有一种说不出的优雅,那双如寒玉般的眼睛此时正定定看着苏晓,不同于以往的盛气凌人,只是平静地观察着,像观察着一只跳脱的兔子一般。
“你又有何事牵挂?”莲轻禅淡淡地问着,期待着苏晓的回答。
说实话,苏晓在此刻想到了很多,想到了前世与自己共同经历过风雨的挚友,想到了苏家父母对自己的关怀,想到了心脏处不断跳动的生命力,便对莲轻禅语气坚定地说道:“我想要好好活下去。”
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眼神呢?莲轻禅很难描述,以往他只在那些濒临死亡的囚徒身上看到过,他们匍匐在自己脚下,明明五脏六腑都已被蛊虫啃噬地差不多了,可还是喘息着,说道:“求您……救救我……”
任何人对于活下去都拥有莫大的渴望,哪怕是那些早已签订了生死契约的死侍,也不例外,莲轻禅当了二十年的莲花宫宗主,对这样的眼神最为收悉敏感,此时却在苏晓的身上看到了,一时倒感觉有几分惊奇。
白鹰听着苏晓的话,内心也不免一阵颤抖,多年前,巴隆杜恩交恶,时不时会有骑着马的杜恩人骚扰巴隆边境的居民,白鹰的父母想要带着他逃难,却双双死在了那马贼的刀下,白鹰清楚的记得,那是一把铁制的长刀,马上的人面容是那样的可怕丑陋,白鹰尖叫着,从那滚落着父母两个人头的地上一路拼命爬开,双手被被石子磨出了白骨。
此后一人流落街头,浑身散发着难闻的臭味,路过的行人都捏着鼻子,绕着他走。白鹰是管不了这些的,饿的不行了,便会与街上成群的野狗抢饭吃,常常被咬的满身是血,可是他不会记得痛的滋味,他只是觉得那冷掉的骨头,吃着也很好,虽然上面根本就没有几口肉,还被野狗的口水弄得脏兮兮的。
白鹰在多次与野狗的交战中掌握了技巧,之后他一人便能与十几条饿得两眼发红的野狗周旋,时常还抢得到那一点微不足惜的残羹剩饭。
这日,那小城里来了辆华丽非凡的马车,四面垂挂着由白水晶做成的莲花,饰有璎珞。大街上的人争先抢后,都围着去看,白鹰却对此嗤之以鼻,他想着,若不是巴隆朝堂内的贵族贪于享受,贪污腐败成流,那边境的子民也不会受那杜恩马贼的骚扰,自己的父母仍能够好好活着,享受天伦之乐,白鹰这么想着,便气得走向了一旁。
车内的莲轻禅摆了摆手,示意马车夫疏散人群,他不明白那些百姓为什么会围着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马车看个不停,他神情冷淡地想着。那时的他还很年轻,素来对什么都很不上心,对一切都是高高在上的态度,即使拿出来能长命百岁的仙丹,他也只会一屑不顾。
白鹰正蹲在草丛里,看着那群以白狗为首领的野狗群,小心谨慎地握住手心中的石块。
野狗的嗅觉是很灵敏的,它们也早已察觉到有人就在此处,它们拥有锋利的獠牙,又仗着狗多势众,自然不害怕他,只是专心致志地啃着那腐烂已旧的兔子肉。
就在此时,白鹰突然使出了全身力气,将那块锋利的石头抛向远处,正好砸到了那领头白狗的脑袋上,狗群顿时沸腾了起来。
那白狗昂扬着被砸出一个血洞的脑袋,向白鹰疯狂的吼叫着,那群野狗便紧紧地包围起来,尾巴上扬着,流浪的野狗恢复了狼的天性,自然很不好惹,可是它们忘了,站在它们眼前的是一个急于填饱肚子求生的人。
白鹰猛地冲向狗群里,掏出全身上下唯一的武器,一把生了锈的短匕首,那白狗还来不及反应,便被那匕首在脖子上刺穿了一个血洞,血液四溅,白鹰的唇上也沾染了温热的血液,他用舌尖将嘴唇给舔了个干净,露出了尖尖的虎牙,倒是白如象牙。
野狗群还来不及反应呢,它们的首领便倒在了血泊里,痛苦地嘶吼了几声,便一动不动了,看样子是没了气息。
狗毕竟是狗,没了首领,便四散着跑开了,各个尾巴都低垂着,丝毫不见刚才张牙舞爪的模样。
白鹰拖着那白狗的尾巴将它给提溜了起来,有些快乐地想道:“看来今天有新鲜的狗肉可以吃了。”他平时倒可以去那街上找些饭馆的剩菜剩饭吃,不过近几日大雪纷飞,饭馆生意惨淡,很少有剩下的东西,白鹰不得已,这才来到了城郊处,跟野狗强吃的。
莲轻禅此刻正看着这个浑身是血的少年,有着一双猎豹般锐利的眼神,站在远处的白鹰浑然不觉。